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 徐亚南
(河南 焦作 454000)
【摘要】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是当事人围绕公路与桥梁建设事项就相互间之权利义务所达到的协议。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和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其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一般包括合同签订的审核、合同实施管理和合同纠纷解决等环节。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企业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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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路与桥梁;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对建设工程企业而言,合同关系着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一定程度上而言,企业将公路与桥梁工程实施完毕并非其目的,企业的目的在于依合同之规定而取得各种利润。因而,工程合同的管理关系着项目建设的成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建设合同管理而言,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有其显著的特征:①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的管理,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也包括对分包合同的管理。②公路与桥梁工程在空间上跨度极大,很有可能跨越不同的省份甚至国家。对合同所规定的同一事项,不同地域可能有不同理解,因而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之难度较大。
1 当前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
目前在我省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①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②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的环节
2.1 合同签订的审核
公路与桥梁建设项目一般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建设的承包方,再与项目建设承包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因而,企业合同管理主体首先就应当协助工程人员制作投标书,保证标书中承诺的项目实施方案既能确保中标,又能保证本企业的利益。待中标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就合同草案进行严格审查。合同管理人员一般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①合同是否合法,即合同所建设的工程及该工程所必须采用的建设方案是否为法律所允许;②发包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包括发包方是否取得公路、桥梁建设地的使用权证和施工证等;③合同及其附件是否完备;④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失衡,合同履行是否会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2 合同实施管理
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之负责即转化负责合同实施的管理。公路、桥梁之地理位置、公路走向、桥梁建设方案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这些合同内容之实施主要由工程人员完成,合同管理人员并无此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之主要职责即在于协助项目经理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建设企业,在此基础上依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对分包人实施监督,督促分包人按合同要求的质量与期限完成公路、桥梁项目的建设。
2.3 合同纠纷解决
合同纠纷解决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由于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因此合同纠纷的解决对于工程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在很多情形下,建设企业实施项目建设的各种物质条件都已准备妥当,却因为合同纠纷没有得到解决而使工程无法按时开工和完成,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合同纠纷解决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实践中,合同纠纷一般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解决:①协商,即在纠纷产生之后,由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与纠纷相对方进行协商,进而就合同履行或损失赔偿等事项达到合意从而解决矛盾纠纷。②仲裁,如果公路桥梁建设合同中规定有仲裁条款或公路桥梁建设合同双方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则合同管理人员可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③诉讼,即由合同管理人员代表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解决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纠纷。
3 强化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管理的举措
当前,许多企业对公路桥梁建设合同之管理的较为松散的,有些企业没有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有些企业签订的合同形式缺乏规范性,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此种情形的存在是工程合同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为维护企业利益,建设企业应当强化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管理,具体举措包括以下两点:
3.1 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
建设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法律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事务具有专业性的特征,只有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相关管理人员始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才能胜任合同管理工作。特别是当前我国实行合同管理人员证书制度,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颁发《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企业应当确保其合同管理人员持有该证书,否则不允许其上岗或调离合同管理工作岗位。
3.2 建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起合同交底制度,规定合同签订之后由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向项目管理人员说明各合同条款的内涵及其要求,使项目管理人员明确知悉本企业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从而减少纠纷产生。建立起责任分解制度,由管理人员将合同责任分解到各个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工程的实施和责任的履行,通过分工合作而保证承包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起分包合同监督制度,规定由合同管理人员对分包人合同履行情形进行监督,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
4 结束语
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所涉及的金额巨大,合同履行过程中稍有闪失将可能给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而,建设企业在重视项目建设质量的同时,应当加大对工程合同的重视力度,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证企业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薛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