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力群
国人日本购物的热潮引起了人们对日本制造业竞争力问题的再讨论。但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制造业与服务、文化融合度的不断加深,制造业的软化、产品的文化与信息化,今天的制造业不再是简单的对“物的生产、加工”,而是更强调“把所生产、加工的产品作为设计者的思想、文化等信息的载体”。因此,有必要把日本制造业竞争力问题扩大到产业竞争力的范围来讨论。
如何判断产业竞争力的可持续性?
一个国家的产业一般是由具有不同竞争力的产业构成的。因此,判断一个国家的产业是否具有竞争力,绝不能仅以某个或某几个行业的兴衰为依据。如,日本低油耗型汽车、精密装备机械设备、高性能化学品等产业依然保持着强大的国际竞争力,而台式计算机、DVD、电视甚至半导体产业则失去了曾经拥有过的辉煌。
另外,当我们观察一个产业发展时,会注意到产业系统的演化往往呈现出生命周期规律,且可以划分为具有显著差异的多个阶段,包括科学主导的探索阶段,技术主导的萌芽阶段,应用主导的初始阶段,市场主导的增长/淘汰阶段、成熟阶段、衰退/更新阶段。产业的新陈代谢不仅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而维持这一动力的是国家创新系统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所以,讨论日本产业竞争力的可持续性问题,有必要从日本国家创新系统与产业的匹配性谈起。
所谓“国家创新系统”( Nationalsystem of innovation, NSI)可以被描述为一种由公共和私人部门共同构建的网络,一切新技术的发起、引进、改良和传播都通过这个网络中各个组成部分的活动和互动得以实现。在当代的经济学解析中,国家创新系统被定义为市场机制和非市场机制有目的的组合,通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制度化的运作来优化新知识的生产、配置和使用,从而达到可持续增长。
但国家创新系统对产业的支撑,以国家创新系统和技术经济范式的吻合与匹配为前提。虽然国家创新系统具有应对外界变化而进行自我调节的调整与适应能力,但这一调整、适应的能力是被限定在某个范围之内的。换言之,国家创新系统自我调节的能力与范围并不是无限的,而是以某个技术范式或时代为边界。如果上一时代的“创新系统”在外生与内生压力下,不能及时发生“质变”,那么在上一时代所形成的“创新系统”就会成为新范式、新时代新兴产业形成与成长的“创新桎梏”。技术经济环境的变更,开创了新威胁与新机遇并存的局面。只有主动地变更公共政策、法规框架和组织宗旨,才能赢得机遇。这就决定了当技术出现范式革命、社会经济经历重大变革时,社会创新和(体制性)结构调整的相关能力对于产业保持竞争力至关重要。因此,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竞争力下降,那么其深层原因往往是由于现行的国家创新系统已经与技术经济范式相脱节,两者不再相互匹配、吻合,使得系统已经失去了对产业的支持能力。
因此,决定一个国家产业竞争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的关键是国家创新系统与技术经济范式是否吻合。
日本产业竞争力正趋于弱化
进入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过近20年对西方国家的追赶,不仅完成了追赶的目标,实现了从后发展经济向工业化经济的迈进,而且在追赶的过程中,也得以形成对技术具有应用优势的国家创新系统。20世纪70年代又恰恰是技术创新的停滞阶段,应用开发成为了该阶段技术创新的中心。于是在追赶过程中形成的“追赶型国家创新系统”与以“应用开发”为中心的技术经济范式达到了高度的吻合与匹配。国家创新系统与技术经济范式的高度匹配帮助日本克服了能源成本高涨及日元升值的不利条件,支持了日本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了日本产业竞争力,保障日本实现了近20年的稳定经济增长。
日本汽车产业的发展是国家创新系统支撑下产业发展的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日本学者藤本隆宏教授通过对日本式生产体系特征的分析,认为与欧美竞争对手相比,日本汽车企业在市场营销以及企业战略等“表层竞争力”方面是处于劣势的,但是日本汽车仍能在世界市场上表现出很强劲的势头,其根源在于其在生产水平、制造质量、交货周期等“深层次竞争力”方面长期占据优势,而这与复杂的信息创造以及其难以模仿的、复杂的“产品制造组织能力”有很大关系,可以说日本汽车产业就是赢在了这个“面向竞争的战略”。日本汽车产业的“深层次竞争力”恰恰缘于构成日本国家系统的非市场机制。如日本集团化、系列制为特征的产业组织结构。系列制下总装厂通过对下包零件厂商的支持,提升了零部件供应厂商的产品开发能力、生产能力。这样,这些零部件厂家就具有了根据汽车厂家给出的目标说明、外观、形状等要求可以与汽车厂家进行同步设计的能力,不仅大大节约了开发所需要的时间,而且汽车厂家可以把零部件的设计委托给下包企业,公司内的开发任务就可以得到大幅度减轻。日本汽车产业对相关零部件企业的组织力是其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稳定雇佣下设计者与生产者的高度协作、持续改善,也支撑了日本汽车产业高效率的开发速度、开发品质、低成本的生产。
而当IT革命引起技术经济范式变化后,日本追赶型国家创新系统不再匹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当创新系统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协调性被打破后,日本追赶型国家创新系统的绩效开始下滑,日本经济也从平稳增长转入调整、缩小阶段。
然而,国家创新系统与技术经济范式不匹配并不意味着产业竞争力的彻底消失。与原有国家创新系统相吻合、匹配的产业将继续保持优势。这也是日本具有磨合型特征的汽车产业、机器人产业等产业能依然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因。但这并不意味原有国家创新系统还能长期持续支撑这些产业的发展。
因为,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少子高龄化人口结构及环境能源制约等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构成原有国家创新系统的网络制度要素在不断消失,要素的消失及子制度的瓦解意味着不进行改革的结果就是网络的断裂、系统的崩溃。另外,由于原有创新系统不能适应新技术经济范式,系统对新技术、新变化、新趋势的敏感度、辨识能力就会降低,从而无法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导致社会整体经济绩效的低下。所以,日本能否保持产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是,国家创新系统是否能通过改革重新实现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
改革国家创新系统是关键
日本战败后,为恢复经济、实现赶超的目标,日本政府一直试图通过“特定时期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直接需要”的方针来指导日本产业政策的制定。而能否掌握关键技术、通过技术推动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从而在国际分工中获得最大利益,成为日本是否能实现“贸易立国”的关键。也就是说,日本经济成功的核心是致力于获取先进技术,并使之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从而在经济增长和生产率提高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因此,日本政府也是根据这一目标来构建国家创新系统的。在国家创新系统支撑下,日本战后产业竞争力得到了提升。
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产业的核心技术并将其转化为竞争优势,不论是在国家创新系统中发挥制度设计的政府所制定的产业政策,还是作为创新主体的大公司,甚或在非市场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间接金融制度、产业组织结构、终身雇佣制、公司治理结构等,都通过竭力维持系统的封闭性来提高创新效率,从而使日本国家创新系统具有了封闭性的特征。正如惠特克在其编写的《成功的引擎:日本的创新与技术管理》一书中所指出的,假设有一个坐标轴,一端是“组织取向”,另一端是“市场取向”,那么从雇佣关系来考虑,传统上日本的大公司肯定在靠近前者的位置上。同样地,日本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可以被描述为“组织取向”,而不是现货取向或市场取向。实际上,日本国家创新系统的许多特征都展现出相似的取向,通常是依循“承诺的逻辑”而非“退出的逻辑”。而封闭式国家创新系统,虽然有利政府、企业对技术转化制定“整体建构方案”,但由于其往往被国界、被企业集团的边界所限制,因此,这种封闭性往往会扼杀创新,特别是非连续性的或范式颠覆性创新。事实上,像互联网、组织与产品建构创新这样的非连续性创新已经重塑了全球高科技竞争的环境,而大多数这样的创新都非日本企业所为。从20世纪90年代,日本在IT、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方面又开始落后于美国。
于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政府就已着手对国家创新系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重视知识产业战略的国家层面的政策的调整、促进文化科技与技术融合的行政管理机构改革、鼓励创业的法律法规的修订、促进风险投资的资本市场改革、应对国际竞争方式改变的贸易政策的调整等。为提升日本产业竞争力,安倍内阁在日本经济再生本部内设置了产业竞争力会议。2013年12月4日,日本政府又出台了《产业竞争力强化法》,试图通过该法来解决日本现存的“过剩的规制”、“过少的投资”、“过度的竞争”问题,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但遗憾的是,不管是减少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影Ⅱ向市场结构、加强大学与产业之间的联系,还是鼓励创业、促进技术转移,这些政策并没有试图真正打破日本国家创新系统的封闭性,而只是希望扩大封闭区间的范围,来适应知识融合的时代。
综上所述,日本在追赶期,甚至在工业经济时代,其国家创新系统是成功的,因此支撑了日本产业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但随着其进入先进国家行列、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迈进,范式颠覆性创新——网络技术的出现,其所带来的商业模式与生活习惯的改变,使日本封闭式的国家创新系统已经很难适应这个信息化、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时代。
虽然高度封闭、集中的创新体制,可以在短时间内帮助日本实现赶超甚至超越,但其是以丧失发现破坏性技术为代价的。日本创新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技术开发所需要的高水平科学、技术知识的环境变化。日本能否保持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对国家创新系统的重塑来实现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再协调。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