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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视角下我国高等教育支出改革研究

林方

摘要:高等教育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靠和动力之源,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本文首先探讨了财政支出介入高等教育的理论依据,然后从我国高等教育支出的现状出发,分析得出高等教育支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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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财政;高等教育;教育支出:改革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在高等教育产品属性方面,国外学者大致持有三种观点:以布坎南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高等教育有排他性,且具有拥挤公共产品特征,因而属于准公共产品;巴罗则认为高等教育是纯公共产品;以范里安、罗森、阿特金森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高等教育的消费效用出发,将其视为公共供应的私人产品。

在教育投入方面,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政府可通过向家庭或学生发放教育券的方式拨付教育经费,这样不仅给学生提供较多的选择机会,还有利于在公私立学校间建立起公平的竞争机制。亨利·列文认为政府应在教育质量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教育成本或在成本不变前提下提高教育质量,另外,政府还应积极寻求新的教育经费来源。费尔南多·赖默认为经济衰退对生均教育支出的负面影响很强,应通过教育私人化来消除公共开支与入学率间的矛盾。

2.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对高等教育支出的研究,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在高等教育属性方面,国内多数学者从萨缪尔森关于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出发,认为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机会均等方面,很多学者认为我国高等教育不断扩张但成本却渐趋上涨,高等教育公平问题凸显。在高等教育经费筹措方面,学者们主张未来我国应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共同分担”的多元化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二、财政支出介入高等教育的理论依据

1.公共产品理论视角的分析

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公共产品具有三个典型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而凡是可由个别消费者所占有,具有敌对性、排他性和可分性的产品则是私人产品。介于二者之间的产品为准公共产品。根据该定义,高等教育应属于准公共产品。首先,高等教育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我国高校招生数量有限,一些人进入高校学习必然会减少他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次,高等教育具有排他性,可通过考试、学费等技术手段将一部分人排除在其消费范围之外。但是,高等教育的外部性很强,不仅可以使受教育者受益,还可以推动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从这个角度讲,若完全由私人提供高等教育服务,会导致供给严重不足,进而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因此需要政府的介入。

2.公共选择理论视角的分析

公共选择理论假定政府及官员具有“理性人”的特征,其目标是追求选票(政治支持)最大化,因此政府不会逆民意而动。由于政府是公众选出的公众服务与代理机构,在追求教育投资效益最大化方面,政府与公众的选择应该是一致的。当前,我国的教育财政体制仍以政府公共投入为主,所以,教育投资效益就不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成为公共选择问题。

三、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现状分析

1.高等教育支出经费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经历了免费、双轨制、并轨改革和完善四个阶段,收费标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呈现出直线上升的变化趋势。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经费来源,两者合计占经费来源总额的70%以上,说明我国高等教育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靠国家财政和收费来筹集资金。

2.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性经费规模

⑴财政性教育经费总规模。财政经费是我国高等学校赖以运行的根本支柱,但是,多年来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严重不足,这极大地限制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显示,99年-13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体现出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视。但是即便如此,仍没有达到《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0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的目标,并且,在06年,政府财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已经达到4.5%,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4.9%(除日本外,所有国家都超过4.1%),而我国只有3.01%。因此,要想促进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增加财政投入是必不可少的。

⑵高等教育经费在三级教育经费中的相对规模。从高等教育经费在三级教育经费中的相对规模来看,我国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占财政性教育总经费的比重大约维持在30%、28%和25%。而国际通行的发展中国家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教育经费比例标准为40.5:29:17.9。与这个标准相比,我国的高等教育公共经费规模过大,而初等教育规模却过小。

⑶高等教育经费生均规模。从生均公共教育经费的国际比较来看,国际通行的标准为高等教育是初等教育的9.2倍。在我国,初、中、高三级教育生均经费比约为1:1.3:3.2,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高等教育生均经费过低,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又相对较小。

从高等教育的相对规模和生均规模来分析,之所以会得出两个相互矛盾的结论,原因就在于我国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总规模过小,这样一来,虽然高等教育占教育经费总额的比重较大,但绝对规模仍达不到要求,这就限制了高校的长远发展。

3.我国政府高等教育利益归宿分析政府之所以出资兴办高等教育,不仅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还为了消除入学机会的不均等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政府出资兴办的免学费或者低学费高等教育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需要通过分析高等教育的利益归宿来回答。

所谓高等教育的利益归宿,就是高等教育的受益群体,本文从不同收入阶层的大学生比重和受益群体的城乡分布两方面来考察。由表1可见,我国占人口20%的最高收入阶层享有50%以上的政府高等教育补助,而人口60%的中低收入阶层却仅享有20%的政府高等教育补助。表2反映了我国占总人口70%的农村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不足15%。可以说,我国的政府高等教育支出非但没有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拉大了这一差距,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程度。

4.我国高等教育支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财政性教育经费事权、财权不统一。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长期存在事权和财权不对称的问题,中央政府只对中央所属院校进行经费投入和管理,地方高等教育则由省级政府拨款,在这种体制下,财政收入相对落后的地区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必然会相对不足。

⑵财源单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主要依靠政府财政,多元化的融资格局尚未形成。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向大众化趋势发展,未来高等教育经费需求必将扩大,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很难保证资金来源。

⑶政府对教育的总投入过低。多年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一直过低,加之我国公立高校较多,经费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国家对教育总体投入不足,必然会限制高校资金来源,甚至引发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争夺资源的问题。⑷政府教育投入有失社会公平。我国的高校补助主要由高收入阶层和大中城市的学生享用,这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甚至会使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家庭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从而引发激烈的社会矛盾。

四、我国高等教育支出的改革出路

1.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责任

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由地方政府管理,从全局角度出发,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必须重新认定,不能仅按行政隶属划分事权。在由地方政府主管高校经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必须加强宏观指导,加大对落后地区高校的经费投入,弥补地区间差异,使国家财政真正服务于全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

2.继续加大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

科学技术是一国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而高校正是科技成果的重要来源。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和转型的关键期,更应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拨款力度,以求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促进高校经费来源多元化

单靠财政拨款不足以满足高校经费需求,必须积极尝试其他资金来源渠道。第一,政府应对民办高校采取更多的优惠政策来鼓励其发展,并适度增加对民办高校的财政资助。第二,政府应努力营造以投资高等教育为荣的社会氛围,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拓展捐赠和基金收入,以解决高校资金不足问题。第三,要推动高校将高新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增加高校科研创收。

4.促进高校财政支出公平化

政府应着手改革高等教育中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并通过建立有效的学生资助制度,加强直接针对贫困家庭以及农村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使更多低收入阶层学生以及农村学生尽快获得较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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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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