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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职业教育概况

刘金録

(天津中华职业教育社 天津 300193)

摘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全面客观地审视了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分析了其学制系统和发展概况(包括办学规模、课程设置、生产实习)。这一时期职业教育教育宗旨的悄然嬗变、教育目标的艰难转折、教育理论的日臻完善以及教育规模的跌宕起伏,对当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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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国时期;职业教育;概况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6-0178-03

以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为标志,中国社会进入民国时期。这一时期为1927~1949年,历时22年。

其实,民国时期的中国只是形式上的统一。1927~1930年的三年中,全国性的新旧军阀混战即达6~7次之多;1930~1937年,蒋介石发动了对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工农革命武装的“围剿”;1937~1945年,国共两党再次合作,共同开展了8年抗日战争;1946~1949年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最终彻底失去民心,丢掉了全国政权。

纵观民国时期,除8年抗战之外,统治者发动的战争可谓绵延不绝。连年的战乱,使中国教育失去了发展的基础条件,加之政治的专制与腐败,更让教育发展举步维艰。但是,在教育界有识之士的抗争和努力之下,还是让这一时期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职业教育的学制系统

1929年8月,国民政府发布《专科学校规程》,将专科学校分为甲、乙、丙、丁四类。计有工业专科学校(甲类);农业专科学校(乙类);商业专科学校(丙类);其他专科学校(丁类)。以现今的标准衡量,专科学校属于高等职业教育层次,招收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入学,修业年限2~3年(医科4年)。同时,专科学校通常附设与其专业类别相对应的职业性高级中学。

在初、中等职业教育层面,自1931年起教育部发布的数道训令提出以下要求:(1)在小学教育中增加“工作科”;(2)在初级中学开设农、工、家事各科;(3)各省酌情增办初级农工科职业学校和乡村师范学校;(4)各县立中学逐步改组为职业学校或乡村师范学校;(5)在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科目或附设职业科;(6)县市及私人申请开办普通中学者,督促其改办农工商科职业学校。同年5月,国民会议确立的教育实施案又指出:大学教育以注重自然科学及实用科学为原则。

1933年1月,国民政府发布的《职业学校法》规定:职业学校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层级。初级职业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及同等文化程度的12~18岁者入学,修业1~3年;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及同等文化程度的15~22岁者入学,修业3年。同时,还规定,在初、高级职业学校中,应设立面向社会人群的职业补习班;职业学校不向学生收取费用等。

纵观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学校系统,其特点似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职业学校由分类转向分级 开始,职业学校是按专业类别划分的。例如甲类的工科专业学校包括矿冶、机电、化工、建筑等16科;乙类的农业专科学校包括农艺、林业、畜牧、水产等8科;丙类的商业专科学校包括银行、保险、统计、税务等9科;丁类的其他专科学校包括医药、艺术、体育、图书馆等科,大致在9个左右。后来,又出现了按教育层次划分的学校系统,这主要体现为按入学资格、培养规格、就业目标不同而划分的初级职业学校,中级职业学校和高级职业学校。这种教育层次的划分,已经初步显现了现代职业教育的特征。当然,这种划分在民国时期之前即已初现端倪,在执行中也是分类与分级相结合的。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由分而合,又由合而分 初期的职业教育是附属于普通教育之下的,即在普通教育中附设职业科目,学生以修习普通科目为主,兼习职业科目;后来职业教育又混合于普通教育之内,即在普通教育学校内开设职业班,并在课程设置上有别于普通科班;再后来出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分别独立设置的格局。这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由分而合、由合而分的现象,不仅出现在民国时期,往上可追溯至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往下则影响到当代教育体系的变革与发展。

职业教育的有关政令与职业教育的实际发展反差巨大 单就民国政府为职业教育所设定的教育宗旨、学制系统、课程设置等规程而言,确实比清末、北洋时期有许多进步,也为新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较多有益的借鉴。但是,职业教育的实际发展却远没有政令文字那么光鲜。这不仅体现在地域间发展的不平衡,也体现在相对于普通教育的职业教育发展滞后。产生如此巨大反差的主要原因是政治腐败和经济凋敝、科技落后。试想,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职业教育如何发展?仅靠个别地区、个别学校、个别人的努力,只能打造出少数亮点,却无论如何也扭转不了全局性颓势。

职业教育的发展概况

办学规模 由于历史原因,民国时期的教育统计资料留在大陆的并不十分完整,因此仅能依据有限的资料加以分析,权作管窥蠡测吧。根据民国政府教育部发布的统计数据和相关报刊披露的有关信息,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大致如表1、表2所示。从统计数字可知,即便是发展情况较好的1940年,其职业学校的数量也仅为222所,与民国前1926年的1518所相比,减少了1296所,而且平均每校仅有学生127.5人。为什么与北洋政府时期相比,职业教育规模不进反退?个中原因有待理论界深入探索。

课程设置 1932年12月17日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以培养青年生活之知识与生产之技能”为宗旨。1935年6月28日发布的《修正职业学校规程》对职业教育的宗旨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1)锻炼强健体格;(2)陶融公民道德;(3)养成劳动习惯;(4)充实职业知能;(5)增进职业道德;(6)启发创业精神。应当说,上述规定是很有见地的,对现今的职业教育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基于上述职业学校的教育宗旨,1933年的《职业学校规程》及1935年的修正案对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也作出了相应规定。比如,工业专科学校(甲类)应开设机械、电机、应用化工、纺织、土木建筑等课程;农业专科学校(乙类)应开设农业、森林、蚕桑、畜牧、水产等课程;商业专科学校(丙类)应开设银行簿记、会计、保险、汇兑等课程;其他专科学校(丁类)应开设缝纫、刺绣、护理、助产等课程。关于初等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职业学校规程》及其修正案也作了明确规定。就同一专业门类而言,通常比相应的高等职业学校课程门数更多,但内容相对浅显且更注重实际操作。同时,由于其他类职业学校专业门类较庞杂,所以允许各地视需要酌情开设必要课程。

生产实习 生产实习课是职业教育的一门主课,这一点在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中亦有体现。例如《职业学校规程》及其修正案即规定:“职业学校各科之教学应以先实习后讲授为原则,每次实习以继续三小时或四小时为度。”对于各科目开设比例,则规定:职业学校每周教学时数应达到40~48学时,其中职业科(专业理论课)应占30%;普通科(文化基础课)应占20%;生产实习课应占50%。至于生产实习教学法,《职业学校规程》及其修正案则规定:“实习的方法分三种:(1)个别实习,如划区耕种事件、制作指定事件等;(2)分组实习,如同级或异级学生分组合作;(3)共同实习,如同级或异级学生合作”。对于生产实习所使用的教材,上述文件的规定是:“实习教材之分配应先基本练习次应用练习”,“实习教材之应用练习应以正确精细含有商品代价为主,但须避免过度之重复”……仅从以上几条规定来看,这一时期对生产实习课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及基于此对专业理论课、文化基础课、生产实习课的课时比例分配是十分正确的。对于生产实习教学法的表述,处理基本训练与应用训练的关系,以及避免消耗性实习,力争在培养人才的同时生产有价值产品的主张,也是非常科学的。

对当代职业教育的启示

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发端于清末,又经历了北洋、民国时期,在艰难困苦中走过来,其历史经验和教训,对当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弥足珍贵的借鉴价值。

教育宗旨的悄然嬗变 如果说清末的实业教育以“富国强兵”为宗旨而“办洋务、兴西艺”,北洋时期以“实业救国”为宗旨而兴办实业教育,民国时期则是将培养“生活之知识与生产之技能”作为职业教育的教育宗旨。这种将教育宗旨转向民生的主张无疑是历史的进步。诚然,“国计”与“民生”应当是不相矛盾的,而且在任何历史条件下,关注民生都是必须的。职业教育是传授民众谋生手段,进而实现个人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增进生产力做贡献的有效手段。然而,将宗旨写在纸面上是一回事,而落实到实际中却是另一回事。在这方面,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无疑留下了明显的缺憾。

教育目标的艰难转折 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封建历史,“学而优则仕”长时期被读书人奉为圭臬,即使在已经废除了科举制度的北洋和民国时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陈腐观念仍然在社会上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以培养“百工之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甫一出现,便被讥讽为“末流教育”和“吃饭教育”而遭到冷遇。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几代职业教育家筚路蓝缕、奔走呼号,喊出了“劳工神圣”、“双手万能”的口号,是多么的难能可贵。这种教育目标的转折,一直延续到当代,其艰难程度并不亚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唯其难,才需要几代人为之锲而不舍地努力。

教育理论的日臻完善 作为一个新兴的教育门类,职业教育的成长发展,经历了一条由实践探索到理论完善的漫长道路。从清末开始,直至北洋、民国时期,众多职业教育家和热心职业教育的社会贤达,为职业教育理论的日臻完善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其中建树良多的里程碑式人物当属黄炎培先生。黄炎培(1878~1965),从其生卒年代看,就经历了清末、北洋、民国和新中国四个时代,是举世公认的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的奠基人。他在民国时期的教育实践和理论建树,至今仍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教育规模的跌宕起伏 自从近代学校教育在中国兴起以来,职业教育的规模一直小于普通教育的规模。同时,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更容易受到国力强弱和生产力发展需求旺盛与疲软的直接影响。相对于前两个时期,民国时期无疑是教育规模较小的时期,其原因前面已作了简要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从另一个角度讲,民国时期也涌现出蔡元培、黄炎培、陶行知等多位对职业教育发展贡献殊多的教育家,以及像中华职业学校、中华工商专科学校、比乐中学等经典式职业学校。这些代表人物和办学典范是中华职业教育之光,昭示着中国职业教育的希望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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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陈振江.百年风云[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4.

[2]中华民国教育部.修正职业学校规程[C].1935-06-28.

[3]任平.晚清民国时期职业教育课程史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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