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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下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创新

倪翠兰

摘要: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明晰治理理念、强化法治理念、深化民主理念、发展互动理念、提升服务理念、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等方面来创新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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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政府;法治理念;民主理念;互动理念;服务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国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如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目前中国学术界研究和探讨的热点课题。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向现代社会转型和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治理的主体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是指政府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具备现代治理能力,必须具备现代治理思维、采用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并达到现代治理效能。在现代治理思维、方法手段和效能中,治理思维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缺少了它,现代治理能力根本无从谈起。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是地方事务的具体组织者、推动实施者,对国家整体发展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落实起着关键作用。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地方政府更是关键一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更新执政理念、培养现代治理思维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现代化发展目标的更新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从宪法层面上看,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有三项:一是行政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是行政领导和管理权,即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行政事务和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三是保障权,即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地方政府通过实施以上权力,保证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进而促进国家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经历了一个伴随认知深化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20世纪50-60年代为工业化和四个现代化,20 世纪80-90 年代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20世纪末21世纪初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在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发展目标和要求下,社会对地方政府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物质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后,人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且在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享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拥有健康美好的生活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期待。因此,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发展目标追求,提出要从源头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具备如下能力去促进地方的发展。

首先,对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统筹能力和监管能力。地方政府在实施执法权与管理权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地方发展规划的制定、对地方发展目标的引导与发展过程的监督,引导、扶植和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的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使地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地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而推动地方的整体现代化进程。

其次,保障和扩大地方民主能力。地方政府必须通过保障权、管理权的实施,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渠道,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基层选举、议事、问责等机制,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健全地方权力运行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化解地方社会风险、处理社会危机能力。民生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中心,作为地方政府,民生是工作的重点,地方政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及时疏导和解决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而稳定社会秩序、化解社会风险、预防社会危机,保证地方一方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地方生态协调的保护与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对地方政府来说,必须放弃GDP至上观念,在发展规划方面,全面考虑生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大生态监管力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预防和及时解决生态危机,实现地方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创新

不同层次,治理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治理主要包括塑造共同价值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执行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地方政府治理的中心是什么呢?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对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给出了指向,指出,“推动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与服务上,为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由此可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构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通过这些重点工作,提升治理能力,进而实现地方“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现代治理思维、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能力内涵的主要内容。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下,更新执政理念进而具备现代地方治理理念,是地方政府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要更新哪些执政理念呢?

第一,改变管理理念、明晰治理理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政治、经济、思想、社会均已发生巨大变化。社会活力显著增强的同时,新的社会矛盾与问题丛生。作为管理者来说,管理的对象、社会环境与要求都已显著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的、集中单一的管理理念、制度、手段与方法都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作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地方政府,必须放弃以管制(命令、服从、指挥)为特征,以强调秩序的稳定、经济的GDP至上为价值取向的管理理念,抛弃管理理念下的权力意识、领导意识、驾驭意识、整治意识,代之以明晰的治理理念和意识:治理的目的不是管死、管住,而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治理的方式是在法治基础上,政府通过协商、指导、服务、疏导等方式与社会良性互动;治理的目标是确保公正价值优先地位、培育公民与社会组织生机与活力、形成公平公正社会环境和增加人民福祉。因此,在治理目标下,地方政府要确立服务、沟通、协商、引领等治理意识,要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中心,把保障民生作为治理的重点,把激发社会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引导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基层民主。

第二,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是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方式。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使任何人、任何组织、国家机关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机关,更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和权力、履行义务和职责。越权、违规、人治均为缺乏现代治理能力的表现。因此,现代治理必须牢固确立法律至上理念,必须依法治理,依法求发展、求稳定。作为地方政府,治理过程中面对的是法治意识不浓厚的基层公民和地方习惯风俗不同程度存在的社会环境。要达到治理效果,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法律至上,要带头遵守法律,要引导人民遵纪守法,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范解决,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处处时时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决不能因发展、维稳就突破法律制度安排,不能因有人“上访”就迁就非法要求。只有这样,在地方治理中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意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用法治保障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安定有序。

第三,深化民主理念。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价值诉求、权力诉求空前强烈,深化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必然方向。在依法行政和法治的前提下,探求与发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方式,则是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等民主方式已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是社会基层民主落实的实施者,必须深化民主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的基层民主制度,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从基层保障人民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表达、参与和监督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增强社会活力,也才能真正促进国家层面上民主的发展。

第四,放弃管制理念、发展互动理念。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的目的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使社会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深刻变革,利益格局也已经全面调整,思想观念更是发生巨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集中单一的管制理念已经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立足于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基础,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众诉求,既能够维护已经深刻变化的社会秩序、化解可预见的社会风险、处理突发的社会危机,又能够激发社会活力。治理的手段与方法必须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敏捷性和适应性,因此,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与社会互动,求得社会认同,与社会大众、社会组织平等互助已成为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路径,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地方政府,必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管理与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引导激发社会活力、疏导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稳定社会秩序,进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

第五,放弃当家理念、提升服务理念。现代社会的中心是人,现代治理的中心是为人服务,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发展社会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是现代治理对地方政府的新要求。因此,地方政府要以社会本位、民本位为出发点,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中心,把服务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自己治理绩效的重要标准。服务要以公众利益要求为导向,要以顾客需求为目标,高质、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或生产公共产品以满足公众需求。

第六,改变政绩观、增加效能理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的目的要求,也是检验是否具备现代治理能力最重要的标志。作为地方政府,是通过处理一系列具体问题而达到治理目标的,无论是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必须具备效能意识。微观上,要以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或解决了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使事态沿着合理的预期发展或达到了阶段性的具体目标为绩效标准。宏观上,要以是否引领地方达到了预期的现代发展目标,实现了地方经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民主体制完善、生态和谐可持续。同时,效能理念中还必须有成本理念,即在实现效能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运作成本低、效能高,主要是指没有推诿拖延(时间成本低)和高成本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花费少),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高、公众满意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小。

第七,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现代社会,知识和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社会治理必须适应信息社会的状况与要求,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才能解决信息社会下的各种问题。因此,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等已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媒介,电子政务等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路径与手段,网络问政成为政府与人民沟通联系的有效桥梁,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也成了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具备现代技术治理能力,努力学习和掌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中国梦提出的时代背景研究——基于现代化节点视角”(编号:14JD710037)和2014年泰安市社科理论研究课题“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下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创新”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泰山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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