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良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吉林长春130117)
摘要:本文总结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关于时制问题的纷争,认为这种争论既源于对“时制”概念理解的不同,又源于研究视角的不同。笔者认为,汉语中存在广义的时制范畴——“时态”,但是不存在语法化水平较高的狭义时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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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时制;时态;句法;语义;形态
DOI:10.16083/j.cnki.22-1296/g4.2015.04.061
中图分类号:H1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4—0129—02
收稿日期:2014—11—20
作者简介:陈国良(1979— ),男,吉林白城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研究方向:现代汉语语法。
现代语言学认为,时制指事态时间与参考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反映事态的时间位置特征,是一个指示性的语法范畴。时制以某一参照时间(一般为说话时间)为基准确定事态所处的时间位置,即处于说话时间之前为过去时,与说话时间同时为现在时,处于说话时间之后为将来时。
在西方语言学对时制的研究中,J.Lyons和B.Comrie的观点很具有代表性。J.Lyons认为:“时是时间参照的指称框架部分。它语法化了所描述的情景的时间与指称语境中时间零点之间持有的关系。无论我们是在谈论句子还是在谈论命题,关于‘时’的一个重要事实是,它是一个指示范畴。” B.Comrie认为:“时将所指称的情景的时间与某其他时间,通常是言语时间,相联系。”[1]B.Comrie进一步指出:“时是时间中位置的语法化表达。”[2]J.Lyons的定义比较严格,但仅以言语时间作为唯一的参照点,不太符合语言事实。B.Comrie的观点比较客观,所以,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尽管二人的观点不太相同,但都指出了“时”的特点,即“时”是一种“语法范畴”,是一种“指示范畴”。西方语言学中的“时制”是以动词为基点对“时间”进行研究的一个概念。它是对动词语法概念的一个描写,并把范围限制在词类(即动词)的层次上,例如:英语的时制系统是以动词的屈折变化为核心建立起来的。
在笔者看来,现代汉语时制研究中的诸多争论都与各家对时制概念理解的不同有密切关系。如果借用西方语言学中的时制概念标准来直接分析汉语,至少存在以下两种研究倾向:
一种观点认为汉语无时制。西方语言学中的时制概念是动词语法范畴的一个描写功能,这是语言学的一个基本事实。原因很简单,英语的形态变化极其丰富,采取屈折形式能够用不同的时制形式完整地表达出不同的时制概念;而汉语的时制表达绝不局限在动词的范围内,它所关涉的范围应该是整个句子甚至是篇章。把西方语言学中的时制概念等同于汉语里的时制概念来直接分析汉语,难免会出现削足适履的情况。因此,西方语言学中的时制概念和时制分析方法并不符合汉语的实际,而以此对汉语进行时制研究就自然得出了汉语里没有时制的结论。
另一种观点认为汉语虽然有时制,但不具备独立的语法地位。一些学者的处理方法是把汉语的时间表达方式都归结到体的范畴内,把时制的表达功能归结为体的表达功能之一,取消时制的独立性。这种观点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把汉语中大量存在的时间名词、时间副词等归结到体或其他范畴之内显然是不合适的。
在我们看来,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时间范畴,都具有表达时间概念的方法和手段,这是我们对于人类语言系统的一个基本预设。语言学中的时制范畴可以做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时制范畴属于功能—语义平面的概念,我们称之为时态(temporality)。temporality范畴既包含语法手段,又包含词汇手段和语用手段;狭义的时制指传统术语tense。tense是一个典型的形态—句法范畴。在区分开这两个研究范畴的前提下,我们认为所有语言都具有功能—语义范畴的temporality,但从语法角度看,并不是所有语言都具有形态—句法范畴的tense。
就英语来说,其时制已形成了一种对称性的体系,体现出了严格的形式配合和变化特征。英语表达不同时制意义的时制形式在使用时具有强制性。例如:
(1)I met her yesterday.
在例(1)中,met的使用具有强制性,yesterday是一个羡余成分,去掉yesterday,原句由met表达的“过去时”的时制意义不变。
可见,英语中的时制是一种典型的语法范畴。反观汉语,汉语中显然没有形成类似英语的对称性的时制体系,并且一些比较典型的时制标记的使用也具有非强制性。而就现有的研究来看,“汉语无时制”的观点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
狭义的时制属于形态—句法范畴,一般指对时间进行定位的语法手段,如英语的“-ing”这种形态化的进行时标记等。而汉语中没有专职的进行时间定位的形态—句法手段。对比下列英语和汉语的例句:
(2)a.She is running.
b.她在奔跑。
(3)a.She was running.
b.她在奔跑。
例(2)中的a句以及例(3)中的a句,因为有时制标记,可以确定为现在时和过去时。而例(2)中的b句和例(3)中的b句则难以表达出这种差别。“她在奔跑”可以发生在说话时间的当时,也可以发生在说话时间之前,因此,如果没有明确的时制标记,就难以对事件发生的时间进行准确定位。
从汉语的交际过程来看,汉语并没有因为缺乏时制这个形态—句法范畴而出现交际上的障碍,因为运用词汇手段和语用手段同样可以进行时间定位。先看运用词汇手段的例子:
(4) 前天她去市场买菜了。
(5) 他曾给我带来过不少麻烦。
例(4)~(5)分别用时间名词、时间副词清晰地对句子进行了时间定位。再看语用手段的例子:
(6) 竹棚扎了起来,这就是灵堂了。我跪在那里烧了九斤三两纸钱,把灰用布袋装了,给父亲做枕头。守夜的那天晚上,马二虎下山请来了响器帮,买了两只花圈,还有鞭炮和冥币。
在例(6)中,根据前两句很难判断事件发生在现在还是过去。只有结合上下文语境,由关键信息“守夜的那天晚上”可以明确事件发生在过去。再看下面的例子:
(7) 前天我待在奶奶家里。
(8) 他后天去看一位大学时候的老师。
例(7)这样表示过去时的句子并不需要强制出现“了”等标记,而例(8)这样表示将来时的句子也不用强制出现“会”等标记。也就是说,在表达时间概念上,汉语中的某个词或某些表达方式并不具有使用上的强制性。
正是由于在具体分析过程中没有区分功能—语义范畴的temporality和形态—句法范畴的tense,导致一些学者对汉语时制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差异。“汉语无时制”的观点其实是把研究视角定位在形态的层面上,从这个层面出发反观汉语自然得出了“汉语无时制”的观点。我们一般所理解的“时制”是指将所指称事件的时间与其他参照时间相对比而确定的时间系统状态,而这种时间系统的语法表达在汉语中不是通过词的屈折形式来实现,显然不能将其分析为狭义的形态—句法范畴。我们认为,对汉语时制的研究应该把视角定位在语义范畴的层面上。也就是说,对汉语时制的理解主要是语义上的理解,我们可称之为“时态”。
综上所述,严格来讲,汉语中有“时态”,而无“时制”。“了”、“过”、“会”等词承担了一定的时间标记功能,但还不能说它们就是时制标记,可以把它们看作一种时态标记。汉语中存在广义的时制范畴——“时态”,但不存在语法化水平较高的狭义时制范畴t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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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Cmorie,Bernd.Aspect,Cambridge Textbooks in Linguis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
[2]Cmorie,Bernd.Tense,Cambridge Textbooks in Linguis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3]石毓智.论现代汉语的“体”范畴[J].中国社会科学,1992(6).
[4]龚千炎.汉语的时相时制时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