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名梁
自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列为职业教育领域两大议题之一以来,关于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文章频繁见诸报端。其中,也不乏很多关于优质高职院校的新闻报道。但从研究视角来看,很多文字都不足以具有说服力,职业教育吸引力“写在文件里”比“活在现实里”要漂亮得多,这种现实仍让人对职业教育的未来充满担忧。
在笔者看来,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提升确是一个复杂系统性工程,建构一个利益相关者协同整合下的职业教育吸引力驱动生态系统应是关键点和着力点。这种职业教育吸引力驱动生态系统就是要明确政府、企业、院校、师生、媒体等多个相关者的各自责任,做到彼此之间的协同配合和共同发力。
1.政府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撑腰”,应建立有效的政策扶持机制。一方面,作为行政者的政府层面应负责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政府除了应大力健全并逐步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尽快落实《高等职业教育法》,促使职业教育法制化运作与管理;而且应大力制定相应的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建设与发展、用人单位提高一线生产、建设与服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地位与待遇等惩罚性和激励性措施,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为企事业单位或公众尊重职业教育、热爱职业教育、参与职业教育形成一种惩罚与激励、内外结合的驱动力。另一方面,作为财政掌控者的政府层面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为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资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政府应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投资的多元化,大力引进民间投资,丰富职业教育办学形式。
2.企业要向职业教育的发展“伸手”,应积极主动参与校企合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和合作水平,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关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通常能得到的收益主要表现为能有效获得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与社会声誉以及获取政府的优惠政策。但现实中,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态度和行为不尽人意,多表现为职业院校“一头热”。对此,一方面,要充分完善社会利益机制,保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支出与收益成正比,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社会推广,提高其社会声誉,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借以强化其示范与激励作用;另一方面,要完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为,建立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问责制度,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拒不参与校企合作的阻力和负面效应,提升其参与意愿并最终实现其预期收益。
3.院校要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担当”,应构建全面质量保障机制。院校要建立一种推动自身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持续改进与提高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通过质量承诺与全面质量管理,获得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任与支持。在教学过程质量控制方面,应将内适性(院校的发展)、外适性(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个适性(教师和学生的个体特征)有机结合在一起,对教学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进行质量过程;在教学管理质量控制方面,应结合现代企业化管理理念,转变院校管理方式,采用以人为本的柔性化管理方式,制定有利于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教学管理制度;在教学服务支持质量控制方面,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教育服务标准,使服务具有可衡量性;在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和补救质量控制方面,应以持续改进为核心,建立多元评价主体;建立畅通和及时的教学信息和行业、企业与毕业生的反馈机制。
4.师生要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占台”,应始终保持个人的学习与成长。教师必须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加强实践修养,在促进自身实践水平提高的同时,使学生更能够高效地融入到社会实践的检验中。应具有现代化的国际性教育视野,大胆采用欧美等相对成熟的职业教育理念,推动职业教育的创新性发展。学生要以职业教育意识的提高为前提,学会将职业教育的接受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在打造自己技能水平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文化素质,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就业的竞争力。
5.媒体要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呐喊”,应不断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现代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运用,可以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渠道。媒体应主动介绍、宣传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以及人力强国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大力宣传技术技能型人才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建设中的角色与作用,逐步改变职业教育在国民意识中的“二流教育”等固有陈旧的形象。当职业院校发生相关危机事件时,媒体应及时公正地了解和报道职业院校的正面态度,倡导正能量的职业教育质量观、发展观与人才价值观。
作者简介:李名梁,男,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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