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爱水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
[摘要]中国在经历了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人口的主要矛盾也已经从增长速度过快变成了人口红利消失,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出生性别比例失调等等。为很好地解决人口与资源环境以及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分区域分步骤的放宽二胎政策便成了最为可行的方案,这样就充分考虑到政策调整的时间紧迫性,同时也避免人口在短期内急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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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单独二胎;计划生育;人口红利;可持续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口政策几经变化,逐步形成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很好的控制了我国人口发展的速度,但伴随而来的也是“一胎化”造成的老龄化,高龄化,用工荒,劳动力资源匮乏等等,这些问题都严重的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我国人口政策的演变过程
(1)1949年-1953年间,出生率保持在高水平,死亡率则降低了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也上升了7个千分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人口出生的高峰期,于此,人口控制成了工作重点。1957年我国正式出台《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明确的指出要节制生育,有计划地生育子女。此项生育政策取得一定的效果。
(2)1958年中国开始了“大跃进”运动,客观上导致了节制生育政策的停顿。接下来的两年,国民经济困难,群众的生育也处于自发状态。1962-1963年,国民经济好转,人口急剧回升并迅速膨胀,此问题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1962年《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出台,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工作。1964年,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专门指导和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此时,计划生育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但广大农村并未全面实施该项政策,因此,我国迎来了第二个人口高峰期。
(3)“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人口持续增长,十年间出生率从19.03‰上升到23.33‰,死亡率从6.91‰降到6.72‰,自然增长率12.12‰升到16.61‰,人口总数在十年中也增加了14326万人。文革结束之后,国民经济和其他方面步入正常轨道。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1982年,中国十二大报告指出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提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指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的首要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将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方向转变。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开始实施.2006年12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长期以来的“一胎化”政策对我国的影响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
按照自然规律,男女性别出生的正常比值应该处于103-107。1980年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的性别比值就持续高位,1982年出现了108.47的比值,开始超过107的国际警戒线,此后这个比值便持续走高,1994年达到115。到了2004年则高达121,虽然2012年稍有缓解,但也是117.7的高值。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有15个省份男女出生比在115%以上,其中9个省份也高达120%以上。目前,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例的平均值117.84,居于世界首位。我国已经成为出生性别比例失调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长期的男女比例失调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学者顾宝昌就提出“婚龄期两性比例失调容易引发婚外恋、同性恋、拐卖妇女、强迫婚姻、重婚、嫖娼、强奸、通奸、性侵犯等社会现象”。
(二)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
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一个社会如果60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7%,那么这样的社会就叫做”老龄化社会”。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总人口的10.45%,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已达到7.09%.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的人口达到1.77亿多,占总人口的13.26%.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指出,60岁以上人口到2030年将占总人口的25%左右,到了2050年这个数值将达到33%。我国社会老龄化和高龄化现象日益突出,随之而来的就是养老问题,社会将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老人终会逝去,这样就严重的制约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失独风险增大
2 0 0 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人口达到12 6,743万人,出生率14.03%,自然增长率7.58%。人口专家易富贤根据此次人口普查结果在《大国空巢》中推测到:目前我国约有2.18亿独生子女,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前离世,这样一来,在十几年内就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1所谓的失独者,指的是那些年龄多在50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并很难生养第二胎的人。2012年的《中国新闻周刊》也提到:全国失独家庭已超过百万,并年每年增加7.6万个。这就意味着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老人在老年没有子女的关怀,这将是严重的社会隐患。
(四)“人口红利”或将消失
“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率比较低,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成高储蓄、高投资和高增长的局面。2在过去的四五十年间,我国的出生率小而且老龄化程度低,社会需要抚养的老人和少儿的人数较少,青壮年比重较大,劳动力资源充足,就业率较高,这就出现了人口红利。但是随着年龄结构的变化,劳动力的供求比例也相应变化。过去出现的人口红利开始慢慢萎缩。联合国预测:中国在2015年前后,整个劳动力供给达到顶点后将开始下降。中国人口学会理事马芒认为,“人口红利”的消失有一定的过程,至少对于安徽,四川等这样的人口输出大省来说,2020年之前,仍将处于“人口红利期”。而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人口红利不是一个人口结构的概念,而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这两年宏观经济发展放缓已经说明,廉价劳动力资源已经不能再源源不断的供给了。”他说,我国的人口红利在2011年就已经消失了。尽管专家在人口红利是否消失的问题上莫衷一是,但我国劳动力人口剩余程度不断地降低确实事实,“民工荒”至少敲响了人口红利消失的警钟。
3、单独二胎政策及出台背景
单独二胎,就是指夫妻双方有一人是独生子女,且第一胎不是多胞胎的,即可生育第二胎。独生子女就是那些没有同母同父,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的孩子。如果符合条件的夫妻第一胎是双胞胎或是多胞胎的话,那么他们也是不适合二胎政策。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准生条例中,允许生第二胎的条件有七个方面:
(1)第一台子女是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且医学上认为父母可再生育健康的第二胎的;
(2)夫妻或有一方患有不孕不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港澳同胞的,其回国定居不满六年只有一个孩子的,或其生育的孩子不能在大陆内地定居的,可以再生第二胎;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导致残疾并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7)普遍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农村,即夫妻双方或是一方是农村居民,且只生育过一个女孩的,可以生第二胎,若果第一胎是男孩,则不可以生育第二胎3。
“单独二胎”政策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方学者也观点不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顾宝昌认为“动比不动好”,他认为我国的生育政策已经大大滞后于我们的实际需要,越拖就越被动,越拖问题就越难解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翟振武认为,若要普遍实行放开二胎,目前的条件还不成熟,风险也比较大。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尝试单独二胎政策,但必须基于稳定现行的人口生育政策的之上,且需要慎重考虑。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马旭认为,就目前的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现状,我们应该稳妥的调整现行的生育政策,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各地分类指导,不能盲目笼统的实行“放开二胎”,更不能“一刀切”。
近年来,我国的出生率更是总体维持在12‰左右,远远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低出生率一方面会使我国人口在未来出现下滑,另一方面,我国也会因为低生育率迎来劳动人口萎缩期。计划生育政策虽然控制了我国的社会人口总规模,但产生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随着长时间的计划生育,我国老龄化速度加快,社会呈现了“未富先老”的状态,青年劳动力资源严重不足,制约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4、“单独二胎”政策的理论基础
哈佛大学教授David E.Bloom和Jeffrey G.Williamson指出人口转变的过程中,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将会对经济增长产生直接影响。这表现为,人口结构转变初期,劳动力人口和非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小,意味着抚养的负担大,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年龄的转变,劳动力人口和非劳动力人口比例加大,这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就会出现人口红利。而当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基本持平时,其对经济的影响也趋于中性。4我国一些学者也认为,过去的几十年间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大程度得益于人口红利。
因此,人口需求理论者认为,充足的劳动力能够很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反过来,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但是,现阶段我国处于“用工荒”的状态,这就严重的影响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人口需求理论进行适当的调整,才能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单独二胎”政策的影响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2013年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4年第一季度,有关省、市、区会启动“单独二孩”政策,符合政策夫妇可携带相关证件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2013年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截止2014年3月份,浙江、北京等7省市已正式实施,江苏、内蒙古等21个省市正在筹备中。截至5月31日,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共有27万多对,已批准的有24万。单独两孩政策起步良好,进展顺利,符合预期。
然而,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并不能阻止我国人口长期保持低生育率的大趋势,有限的生育反弹之后,仍将长期存在超低生育率的风险,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人口短缺问题仍将长期困扰着我国。
6、走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政策之路
当前,我国走可持续发展的生育政策需要注意的是:
1、“人生而平等”是普世倡导的价值,我国《宪法》也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款。但是无论“双独二胎”还是“单独二胎”,与平等权都有抵触。在人口压力减少的情况下,把平等的生育权归还民众正当其时。
2、还应未雨绸缪,考虑“鼓励生育”的问题。如果城市化对人口数量的影响大于预期,则不仅要考虑“放开二胎”的问题,还要考虑“鼓励二胎”。以帮助由于现实压力或生活问题而不愿生二胎的人,促成人口结构转型。
3、“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计划控制,优化适度放开并重的方针,全方位解决人口问题”,5要高度重视人口结构调整,综合考虑男女比例、人口素质、中区域衡等问题,确保人口结构的优化。
4、人口政策的调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各地要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灵活实行生育政策。国家层面宜从宏观上把握,不宜过细,给个地方留下调整空间。
5、“适当的人口数量,优良的人口素质以及合理的人口结构,将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6“一胎化”的生育政策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并不能长期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二胎开放将有助于我国在保证人口质量的基础上优化结构,更好更全面的走可持续的人口发展政策,实现人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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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大国空巢》,易富贤
[2]百度
[3]准生条例
[4]David E.Bloom,Jeffrey G.. Williamson:“Demographic TransitionsandEconom i c M iracl es in Em erging As ia”NBER Working Pap er No.6268November,1997
[5]张克豪.单独二胎政策的优劣分析------基于我国计划生育问题及开放二胎政策的思考[N].郑州大学
[6]汪妍.二胎政策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N].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