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燕
摘要: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时代标志和必然结果,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社会经济转型过程。由于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是建立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国情土壤上的,因而呈现出进程不均衡,规模不统一等发展特色,暴露出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发展与资源配置、社会保障等因素的冲突。本文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了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特征,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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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市化;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城市化的内涵
1.城市化的概念
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变迁现象,社会各学科领域对此解释不一。综合各个学科领域对城市化的解释,笔者认为,城市化是涉及经济、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以第一产业为主的传统农村逐渐向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是一个地区的人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城镇和城市的工业、服务业生产集中的过程。
2.城市化的意义
城市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进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必须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之路。
从经济角度来看,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重点城镇,有利于发挥城市的集聚辐射效应;以城市区域为经济中心,带动周边经济区域的发展;有利于城市、城镇以及农村之间的分工协作进一步细化,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从社会角度来看,城市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带来经济的增长,还引起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1年我国的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城市化继工业化之后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引擎。
二、城市化存在的问题
1.资源配置失衡
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小城镇在资源配置中处于劣势地位,小城镇的发展明显受到土地、人才以及资金等要素制约。首先,土地紧。与大城市相比,小城镇建设“从无到有”,有大量基础设施需要建设,加大了对土地的需求。其次,人才少。由于小城镇层次低,发展滞后,很难引进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发展过程中人才紧缺。第三,资金缺。一方面,小城镇缺乏政府投融资平台,外来投资少。另一方面,小城镇大多没有形成完善的引资体制和相关政策,不能有效地将丰富的民间资本转化为城市建设资金,镇财政入不敷出。
以上种种制约导致小城镇的规模集聚效应难以发挥。这种非均衡城市化模式对转变发展方式,调节居民收入分配都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甚至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滞后
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于城市化发展,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成为困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难题,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城市规模不管是从地理上还是人口上都在急剧膨胀,原有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已跟不上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需求,形成了交通拥堵、房价攀升、资源紧缺、能源不足等一些列“大城市病”,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城市化的初衷背道而驰。
3.社会保障缺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居民大多以农民工身份涌入城市,在城市中就业与生活,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他们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并不能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游离在城市边缘。
农民工主要从事工作时间长、工资水平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行业。据统计,全国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保险。不仅如此,为了避免负担法定节假日工资,很多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动派遣工,使得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城市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1.不断优化资源配置
⑴重视水资源的节流和治污。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用水量的提高以及水污染问题的加剧,城市的缺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城市规划时一定要从水资源的现状出发,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的人口规模和产业结构。必须坚持开源节流与防污治污并重,倡导科学开源,节约用水,注重防污减排,治污为本。
⑵注重土地资源控制与规划。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一直是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除了土地资源存量的紧缺,各地兴建各级开发区,盲目开发房地产,基建设施重复建设等也是造成土地资源越来越短缺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应重视城市建设中的用地规划,加大对土地市场变化情况的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和审批土地用途,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调控作用。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⑴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与西方国家“自然”向城市化过渡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政府起主导作用的过程。因此,在基础建设过程中,政府应通过建立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投融资活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行为,应提供成文的法律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行政性干预,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实现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有效融合。
⑵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①制定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纲要。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明确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的重要性,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现有产业结构布局,在基础设施的地理和功能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有序的管理,制定一套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基础设施发展规划。②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资金。目前,单一的财政投资并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因此,政府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改变单一的财政投资主体,引进私人投资机制,建立以城市政府投资为主导,多种投资主体并举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完善。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⑴建立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很多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就失去了唯一依靠的保障。因此,地方财政应该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地方经济水平划定最低生活标准,在财政上设立专项基金给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⑵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让农民“有所依、有所养”是维持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应当结合地方财政出台相应政策。一方面,强制企业为签订劳务合同的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的比重,让农民工在养老和医疗方面有所保障。另一方面,对于依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可以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鼓励和支持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力争让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享受和市民同等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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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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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探索苏南地区城镇化发展新模式》,2013 年江苏省哲学社会课题(编号:2013SJD840017)。]
(作者单位:沙洲职业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