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大陆与台湾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比较研究

罗振华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摘要:提出大陆与台湾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分析政策、体制机制、合作内容存在许多相同点,但在政策扶持力度、合作理念、合作广度与深度、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不同。通过比较分析,提出大陆高职院校在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合作深度、产学研合作体系、专兼职师资培养等方面有待加强。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大陆;台湾;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比较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7-0023-04

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是大陆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台湾地区把教育机构、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称为“建教合作”,具体是指学校同企业共同合作实施教育与训练。这种职业教育模式同大陆推行的校企合作模式有许多相同地方。通过大陆与台湾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比较研究,可借鉴台湾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提高大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力度。

高等职业教育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产业部门有着天然、密切的联系,具有明显的校企合作教育的特色。从世界校企合作教育的发展历史看,合作教育也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无论是德国“双元制”模式、美国“合作教育”模式、英国“工读交替”模式、澳大利亚“TAFE”模式、日本“产学合作”模式、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还是大陆“2+1”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模式,高职教育与企业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之间既互相联系又互相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是直接为企业一线服务的;生产一线是职业教育的最佳实习课堂,企业发展会促进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大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

目前,大陆推行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1)“企业引入”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及其他各种设施、设备与服务,将企业引入学校,建成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训岗位。(2)“设备共享”模式。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提供设备,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进行生产的同时,为学生提供生产性实训岗位。(3)“技术推广”模式。由企业提供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学校教师为主体针对本校学生及社会人员开展新设备、新技术应用培训。(4)“岗位承包”模式。学校承接企业生产流程外包业务,在企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下开展生产活动,教师成为生产过程中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学生交替进行顶岗工作。(5)“校企共训”模式。将企业的内训机构引入到学校,学校免费提供场地和设备,双方共同组建“捆绑式”培训团队,对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6)“培训移植”模式。移植跨国公司的员工培训项目,由企业提供设备及教师培训,教师取得企业的资格证书后,为企业培训员工,同时面向学生实施“订单式”培训。(7)“实训承包”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和师资,在校内建设仿真实习场所,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同时承包学校的相关实训课程。

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

台湾学者将“建教合作”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是指工业界与教育机构合作,从事职业或技术训练的教育;广义的是指训练或教育机构与社会团体之间广泛进行密切配合与相互合作,包括科技、专题研究、课堂教学与其他方面的合作。从内涵上看,台湾地区广义的“建教合作”接近于大陆的产学研合作,台湾地区狭义的“建教合作”接近于大陆的产学合作。台湾“建教合作”模式呈现多样化。有代表性的主要模式有:(1)轮调式建教合作模式。轮调式建教合作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学校与工厂共同负责招生,在教学上学校负责理论及相关学科教学,工厂负责技能训练;第二,学生分两班或两个组,每周或每月轮流到校上课和去工厂训练,学校上课与工厂训练时间各占一半,间隔轮调;第三,合作厂商派代表组成“建教合作小组”,负责学生的训练计划、执行与考核;第四,学习期满,学科及技能测验合格,由学校发给高级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时获得工业职业训练学会发给的技能训练结业证书,若技能鉴定合格,还发给技能合格证书。(2)三明治式建教合作模式。三明治式建教合作是指学校学习和工程实训交替进行的一种建教合作模式,分为旧三明治式和新三明治式两种。旧三明治式是一二学年的上学期在学校上课,下学期到校外建教合作单位实习,期限为半年,实习次数为两次。新三明治式是指一年级上学期及二年级下学期在校上课,一年级下学期与二年级上学期在企业实习,实习次数是一次。三明治课程采用“理论—实务—理论”或“实务—理论—实务”方式进行。(3)委托式建教合作模式。学校受缴纳职业训练金的企事业单位委托,建教合作学校开设根据企业需要的订单班或职业技能训练班,为企业培养专业人才的一种教育模式,委托式也包含学校为委托单位举办员工在职训练和技艺人力之养成训练。(4)阶梯式建教合作模式。一二年级在学校上课,三年级到建教合作单位实习,且每周返校上课一天。(5)研究式建教合作模式。一般是学校接受建教合作单位以合作方式从事专题研究或实验。(6)课后实习式模式。由学校寻找相关的建教合作单位安排学生在寒暑假进行实习,实习期限大多为两个月,实习期间的表现列入成绩考核之中。(7)最后一哩模式。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从2005年开始实行“最后一哩学程”计划,“最后一哩”原指电信网络从机房至用户的末端部分。台湾教育界引用这一术语,是指技职院校开设最后一年课程时,先与企业界联系与磋商,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授课,实现学生“毕业与上岗的零过渡”,打通学校到职场的“最后一哩”。

大陆与台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异同

大陆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专科层面的技术教育。台湾地区的职业教育称为技职教育(技术与职业教育),主要培养应用科学与技术的实用专业人才,包括高级职业学校(类似大陆的职业高中)、五年制专科、二年制专科、二年制(专升本)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四年制技术学院或科技大学,学生完成职业技术本科教育后,可进入研究所攻读硕士班,再进入博士班深造。

(一)相同点

政府制定相关政策 在大陆方面,2005年11月颁布《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6年3月颁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2006年11月颁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06年1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10年8月颁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都做了相关规定。在台湾方面,1954年台湾地方政府颁布了《建教合作实施办法》,“教育”、“劳委”、“经建”等8个“部委”还联合推出“产学携手合作计划”,实施以纵向弹性衔接学制的“3合1”(职业高中+高等技职院校+合作厂商)合作方式,合作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高职院校从体制机制上保证 大陆高职院校十分重视校企合作,成立产学研合作机构,无论是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计划制定与调整,还是课程建设、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学生顶岗实习,都会制定一些加强校企合作的政策、具体措施,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校企合作顺利推进。台湾地区的高等技职院校特别重视与当地企业积极合作,为符合台湾地区“经济部”制定的2015年经济产业发展愿景之冲刺计划,推动产业高值化,促使产业全面提升,均衡产业发展目标,台湾地区的技职校院不断因产业需求及教育质量提升制定与产业、企业合作的规划、制度。

合作内容基本相同 大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内容主要有:为企业量身培养适用人才,帮助企业实现管理与技术创新;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培养师资队伍、共促专业和课程建设,掌握最前沿的行业信息;在合作中,企业人员参与专业建设,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学生通过顶岗实习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职业素养和增加就业机会。台湾地区的高等技职院校以专利、创新技术、人力专长、研发能量、文件法规、产业需求等内容作为产学合作的基础,使技职院校能够了解产业界的人力需求与应用技术,进而结合产业界的实务需求。

(二)不同点

政策扶持力度不同 大陆对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推进力度,从政府总体支持力度上还仅仅局限于教育部一个部门,财政部在税收上的支持力度相对有限。为顺利完成“最后一哩学程”试办计划,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了巨额补助经费,并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对建教合作、工学结合有明确的奖励计划。1972年2月“行政院”公布职业训练金条例。该条例规定:凡登记设立的公私营企业,雇员达到40人以上,应缴纳职业训练金。有征缴职业训练金的企业可以动用职业训练金进行建教合作,对建教合作的推动提供资金保障。1976年停止征收职业训练金后,“行政院”成立技专与职业训练小组,职业训练与建教合作经费由政府支持,建教合作经费来源有制度保障。

合作理念不同 大陆许多企业认为校企合作只对学校和学生有利,对企业来说只是浪费精力,是“赔本买卖”。主动与学校合作培养人才的企业不多,往往是利用地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或校友关系建立起校企合作,这样的合作是不稳固的。台湾地区的校企合作大多是企业主动与学校联系。为提升台湾地区整体产业及其市场竞争力,台湾地区高等技职教育的发展适应社会、时代及产业变迁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创新、转型,为产业提供合适的专业技能人才。现已形成了由台湾地区相关管理部门持续推动、高等技职院校跟进、企业(产业)紧密配合的良好发展格局。

合作广度与深度不同 一般校企合作从专业开设、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技术支持、项目开发等方面进行。大陆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除上述内容外,还要与企业洽谈学生实习安全、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大陆许多高职院校缺乏与企业的深度合作,着眼点更多集中在眼前的短期利益上,缺乏长远眼光。学校缺乏主动服务企业的办学理念和方法,特别是欠缺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由于不少高职院校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企业实践能力,难以为企业提供技术、产品及专利;校企合作开发的课程,企业因无利可图而缺乏主动性,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由于高校与企业追求目标不一致也不尽如人意。台湾地区的高等技职院校校企合作比较有深度。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体系”以来,经过60余年的持续发展,已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高职、专科、技术学校、科技大学、技职硕士、技职博士从低级到高级一脉相承的完整性学制和技职教育发展体系。台湾地区的高等技职院校实施“产学携手合作计划”、“产学学士专班”等产学合作项目,使技职院校庞大的研发人力与能量成为产业界技术研发的坚实后盾。

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不同 大陆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强调师资队伍的“双师”结构,即高职院校的教师不但要有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书,而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又要求在师资队伍组成上要有一定比例的行业兼职教师参与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是大陆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台湾地区在技职教育的师资队伍组成方面,师资总体水平要好于大陆。台湾技职院校的教师大都具有博士学历,有较大比例的专业教师来自企业。为保证师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台湾地区的职业技术院校在严把师资进口关的同时,特别注重教师培养。一般教师两年内必须去欧美、日本的高校进行短期访学,为教师追踪世界科技前沿知识与技术,提升教学与研发能力提供时间和机会。

深化大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几点看法

(一)加大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成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的推动者 目前,大多都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且合作的广度、深度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要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校企合作教育工作,使之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必须在立法、财政等诸多方面给予支持,成为强有力的校企合作推动者。

成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方利益的协调者 学校和产业隶属关系和任务目标等不同,单纯靠其自身或者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来协调产学双方的利益及解决合作教育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都有一定的难度。政府作为国家上层公共管理者,应该协调两者的利益。

成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过程的监督者 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不仅可以保证校企合作沿着既定的目标、方式运行,而且可以强力推动合作不顺利的校企双方承担自己的合作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外,也有利于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学校的科研方向与产业界的应用和技术开发研究相一致,为企业的科技开发服务。

成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成果的验收者 目前,由于缺乏专门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研究、评估和验收机构,各高职院校为了谋求特色发展都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参与校企合作教育,但结果怎样,是否达到合作目的,没有权威机构的评价和验收,都是自己在评价、总结。鉴于此,政府有必要尽快建立一个由政府、学校、企业参加的专门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教育评价和验收机构。

(二)增加校企合作深度

不断创新校企深度合作模式 高职院校要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主动与政府、社会团体取得联系,争取广泛的支持,采取灵活的政策,让企业一方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借鉴原有的校办产业(企业)、行业(企业)办学、校企股份合作等成功模式,探索以产权为纽带联结的校企深度合作新模式。如在校企股份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可以用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方式向学校注入一定的股份,这样企业就可以直接参与学校管理,与学校共享资源,共享收益。

建立校企深度合作长效机制 成立由学校、企业、行业、政府等多方参与的校企合作组织机构,专职负责校企合作的运行,负责制定合作章程,明确各方在校企合作机构中的权利与义务,形成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校企双方按照职业岗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教学改革相互结合,在教学中不断融入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实现校内教学场地企业化、企业生产经营场地教学化,即“厂中有校,校中有厂”。同时要实现院校与企业的资源共享,将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成企业员工培训基地和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基地;建设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逐步实施校外实习基地的多功能开发,初步实现车间与课堂整合、学生与员工一体。

(三)建立产学研合作体系

建立院校与企业的协调机制不能仅限于每年一到两次的协调会。院校可充分发挥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产学结合组织的作用,经常性、制度性地与企业加强沟通,不断扩大合作群体,深化协调层次,也可借助政府平台与企业建立协调机制。创新校外体制,以政府力量推进工作开展。在国家层面的法制体系并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确实是一大难题。所以要建设校内制度,以制度促工作的常态化、深入化。建设多元平台,促进产学研工作全面展开。

(四)提升专兼职师资培养质量

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职业教育办出特色的有力保证,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许多高职院校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内培外引,专兼结合”。一是内部培养。学校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教师,特别是刚分配来校的青年教师到实践基地顶岗实习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规定教师五年中要有一年时间的企业工作经验,并鼓励教师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加快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二是外部引进。引进的新教师要具有博士及以上学历,同时聘请行业专家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才(尤其是校友)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主要承担实践课教学,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参考文献:

[1]张旭翔,王钧铭.推进校企合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1):14-15.

[2]江义智,江文雄.海峡两岸职业技术教育比较[M].香港:现代知识出版社,2004.

[3]徐恒(金监).校外实习成效之评估——以明志科技大学三明治教学为例[D].台湾世新大学,2007.

[4]陈清燿,何映婷.“三明治”教学、“Topping”教学效能与“最后一哩”之关联性探讨——毕业生观点[A]. 2008创新、整合与应用研讨会,2008.

[5]丁夏君.破解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难题:要让企业“有利可图”[N].中国教育报,2012-05-16.

[6]郭福春.大陆与台湾高等职业教育比较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9):70-72.

(责任编辑:杨在良)

下载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