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鹏 崔志鹏 伍婷
就业压力大,就业形势依旧严峻。党和国家始终重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然而,现今的就业指导课内容却对就业法律、大学生就业权益保障以及风险防范方面涉及甚少。
我国高等院校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的困境
1.就业指导课中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时间不足
就业指导课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毕业之前早做准备,对自己的职业人生有一份科学的计划,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仗,防止在学生真正面临就业问题的时候不知所措。如今的就业指导课主要注重对学生职业生涯意识的建立;让学生了解自我、了解行业;指导求职简历的撰写;强调面试技巧以及鼓励学生自主创业。虽然学生权益保护也是就业指导课教学内容的一个章节,但学时平均下来,可能留给这一章节的时间少之又少,是就业指导课的“非重点”。但是从撰写个人简历,到参加各式各样的招聘会,再到合同的签订,直至就业之后的一系列社保、工资等问题,都是法律问题,这么多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一两课时就能讲清楚、讲明白的。也导致了当学生在真正求职过程中,遇到诸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违约责任的赔偿、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时出现手足无措的局面。
2.就业指导课任课教师的相关法律专业知识不足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第一步已经实现。现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就业促进法》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都对学生的就业及相关权益保障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现在,由于师资不足等原因,就业指导课的任课教师很可能是某位老师兼职,或者说是学生科、就业办公室等部门的老师进行讲授,教师的知识背景五花八门、素质修养参差不齐。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不能满足学生的法律知识需求,不能适应如今的就业局势。如果教师对某些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产生偏差,后果将是极其严重的。
3.教学形式单一导致学生对就业法律指导缺乏关注
如今就业指导教学多以专题方式开展,试想在一间大厅里,几百名学生在台下坐好,主讲人一人在台上照本宣科,法条和相关政策的简单罗列必然难以调动学生的兴趣,不能满足学生真实的就业指导需求。兴趣调动不起来,学生对这一关乎切身利益的事项就缺乏关注。
对就业指导课中法律教育本质的分析
就业指导课的目标就是强调职业教育在人生发展的重要地位,促使大学生树立职业规划意识,让当代大学生在态度、知识和技能方面达到适应社会就业需求的情况。法律教育属于就业指导知识层面的内容,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学生了解就业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对与就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提高学生的就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能够识别一些常见的就业陷阱和侵权行为。掌握权益保护方法和正确途径,一旦发生侵犯学生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能够正确、冷静地处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9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早在2003年,教育部就针对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各高校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教学体系当中。就业指导课应当回归课程设立的本质,就法律教育而言,笔者认为要分为三个部分。
首先,要以人为本,做到学生本位。要像一名精明的商人,了解学生需要什么,搞不懂的问题是什么,想知道的问题是什么。而不能凭主观臆断,替学生思考问题。意识能作用于物质,只有真正做到有的放矢,让学生爱听课,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和危机意识才能增强,只有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够避免就业陷阱,促进高质量就业,最终使学生有发展,净化就业环境,使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是相当枯燥无味的,照本宣科是最好的催眠剂,不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而谈法律法规无异于空中楼阁。所以,要充分做好就业市场调研,打通信息渠道,掌握如今的市场需求情况。只有懂得市场需求,才能够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自身的就业规划。同时,教师不能只坐在办公室中,看“奏折中的天下”,要建立专项资金,支持教师进入市场进行调研。只有了解到如今用工的陷阱,对现在多发的就业法律问题心中有谱,才能够更好地为学生进行就业法律服务,避免纠纷的产生。
第三,当我们把握了市场,掌握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就可以帮助、引导学生的就业思路以及指导如何针对学生展开就业法律服务,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够真正回归就业指导的本质。
对完善就业指导课的建议
1.提高师资质量,法律专业教师联合教学
就业指导课的老师应当走专业化道路,不断提高任课教师就业指导的专业知识和素质,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譬如由专家进行讲座,开展网络学堂学习,进入市场进行实地调研等,只有师资质量提高了,教育教学才有保障。但是让一名教师成为全才需要一定的时间培养。在这段真空期内,可以进行教师联合教学。就业指导本来就是多种因素的联合。建议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老师进行面试等环节的授课;可以让法律专业的老师进行法律方面的讲解;本专业的老师可以就本专业的情况对本专业的学生进行辅导等。强强联合,教学质量必定能够提高。
2.改善教学形式,丰富法律教育内容
罗列式的阐述法条不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当老师充分调研市场之后,可以进行模拟演示等,让学生参与其中,知道就业过程中应当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现场模拟法律陷阱,而后再由老师进行讲解。这种授课形式一定能打动学生心灵,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促进就业安全。同时老师还可以根据学生需要,对某些同学进行“私人订制”,对他们的想法及时提供意见,必要时与家长进行沟通。
3.打通师生沟通渠道,对就业风险进行监控
在学生就业过程中,任课教师可对正在进行就业的学生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抽样,通过微信、QQ等信息平台,收集学生的就业信息,加以审查并进行备案。提醒学生防范法律陷阱,对潜在的危险及时干预,促使学生顺利就业。
综上所述,高等院校要以大学生依法就业、保护权益、顺利就业为目标导向,重视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让法律和维权的光芒普照,为学生的高质量就业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北京卫生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