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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的成因分析

陶美庆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农民工也不断向城市涌进,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边缘化的问题凸显。综合来看,导致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的原因有:宗法等级制度及小农意识等历史文化因素在农民工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农民工经济基础薄弱;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受到文化素质水平的限制;除了农民工的个人因素,国家的相关制度法律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也导致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不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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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原因

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

1.农民工的宗法等级观念根深蒂固,顺从心理严重

宗法制度形成于商朝后期,瓦解于西周末年。它是父系家长制的延续,主要是以宗族为单位的,规定宗族内部尊卑长幼有序,规定了宗族内部的继承秩序和权利义务,后来几经延续发展到汉以后的时期,形成了上从皇室下至臣子的爵位世袭制度,这项制度影响力长达数千年之久,就从现代人来看,仍然有许多人重视家族观念,对家族流传下来的观念视若珍宝。

宗法等级制度对中华民族重视亲情,以家庭为本位的传统的形成做出了主要贡献,“孝道”与家庭观念也一直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弘扬的传统美德。但宗法等级制度也留下了弊病,它所形成的宗族性质的小集体,使得利益内部消化,并导致贫富逐渐拉大,富有的家族在世袭的原则下一代一代依然继承了大部分的财富,而贫困的小家庭则是越来越贫穷,世代重复着几乎一样的命运,这就使得这些贫穷的人习惯于“享受”贫穷,“享受”不公平的待遇,在地位与财富的悬殊差距中逐渐放弃自己,一切顺应天命。

其次,愚民政策也对人们等级观念以及对政治冷漠的形成产生了极大作用。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施行愚民政策的皇帝则是统一六国的秦始皇,他的焚书坑儒之举可以看成是古代愚民政策的开端。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在野知识分子提出“愚民政策”,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①;当然还有最为经典《论语》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②。长此以往,大部分的百姓也认清了自己的身份地位,认为政治是极少数掌权者的事情,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们存活于世的唯一法则就是服从统治者的命令,令行禁止。

2.农民工受小农意识影响深远,缺乏主体意识

“小农意识”又可称作是“小农经济意识”,经济决定政治,也就是决定思想意识,从狭义上讲,小农意识是建立在小农经济之下的一种思想意识,一种落后观念。从广义上讲,小农意识不仅仅是在农村,以农民为身份地位的人独有的思想观念,它也包括小市民,甚至是官僚和富人,指代的是他们身上的一种目光短浅,封闭守旧,自由散漫,不思进取的思想态度。农民工的思想根源就是这种小农意识,不论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批农民工还是新时期的80后90后农民工,他们要么是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要么在祖辈的教育之下成长,曾长期生活在生产力相对低下的农村,常常是最容易满足的一类人群,小富即安,只注重眼前的些许利益不注重长远利益是他们的真实写照,在21世纪这样的新时代,这样的思想使得他们无法了解到《宪法》中对公民权利的规定,无法了解我国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对于新鲜的事物的不敏感,对于不关乎自己眼前利益的事情的不在乎导致了他们对于貌似相距甚远实则关系密切的政治敬而远之,他们没有将自己当做这个社会、这个国家的一份子,没有一个公民的主体性意识、维权意识。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革中,封建的等级制度及小农意识一直残存于人们的思想中,并世代延续,长期以来形成的压抑的避世态度,造就了今天仍处于底层的农民工的对于政治参与的冷漠与自我边缘化。列宁指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想要这些农民工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③。

3.农民工经济基础薄弱

⑴以农民工的经济观看来,政治参与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美国政治学家缪塞尔·亨廷顿认为:“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政治参与的扩大,造就参与基础的多样化,并导致自动参与代替动员参与。”马克思主义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出于切实的物质利益方面的考虑,而不是出自本能、理智这样的精神原因。“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现今社会,不得不承认农民工无论是在务农,还是进入城市打工,都是整个社会中相对收入较低的人群,需要承担与城市市民一样的赡养老人、养育后代的责任,但是他们却没有享有与城市市民一样的医疗保障、退休养老、住房福利等。农民工的低工资与生活的高成本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样的反差令农民工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生活最低保障问题,而根本无暇他顾。与此同时,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要想进行整治参与,只能是回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农村进行参与,但是,一般农民工选择的打工流入地都是一线二线城市,与他们家乡的距离较远,回乡参加一次选举不仅要耽误城市的工作,更要自掏腰包的承担往返的路费,这在农民工不多的生活来源里着实是笔不小的开销,基于这些考虑,农民工一般选择放弃回乡参与政治活动。

⑵农民工作为城市中的低收入者,自卑感强。农民工是现今城市的“常客”,不管他们在一座城市中生活多久,只要没有这个城市的户口,他们就是外来者。实践调查表明,由于农民工自身的特点以及收入低的现实,城市市民对农民工大多持反感态度,认为他们是不文明的代表,是城市中的污点,是城市犯罪的罪魁祸首。农民工在这样的环境当中,在低收入水平的压力下,逐渐产生了自卑心理,他们消极处世,认为政治参与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专利,导致了农民工政治参与的逐渐边缘化。

二、农民工教育含量低

列宁曾说过:“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美国的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教育层级与参与程度成正比。”由此可见,农民工的教育含量与政治参与成正相关的关系。农民工出身于农村,从客观条件上来看,农村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等配备较差,直接影响了农村的教学程度和水平,从主观上来看,农村没有教育决定出路和命运的思想上的潜意识,而更希望能够早些进入社会或者务农来赚取眼前利益,适龄青少年没有在最好的时候参加相应的科学文化的教育,薄弱的文化底子形成了浅薄的思想内涵。政治参与不仅需要正确的政治价值观念,也需要了解一定的政治参与知识与参与政治技巧,而这些必备的政治参与素质是低文化水平的人所不能及的,利用一些投机取巧的小手段达到目的的做法不仅不利于他们的政治参与,反而适得其反。所以,文化素质的偏低直接影响了政治参与的效率,扭曲的政治参与的内涵,影响了后来居上的相对高素质的农民工的政治认知。

三、国家的相关制度法律不健全

1.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成为最大体制性限制因素

制度是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邓小平同志也曾提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社会的反面”。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陷入两难境地的重要原因。人们被分为拥有城市户口的市民和拥有农村户口的村民,两种户籍制度下的人们分别享受着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而且互不融合。按照户籍属地的原则,农民工不能在所在城市进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登记,也就没有权利在城市进行政治参与。

2.法律制度不健全影响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畅通

⑴农民工没有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效保护。现实中,农民工大多从事临时工作,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没有《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限制之下,一些民营小企业对为追求利的最大化,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使得农民工自身生存的经济压力较大,农村也没有提供专项的资金来补偿农民工回乡参加选举的投入,农民工自身也是有苦难言。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农民工没有时间和金钱投入在回乡参加政治选举上,导致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缺失。

⑵在农村,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农民的政治参与权利,在城市,市民有《城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保障。而农民工作为“第三元”结构是八十年代的新兴集体,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或者针对性的制度来解决由于传统的户籍制度和选举法的不完善导致农民工政治参与的逐渐边缘化。

引文注释

①杨伯峻.论语译注.孔子.泰伯[M].北京:中华书局,2006:140.

②杨伯峻:论语译注(简字体本).论语·颜渊[M].北京:中华书局,2006:138.

③列宁选集(第4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53.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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