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闻,朱书卉
(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南京211816)
摘要:对贫困生困难程度的准确认定是高校顺利开展贫困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把有限的资助全用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需要正确合理地界定经济困难学生。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从根源上加以解决,改变传统的资助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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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认定;资助体系;资助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4)10-0027-02
随着高等教育成本的逐步提高和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贫困生的数量增多的同时,贫困生资助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也日趋复杂多变。确保高校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不仅是当前政府、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实现国家教育公平政策、人才强国战略所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一)高校自身认定法。学生自己递交申请,学校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通过班级、学院逐级把关、层层审核的方式确定资助名单。这种方法要求学校对学生的真实经济情况有准确的了解。
(二)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法。具体操作方法是统计出该生在学校的总的消费量,包括用于学习和生活的开销,将得到的数值与全校学生消费量的平均值进行比较,通过准确的数据做出判断。而且,自从各高校相继开通了“一卡通”消费系统后,取得和测算精确的数据也变得比较容易。
(三)综合认定法。是由贫困生提供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贫困证明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详细记述该生的家庭成员工作、人均收入等基本经济信息。在递交申请后,接受集体评议。评议小组通常由班级同学组成,主要评议内容包括该生日常消费情况、生活水平等,评议结果公示后再报学校审核。这种做法在民主评议的监督下进行,其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都大幅度提高。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在整个资助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微观上来说是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从宏观上来看更是落实高校资助工作政策、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只有在正确认定的前提下,才能将资助工作向更广更深的层面展开。尽管目前在社会、政府及各方力量的协助下,高校的资助工作,尤其是对贫困生的认定有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合理之处亟待解决。
(一)贫困生界定范围模糊,认定标准不统一
现阶段对贫困生的认定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但是,每个级别的具体评判标准只是定性的描述,缺乏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定量评定标准。而且,由于不同高校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东南沿海地区和西北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人民生活水平差异,也是贫困生认定标准化道路上尚待克服的难题。
(二)认定方法存在局限性
目前,贫困生认定主要采用文中提到的第三种方法,但这种以贫困证明为先决条件的认定,存在着真实性遭受质疑的尴尬。在有些地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到生源地所在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生源地相关部门或办事人员出于地方保护主义考虑,往往会根据贫困生要求开具与事实不完全相符的证明材料。而且,贫困生的认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随着该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改变而改变的,如果仅仅根据某个时间点的经济收入情况定义学生是否贫困或贫困程度,忽略变化因素,也会使认定结果产生偏差。
(三)认定环节存在不合理性
许多高校在对贫困生人数指标进行分配时常常采取按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的方式。表面上看,这种做法是公平的、合理的,但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以及不同生源地是存在差异的,并非总人数多的院系贫困生人数就一定多。这种分配方法有可能使得有些专业班级由于贫困生比例高于平均值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资助,而那些贫困生比例低的专业班级也会存在名额分配不出去的现象,有限的资助金额没有发挥最优效用。其次,在确定的过程中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看似公平公正,却忽略了人与人之间个性差异的实际。有的贫困生并不愿意在公开场合讲述自己的贫困情况博得大家的同情,他们往往更在意自己的隐私,最终导致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帮助。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体系
(一)优化分层模式,改进传统定级方法
目前,高校普遍是从经济层面给贫困生分层的,一般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层次。但是,由于高校贫困生形成原因的多元性,除了经济上与其他同学存在差异之外,他们各自的成长环境、在群体中的自我定位、性格特点等也不尽相同,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每个贫困生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也存在差异。
1.积极型。这一类型的贫困生心态健康,能正确面对自身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认为贫困并不可悲,也不可耻,并且有坚定的信念,认为通过努力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针对这一类型的贫困生,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通过劳动获得经济上的补助。
2.逃避型。这一类型的贫困生普遍不愿意面对和接受自身贫困的事实,其性格特点表现为内向孤僻,他们进入大学后,面对环境与周围人群的差异,由于经济上的匮乏很少参与同学间的聚会或是社团活动,时间长了就脱离了集体和同学。针对这种类型的贫困生群体,学校应把经济资助与心理关怀结合起来,帮助他们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定期进行心理疏导,确保其以健康的心态面对真实的自己。
3.依赖型。这一类型的贫困生将自己的经济困难归罪于社会的不公平,认为受资助是社会亏欠他们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丝毫没有自助的想法和感恩的心态。针对这一类型的贫困生,高校在给予他们经济资助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其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促进他们的心理成熟。
(二)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连贯档案数据库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相关部门建立贫困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是非常必要的举措。因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介入得越早,其准确性也越高。贫困生动态信息库内容包括生源地、困难情况、家庭人均收入、受资助情况等信息。‘51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对其贫困程度的变化、在校生活状况、学习情况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时调整,形成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为一体的信息平台。
(三)转变资助观念,贯彻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高校应当以增强贫困生勤工助学意识为基础,增加勤工助学岗位为依托,有效实现变助为勤、助勤结合的转变。这不仅让贫困生得到锻炼,养成坚强的性格,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自力更生的劳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资助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资助模式的转变,形成包括助学贷款在内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的有偿给予,逐步建立权利与义务配套的资助模式。
(四)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教育作用
充分调动品学兼优或担任学生干部的贫困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其积极健康地面对贫困,自立自强。同时,借助优秀贫困生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让优秀的贫困生到更大的讲台上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成长成才史。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以及不畏艰难、勤奋学习、勇于进取的事迹,塑造更多的典型和榜样,引导更多的经济困难学生努力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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