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最难以令人接受的,就是一边手持巨额现金,每年大手笔对大股东进行分红;另一边却在“哭穷”要求上市融资。
文/ 林迪慧
9 月19 日,中国证监会通过了海洋王照明的IPO 申请。来自深圳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洋王照明”)2012 年未能抓住最后一波IPO 上市,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卷土重来”,继续走在赴深交所上市的路上,保荐人为招商证券。但坊间质疑,查阅2014 年和2012 年海洋王照明两次披露的招股书,尽管相隔两年,但在行业报告引用上却都是引用2011 年发布的关于2010 年的行业报告,招股书亦未对此解释;且海洋王照明2012 年营业收入和业绩下滑,也与其引用的行业报告描述不一致。
“不差钱”却来股市圈钱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各种专业照明设备,承揽各类照明工程项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3700余人。
目前,海洋王照明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明杰、徐素夫妇,其中周明杰持有公司28131.4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80.37%,为公司控股股东;周明杰之妻徐素女士持有公司1137.5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25%,周明杰、徐素夫妇合计持有公司83.62% 的股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海洋王照明本次上市拟公开发行普通股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海洋王照明IPO 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年产100 万套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生产线(计划投资额为3.36 亿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为1.4 亿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资额6977 万元),三个项目总投资额为5.5 亿元左右。
对此海洋王照明表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有媒体指出,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的海洋王照明实则手握巨资。在2009 年、2010 年、2011年年末,海洋王照明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12亿元、2.74 亿元和3.46 亿元,而公司以上三年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则分别为1.27 亿元、1.55 亿元和1.58 亿元。
此外据资料显示,2011 年以来,海洋王就进行过四次分红。2011 年4 月28 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000 万元;2012 年2 月8 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 万元;2013年2 月3 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 万元;2014 年2 月21 日,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 万元。这四次分红,共计派发现金2.3 亿元。而这仅仅是2011 年以来的分红,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1 年间,公司累计也达到了2.4 亿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杰夫妇持有公司股本83.62%,因此上述历史分红的大部分都落入了大股东的腰包。
而一位曾在海洋王照明任职的内部人士透露,公司2007 年至2009 年三年间业绩确实增长很快,之后公司领导过于乐观地把市场划分得很细。此后三年,由于经济大环境不好,公司整体业绩出现了下滑。各级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给下属摊派业绩指标。之所以财报上的数据很“好看”,是因为做了很多假合同而产生的效果。他还透露,公司每年12 月20 日之后的合同,近8成都是假的。
另外,从招股书中得知,海洋王照明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负责公司90% 的对外销售业务,公司的客户以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因此,公司承接大型工程的过程中保持着高达70% 的毛利率,这其中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不免引发人们的猜想。
海洋王照明一边手持巨额现金,每年大手笔对大股东进行分红,另一边却在“哭穷”要求上市融资。在目前股市估值低迷之际,如果公司真的不缺钱,又何必急于上市“贱卖股权”? 某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海洋王照明手握巨资还要上市融资,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周明杰夫妇不愿意拿自己的钱扩产能;二是公司账上远没有描述的那么“光鲜”。
两名独董亦供职竞争对手
一家正常的上市公司,必然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制度是保护中小股民权益,实现公司治理的重要补充。但是从海洋王照明的招股书上面看到的,却是某些任职董事存在一定的缺陷,既有在多家公司甚至竞争对手兼职,也有年龄偏大的隐忧。
根据海洋王照明的招股书显示,公司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今年以来,曾经在上市公司中“默默无闻”的独董却因为“只拿钱不干事”、“多处兼职赚薪水”等问题而成为了市场质疑的焦点。而海洋王照明偏偏就招进了两位同时在竞争对手兼职的独董。
其中,独董陈燕生目前为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除了在拟上市的海洋王照明任职之外,他还同时为阳光照明、飞乐音响、勤上光电和远方光电等四家已上市企业的独立董事。另一位独董王锦燧则已经是76 岁高龄,现任中国照明学会名誉理事长,同时兼任雷士照明独立董事。此外,范值清和王勇两人亦在非照明企业兼任独董。
按照目前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得超过5 家,这意味着陈燕生是“踩着红线”进行的兼职。媒体指出,如果有独立董事同时在竞争对手兼职,如何能够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信息保密呢?
募投项目不靠谱
对于本次海洋王照明扩建生产线项目而言,每年新增100 万套产能属于极其激进的计划。以收入最高的2011 年来看,公司当年通过大力推动应收账款的提升,才勉强达成了123 万套的照明设备销售,对比2010 年增加销售约55000 套。公司2011 年对应的产能利用率94.24%,并未达到满产状态。而根据新增产能100 万计算,这部分的产能消化预计至少要10 年以上。
即便是按照招股书给出的“2011-2013 年市场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20.84%”的乐观预测,一来公司的2011 年的收入增长率只有11%,显然小于上述预测数字;二来招股书也承认,雷士照明等各大国内知名照明企业已经纷纷涉足该行业,并通过各种竞争战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飞利浦、库柏、欧司朗、GE 照明等国际知名企业亦逐步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并以占领国内高端特殊环境照明市场为发展目标。因此,特殊环境照明行业未来的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更不要说海洋王照明的主要客户群体:冶金、石化、煤炭等行业在今年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纷纷出现亏损,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压缩投资和降低采购成本。
对于第二项研发中心建设,从其预算安排就可以看出,建设重点与“研发”显然关系不大。根据公司披露的投资明细,14481.38 万元总投资预算中,购买研发设备的预算仅为875 万,占比仅为6%。剩余的预算中,建筑工程、涨价预备和铺底资金就占到了59%。
海洋王照明的“建楼热情”,在第三个“营销中心扩建装修”项目中更加是赤裸裸地表现得一览无遗。因为这个项目的6977.45 万元投资就是“在本公司设立营销总部及三大职能中心。由照明工程公司负责在北京、成都、沈阳 、上海、济南、郑州设立六个二级营销服务机构……每个二级营销服务机构所需场地约2500 平方米”( 招股书语),并且还要租赁“城市市区的中级写字楼”。这令人不由得心生疑虑, 究竟公司是要扩大研发实力,还是要建楼。
中国内地首富、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曾经说过:“娃哈哈不缺钱,没有银行贷款,还有大量存款,并不需要上市,中国资本市场,很多公司上市就是为了圈钱,你看很多公司包装得很好,上市不久业绩就变脸,股市并不能体现企业真实价值,很多公司都将老百姓的钱骗走了。”
宗庆后说出了中国股市也是中国社会人性现状,上市公司有种种理由要求融资, 融资时它们拍着胸脯说:“相信我们, 融资会让公司更快成长。”事实是, 融资之后变脸的公司比比皆是, 资金使用效率之低从投资者所得回报可以窥见一斑。这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