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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分析与思考

周洁

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518000

[摘要]深圳市作为全国社工行业发展的先锋城市,社工制度框架体系的构建目前已完成,专业社工队伍的积极作用也日益显现。但从实践看,队伍建设滞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本文在对深圳市专业社工队伍的积极作用以及队伍建设滞后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一些对策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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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业社工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薪酬待遇

一、深圳市专业社工队伍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

2007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及七个配套试行文件,成为全国首个构建起社会工作制度框架体系的城市,“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的社会工作体系逐渐形成。

目前,深圳的专业社工主要分布在残障、卫生、妇女儿童、民政、教育等领域,已成为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在这些领域,政府在行政体系内难以提供直接、到位的专业服务,而社会工作则可以根据每个个体的具体情况解决具体问题,以人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方式填补公共服务的诸多“盲区”。大多专业社工服务在基层一线,成为社会政策的传递者,使各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能有效提高人民的满意指数和幸福指数。

二、深圳市专业社工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作为全国社工行业发展的先锋城市,深圳在虽然相关领域探索比较超前,但也较早地遇到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专业社工队伍总体上规模偏小。

深圳市常住人口超过1800万,拥有义工超过25万人,但目前专业社工只有4930人,远远无法满足社会工作需要。香港700万人口拥有注册社工超过1.4万,美国配备专业社工的标准为每1000人配备2.3个专业社工。一方面,深圳专业社工教育培训规模较小。即使按通常人口与社工1000:1的低标准配比,深圳也需要专业社工1万多人,全国则需要130多万人,但目前全国每年高等院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大约只有2万人。另一方面,社工职业晋升体系尚未完善,随着各地对社工人才的争夺越来越激烈,新招收社工越来越困难,社工人才流失逐渐加剧。

(二)专业社工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偏低。

深圳市社工机构和社工队伍整体水平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社工机构整体专业水平不高,优秀实务和管理人才缺失,加之优胜劣汰机制尚未成型,导致社工机构整体进取心不足,对政府资源的依赖性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有待提升。一部分专业社工队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会培训课时不达标。调研数据显示,87.2%的受访社工培训课时在15天以下,尚未达到“1+7”文件规定的一年内培训课时最低标准;48.6%的受访社工未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工作经验两年及以下的占81.1%之多。

(三)专业社工的薪酬待遇竞争力不强。

目前,深圳市一线社工实际收入平均为3800元/月。从行业比较来看,薪酬不低,与周边城市相比,竞争力不强。2007年以来,深圳市社工岗位经费购买标准从6万元、6.6万元一直增至7万元。由于社工机构的筹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购买,以致一线社工的增资难度较大。再加上生活成本较高、工作压力较大等原因,随着其他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东莞、珠海、中山等地购买社工服务的标准不断提高,专业社工人才流失严重,专业社工人才流失率逐年攀升。

(四)政府监管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首先,缺乏监控与保障实施层面的政策法规。主要是按照国家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政策,对社工机构进行监管,保障专业社工权益。在国家层面,尚未有针对监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细节化政策法规出台。其次,各职能部门的监控、保障职能未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权责规定不清晰,有碍于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监管。第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自治与自我监督乏力。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监事会与理事会作用未完全发挥。第四,社会力量监督不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不充分、机构运营流程不透明,社会舆论混乱,媒体监督失职。调研数据显示,38.9%的受访社工尚未注册,37.2%的受访社工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登记证书,42.8%的受访社工反应遇到过拖欠薪酬的情况,87.2%的受访社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无法得到保障。

二、思考与建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列为需要重点建设的六类人才队伍之一,并确定了发展目标: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针对当前深圳市专业社工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专业社工队伍的健康发展:

(一)提高对专业社工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在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已有百年的历史,是一个被广为接受和认可的正式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深圳社会工作的发展比较短暂,社会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和认知度较低。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类社会问题大量产生,社会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就需要政府部门积极转变职能,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专门人才协助政府预防和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因此,建设专业社工队伍,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完善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制度保障。

健全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社工委、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格局。将专业社工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作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扶持机制。公共财政要在现阶段发挥扶持社工队伍建设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政府购买和资助服务制度,构建公平竞争机制,发挥社工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重要作用。要落实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工组织开发多元融资渠道。加强对社会工作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推动开展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和理论研究,培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和权威的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机构。

(三)提升专业社工队伍服务能力。

加强专业社工队伍教育培训。组织、社工委、民政等部门要根据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现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完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严格教育培训监督。专业社会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社工协会和社工机构要把社工人才的专业素养提升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将高校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序扩展专业社工队伍规模。按照《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底,全市社工服务机构要达到150家,每万人持证社工达到5人,一线从业专业社工达到5000人,其中督导助理以上高中级专业社工达到600人;由政府资助购买的职业社工数量达到4000人以上,所有执业社工拥有初级社工师以上资格,中级社工师占专业社工总量的15-20%。要重点抓好规划的落实。完善专业社工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注册制度,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专业人才包括基层和社区工作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畴。实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资格聘任制,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职称体系和专业服务分类考核制度。强化服务绩效评估和监管。制定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对全市社会服务绩效统一实行第三方评估。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服务监理机制,强化经常性、过程性监管,建立社会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优胜劣汰”制度,将服务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依据。

(四)完善专业社工队伍建设激励机制。

拓展专业社工的晋升机会。对“1+7”文件中关于社工职级设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适当细化专业社工技术职位设置,设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晋升体系,适当拉大不同专业技术级别之间的薪酬待遇,完善专业社工选拔、流动机制。 建立专业社工薪酬待遇调整机制。社工协会应制定并发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平均薪酬指导标准,督促社工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落实相关待遇,稳步优化、提高专业社工的薪酬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设定并动态调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标准,建立科学灵活的购买服务制度。将专业社工纳入全市人才引进战略和深圳鹏程杰出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人才安居工程等奖励体系。定期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社工进行表彰奖励,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社会地位。

(五)加大社会工作项目开发力度。

拓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社会工作服务进教育、社区、卫生、禁毒、养老、残疾人等领域,率先在教育领域全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和服务项目化,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在全市社会服务领域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全覆盖。积极探索环保、民族和宗教等社会工作服务新领域。推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化。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结合政府职能转移,鼓励开发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工服务项目,提升市民的福利水平。积极探索在企业、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及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政府采取以部分购买方式配套资金、免费提供场地设施、培训、配备督导或顾问等形式,支持社会服务机构整合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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