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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质量

文 / 丁惠峰 王克焕 郎需武

新生代农民工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民工。他们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是基本脱离农村而又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的一个社会群体。新生代农民工是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因其数量庞大和身份独特而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和国家的未来发展。他们能否实现稳定就业直接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因而,需要从治国理政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密切关注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引导这一群体在实现环境、身份、观念转变中实现高质量就业。

一、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从小在温饱的环境中长大,对城市充满了向往,基本上没有务农的经历,很多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外出打工的,有些甚至连基本的农业常识都缺乏,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有明显的不同。

一是“干不长、频跳槽”,稳定就业难实现。笔者曾经在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对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过调查,发现他们在城市稳定就业的比例只有17%,超过80%的人频繁换工作。其中最长的工作时间是一年,大部分是春节后便换工作。没有稳定的就业,就难有自身的成长积累。如果长期处于无业状态,就会成为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受教育程度高,待遇要求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我国教育快速发展,农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上一代农民工。他们从小就与电视、手机相伴,比较了解外部和城市的生活,他们的价值观念已经和乡村文化有了差异。他们不单纯需要稳定的薪资,更多考虑劳动环境、发展空间、文化生活等方面因素。他们外出打工不仅仅是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物质生活,而且追求更高质量的精神生活。

三是职业期望值高,工作耐受力低。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大多是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职业期望值比较高,他们更加看重发展前景、社会地位和人身权利,而在工作耐受力和吃苦精神上远不及上一代农民工。他们不再老老实实地待在最脏、最累、最“没出息”的工作岗位上,不再省吃俭用攒钱往家里寄,更不会挣够钱回家盖房娶妻。他们更注重企业的人性化管理,认为这样会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才会更大。

四是孤独心理和受挫情绪影响就业。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在就业、生活、医疗、教育等许多方面与城里人隔着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这种身份差别而导致的不平等很容易使其产生自卑心理。另外,只身一人外出务工,缺少家庭温暖,加之他们务工所在的一些私营企业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业余文化生活贫乏,经常受到一些不公正对待,这些情况的存在使不少新生代农民工形成封闭的心理,缺乏人际交往,不利于就业和个人成长。

五是社会保障不全面。近年来,由于城市房价涨幅过快,目前房价已经大大超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承受力。另外,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相对不稳定,无论个人或企业均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只有很少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有保障水平极低的保险,而且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面临着很大的失业风险,没有全面的社会保障,失业后将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从另一个角度看,社会保险属于社会资源再次分配,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资源再次分配中获得较少的份额,不利于城乡居民平等地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二、如何实现新生代农民工更高质量的就业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要使新生代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就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一群体,以宽容的胸怀和积极的态度接纳他们,从经济上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从政治上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从文化上帮助他们解决继续教育、文化生活等问题;从社会上帮助他们解决身份认同等问题。具体而言有以下五个重要方面。

一是完善城乡就业制度。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列入公共预算,从根本上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一方面,要在就业政策上对新生代农民工一视同仁,要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各个方面针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性限制,实现就业政策的普惠共享;另一方面,要在就业服务上实现城乡平等,面向所有城乡劳动者,积极提供全方位、平等的就业服务。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改变工作困境。一方面,要提高用工待遇,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在当前劳动关系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合理、劳动收入比例过低的背景下,适度提高工资标准对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尤为重要。建议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劳资双方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增强农民工在工资分配中的话语权,完善相关岗位的行业标准,改进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强度,吸引员工稳定就业。一方面,要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通过签订责任状将欠薪治理情况纳入政府考核,明确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的预防和处置机制。另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农民工参保和维权意识,依法查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事件。

同时,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关怀氛围。要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鼓励企业开展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凡是免费向市民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一律免费向新生代农民工开放。

三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地位,促进其融入城市。农民工市民化,不仅要在数量上实现农民工身份、工作的转化,而且要在质量上实现其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价值观念等与城市居民融合。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必须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要消除政策性歧视和排斥,为农民工的市民化提供条件,农民工在落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并妥善处理承包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收益。赋予农民工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建设一些能够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民工公寓,用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租得起、住得下、留得住。

四是强化技能培训,实现素质就业。根据农民工的就业需求,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培训内容要贴近农民工,除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等传统培训项目,还可以开展创业培训、法律培训、心理培训等,多方位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促使新生代农民工实现素质就业。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岗前有培训、在岗有提高。

五是做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规划。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缺乏职业发展规划,找不准自己的职业定位,在职业选择、技能培训和岗位稳定性等方面有许多不足。他们与社会接触较少,对城市就业所必需的专业要求了解不多,很多人不知道职业规划,偶尔有了解也是片面地认为职业规划没什么用处,致使大量新生代农民工没有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直接导致了频繁跳槽等现象,不利于新生代农民工个人的职业发展。另外,很多新生代农民工择业时比老一代农民工更注重经济效益,往往哪家企业收入高就往哪里跑,盲目跟风,由此错失了很多就业机会。

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开展职业规划是相当必要的。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做好自我评估,通过自我评估,认识自己,分析环境,对自己的职业做出正确规划。同时,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使他们及时调整心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和适应城市生活。

(作者单位:山东省招远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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