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舞阳 李敏丽 陈森蔚 张春兰
摘要:迁村并居是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建设成效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围绕迁村并居的功能、动力机制及存在的矛盾和推进策略等问题,学术界展开了广泛研究,取得不少成果。但农民搬迁安置、多方互动、新社区可持续发展、政府对迁村并居工作的社会评价研究等方面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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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迁村并居;土地利用;城镇化;新农村建设
村庄合并,又称“迁村并居”、“合村并居”,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山东、江苏、安徽等省的农村地区。对邻近自然村进行整合的部分典型地区经验与成果表明,90年代以来,国家开始有规划地推进并村工作。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在中央精神引领下,全国基层积极响应。目前我国村庄合并有只合并村级组织,农民居住地并不迁动;不仅合并行政组织,还将农民居住地集中化,即本文所述的“迁村并居”两种。从全国看,行政村数量最多时1990年为100多万个,此后明显减少,2000年73万多个,2010年减至59万多个。“迁村并居”有利于改革落后的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节约土地,集中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城镇化发展,这与当前国家正在推动的新农村建设相吻合。
一、总体研究状况
目前迁村并居研究已取得一系列成果。通过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检索,分析在1998 年至2013 年间,篇名、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摘要含有“村庄合并”“合村并居”、“迁村并居”等词语的292篇文章发现,国内学术界对迁村并居研究主要有以下方面。第一,迁村并居的制度安排。研究对象主要是迁村居民及政府有关部门。与土地规划密切相关学科的学者是主要研究者。研究内容基本是迁村并居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推进策略等,研究性质大多为工作性的规划、讨论和总结。
第二,迁村并居理论研究,主要从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角度,从迁村村民的现实状况,到迁村模式对村民的影响,及迁村过程中一些不稳定因素和事件,村民迁村后的主观适应心态都有所涉及,研究方法侧重于观察法和文献法。
第三,迁村并居的实证研究,主要通过实地调查与资料整理,由个案分析推导出一般性结论并提出建议。研究除更加深入与具体外,最显著的特征是学者们跳出了研究中囿于迁村居民个人微观层面的局限,逐步上升到关于社会发展等宏观层面的探讨上,对村民对新社区的认同、社会整合、政府职能转变,可持续性发展等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均有所涉及。研究方法也日臻完善,有问卷调查、个案访谈、数据统计分析等多种。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迁村并居研究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功能分析、动力机制、推进策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1.迁村并居的功能分析
部分学者认为,“迁村并居”的做法符合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要求,有诸多好处。比如,邱世峰认为,对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集约配套、农民生活质量提高有益。李昌平等提出,“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农村发展政策,农民应抓住机遇,积极实行迁村并居。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多数地区推广迁村并居仍弊大于利。刘传江指出若缺乏长远、科学、前瞻的规划,农村城镇化必将被“锁定”在城镇化的逆向路径上。孙宇杰认为,当前条件下实行农村集中居住,可能会造成农民生活费用增加、生活不习惯,并因庭院经济中断造成收入降低等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迁村并居不适宜大面积推广,目前许多地区推崇的迁村并居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强制推行将后患无穷。
2.迁村并居的动力机制
迁村并居推行动力源于多方面。郭俊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总结后认为,当前农村地区存在行政村数量过多、管理幅度大、规模偏小、居住较散、经济与基础设施落后等制约因素,但也构成促使迁村并居的动力。左燕钢将动因总结为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等五个方面。刘传江从较客观角度把村庄合并重组分为自下而上的自发模式和自上而下的计划模式。前者是非农业扩大再生产规模的客观需要;后者由大范围城乡及村镇建设、国土资源开发和扶贫开发规划等政府行为推动。许多学者还根据当前部分地区实践出现异化现象,分析了导致非正常迁村并居的动力机制,如刘元胜等从用地指标的约束、土地财政的推动、城市化的热衷等共同作用,解释了部分地方政府尽管备受争议和指责,仍乐此不疲的推行迁村并居的原因。
3.迁村并居的推进模式
在对迁村并居推进模式研究中,王颖等提出两类迁村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和村委会动员渐进引导模式。石磊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模式及其适用条件进行了探讨,将整理模式概括为空间技术模式、组织管理模式和筹资模式。洪增林等指出根据土地所有制存在形式,城镇建设区“迁村并居”模式可分为国有化土地、“两制并存”、保权让利流转三种模式。
4.迁村并居存在的问题
在政策推进方面,迁村并居存在一些形式主义作风与强拆强建问题。由于片面强调外观效果,导致农民住房遭到盲目拆除。郑风田指出,以城市为建设标准的做法造成农民“上楼致贫”;政府对农民意愿轻视、缺乏到位补偿,加剧了农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政府强制推进集中居住,也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缺乏合理统筹与科学规划,造成对经济、文化与自然环境的破坏。
在农民权益方面,迁村并居存在的土地、基础设施、资金等诸多问题,提高了农民生活成本,造成了他们的生活不便。党国英指出迁村过后破坏了乡村文化和农民生活方式。居住环境变迁、经济压力、就业与保障问题、同质性社会交往导致的封闭、自卑、认同缺失心理,使迁居农民面临生活与心理的双重适应难题。迁居后农民的不适应将有可能产生大量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农民。
在社区管理方面,主要是居住区各项服务建设与管理水平不足。邓蓉指出农民集中居住中,住房的硬件设施和生活形态的软件改变客观地走在了前面,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却相对滞后。
5.迁村并居的建议
第一,在政策推进方面,大多数学者强调迁居过程中,应明确迁村并居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在宣传引导上应健全各类民主参与形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资金准备方面,可通过财政、市场、产业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问题。在规划上应合理选择中心村及其配置标准,完善新居的公共设施配置,增加人性化改变。此外,更要注重作为居住区主体人的素质、思想、精神等非物质要素建设。
第二,在农民权益维护上,对于农民生活成本上升问题,潘明指出应给予迁居农民一定的就业保护;在社会保障建设上,邓蓉建议“以土地换住房”和“以地租换保障”的保障措施。郑风田认为,中央有关部门应尽快明确和赋予农民宅基地以完整的物权,积极探索宅基地进入市场的流转办法,以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郭丽丽等认为对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政府应积极投入资金。
第三,在社区管理方面,叶继红针对迁居农民群体,提出引导农民转变传统观念、扩大社区公共空间、加强移民社区参与、加强社区建设与科学进行居住区建设等五项措施。也有学者从社区管理者自身角度提出建议:在居委会设立意见箱搜集民意;村级社区干部应加强民主意识和服务理念的学习;完善物业管理、后勤人员的队伍与服务能力,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质量。
三、目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系统科学的调查研究
迁村并居作为新农村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受到政府大力支持和媒体广泛关注,但对现象的关注仅流于表面,资料的收集缺乏系统性,得出的结论偏向对经验现象的主观判断。
2.缺少社会学视角下的理论参照研究
目前的研究关注的是迁村并居在各个地区实施进程、对农村经济发展、土地资源集约、城镇化建设产生的重要意义,缺乏理论层次上的把握。对具体事物的描述和解释,停留在经验判断与分析上,理论高度不足。有学者尝试着从调查研究中寻找理论出发点和支撑点,但缺少实地调查数据的支持、说明和检验,也未能给出明确系统的研究成果。同时,现有研究成果较零散,缺少有机归纳和总结。
四、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迁村并居农民搬迁安置研究
迁村并居工程从最初的决定、调研、规划到动员、建设、搬迁,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变动过程。在实际动员实施中又涉及土地的征用与补偿措施、搬迁农民的集中安置等问题,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规划项目。在不同时期农民的心理特征如何?各个阶段的项目推进出现哪些特征?按照前后的时间轴顺序,所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之间呈现出何种内在关联和因果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社区农民的生活又会出现怎样的发展趋势?这些研究将对以后其他地区迁村并居工程及搬迁工程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2.迁村并居中的多方互动研究
迁村并居是一项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的社会行为,政府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比如,迁村前的动员号召和协商、土地征迁与补偿、迁村的统一安排调度、迁村后的安置等。具体工作需要落实到村、县、乡各级基层政府。农民作为参与主体始终与政府保持互动。互动中双方各自采取了怎样的策略、又做出怎样的行为选择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3.迁村并居农民在新社区可持续发展研究
迁村并居后,农民开始全新的社区生活,其经济、文化、人际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势必受到影响,这是关系到农民在新社区安居乐业和长远发展的问题。因此,对迁居农民的可持续发展研究需要从纵向历史角度予以长期关注,尤其是土地安置、就业、生活方式等。研究可从农民的实际生产生活入手,避免笼统的套话空话,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
4.对迁村并居工作的社会评价研究
迁村并居建设是一项涉及社会建设发展诸多方面的工程,对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有深远影响。对迁村并居工程的社会评价是对整个迁村、搬迁过程的整体性衡量和判别,不仅包括对以往研究成果的总结,也能在政策制定和规划中发挥前瞻性预测作用,为以后的迁村并居建设的推进起到拨正、引导和评估作用,最大程度地消除实践与知识之间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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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编号:201310307064)]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