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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县共建领域拓宽机制观念有待重塑——垦区实施场县合作共建发展情况分析

刘博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黑龙江垦区的场县共建始于20世纪70年代,2002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场县共建、跨区作业”的战略部署,旨在充分发挥垦区农机技术、装备优势,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向地方农村辐射,带动农村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共建双方不断拓宽共建领域和升级共建规模,在农业、农机、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等多领域实行统筹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推进了我省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进程。

1垦区场县合作共建发展现状

1.1农机跨区作业顺利推进,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显著

从近年来各地场县合作共建实践来看,共建的重点依然集中在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方面:一是通过发挥垦区农机装备、科技示范推广等现代农业发展优势,为周边农村提供跨区代耕、代种、代收服务及承租农村耕地;二是农场通过广泛参与周边农村农业生产全过程,以整村整屯推进的方法,将农垦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复制到农村,将保护性耕作、栽培模式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农业技术扩展到农村,加快了我省农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

1.2示范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提供优质农业社会化服务

垦区拥有健全的农业科研体系和新技术推广体系,特别是近十年来在优良品种的引进和选育、测土配方施肥、高产栽培技术的探索推广等方面取得了领先全国的巨大成就,因此也就产生了垦区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引领地方农村的空间。一方面,垦区依托农业生产科技优势,向地方农村推广和示范农业新技术;另一方面,垦区通过向地方农村出售良种、提供农业技术支持等方式,切实提升地方农村农业生产水平。

1.3创新机制共建园区,深化农业产业化合作共建

近年来,垦地双方通过破除行政区划界限,促进垦地基地、龙头企业成为有机整体,农垦和地方实现了统筹规划建设产业带动项目和各类园区,截至2013年,垦地双方合作共建工业园区达到25个,农业科技园区92个,畜牧养殖小区29个,合计投资16.1亿元,共同招商引资项目39个,引资合计31.3亿元。

1.4资源共享优化配置,农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快速

目前,垦地在合作组织共建方面以农机合作组织为主,且运作较为成熟,在此基础上探索农业、畜牧业合作组织的建立。2013年,共建双方拥有共建农机合作组织150个,其中当年新增合作组织24个,拥有共建农机合作社126个,共建种植业合作社76个,养殖业合作社46个,当年共建合作组织合计投资1.57亿元。

1.5教育、卫生、文化共建,社会事业合作发展惠及垦地

在教育共建方面,共建双方通过在招生不足地区合并学校,在学校不足的地区共建学校,以及相互放开招生地域限制、取消借读费、减免书本费等措施,使各地教育资源最大化利用。在卫生共建方面,截至2013年,垦地双方共建或合并医院35所,互为医保定点医院95所,当年地方到垦区就医13.9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长20.7%、6.7%和64.8%;在文化共建方面,为进一步丰富垦地双方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共建双方积极推进文体设施共享及文体活动交流。截至2013年,垦区拥有向地方开放文体设施253处,比2010年增加13处,举办文体交流活动470次,比2007年增长2.1倍。

1.6深入整合建设资源,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为了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垦地双方积极通过整合资源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截至2013年,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垦区与地方共建通乡通村公路598公里,共建灌区覆盖面积44万亩,共建堤防4.4万米,农田排水工程210公里,旅游区22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垦地双方共建城镇道路272公里,城镇排水工程45公里,供热工程38公里,环卫工程23处。

1.7建立合作共建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案,场县合作共建工作开展有序

开展场县合作共建,离不开组织领导及制度、协议的规范和约束,为了确保共建工作有序开展,共建双方积极推进共建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的建立,并签订或制定合作协议方案。截至2013年,共建双方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121个,对接单位708个,当年签订或制定合作协议方案154个。

2进一步做好场县共建存在的困难和障碍

2.1场县共建的机制和平台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从场县共建这一理念提出以来,虽然垦区各地和地方政府积极构建合作平台,但由于缺少科学的沟通和指导,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依然不够,共建形式仍然以农场大型农业机械跨区作业为主,而近年来提出的农业标准化作业、农牧产品加工、先进农业科技应用,以及文教、卫生、文化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远未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共建双方在认识上不同程度的存在各自为政思想,另一方面是垦区和地方在体制政策上的不同,导致共建双方无法打破各自行政区域的界限,无法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发展。

2.2农民陈旧的农业生产观念制约场县共建进一步深入开展

从各地共建实践来看,我省农村农业相对落后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观念落后。虽然部分农民已经享受到了共建的“甜头”,但多数农民仍然抱着“传统耕作、经验种植、靠天吃饭”的观念,他们一方面认为自家“小四轮”一样种地,将其闲置并花钱请农场大型农业机械耕作是浪费,另一方面是农民对场县共建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共建”就是“援建”,认为农场的农机具是政府提供的低价或免费的惠农“福利”,主动配合农机人员实施“三代”作业的积极性不高,这种观念给农场带来经济负担的同时,阻碍了场县共建发展的可持续性。

2.3农村土地规模小且分散经营制约农机跨区作业大规模开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快速推进,耕地流转实现了很大突破,但总体上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组织形式还没有根本改变,有的一个农户耕地就有三、四块,条块分割种“花花田”使得农场大型农机跨区作业受到一定局限,造成农业机械空运转时间长,耗油量增加,增加了作业成本,农机户蒙受经济损失。

3深入推进场县合作共建的对策建议

3.1营造场县合作共建发展环境,构建科学共建工作机制,推进垦地合作共建深入发展

在共建过程中,农垦一方应摒弃以“老师”自居而高高在上的心理,县村一方也应敞开怀抱而不把农垦当做“外人”看待,树立共建是为了实现互利互惠的观念,地方与农垦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通过建立日常联络、举行例会、共建情况通报、高层互访、干部兼职挂职、联合督促检查等工作推进机制,全力推进垦地合作共建顺利深入开展。

3.2积极推进社会事业融合,实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加大垦地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融合力度,积极探索不同所有制、不同管理体制的合作融合办法,优化合作共建的政策环境,力争在学校和医院等社会事业共建后的持续发展问题上实现突破。在人员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重点研究探索新的管理体制,进而实现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共建共享面进一步扩大。

3.3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扩大土地承包面积,释放农业规模化经营潜力

建议各县(市)政府积极宣传和落实针对种粮大户的金融和财政补贴政策,做好种粮大户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落实税收、金融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培育种粮大户和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农垦实施“三代”作业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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