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山/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前,兴安盟疫控中心在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走在全区的先列,受到上级的多次表扬,多次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2007 年中央1 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中央财政加大对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支持力度, 免疫补助、扑杀补偿、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禽流感由重点免疫变为全面免疫, 对布氏杆菌等实行免费强制免疫, 确定了奶牛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绵羊、山羊布氏杆菌病扑杀补助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 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2004 年以来, 自治区财政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 到目前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 312 万元, 用于强化和完善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这些资金投入大大加强了动物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对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我中心筹集资金,为基层每名兽医配备了冷链包,为所有服务中心配备了低温冰柜,逐步改善基层办公和防疫条件。并逐级建立了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盟行署都与各旗县市政府、旗县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状。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免疫工作。坚持月月补针。经过反复研究、试验,为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从2007 年起,开始实行每月补针,2008 年,此方法已在全盟范围内推广。确保畜禽常年处于有效免疫期内。有效防止了外疫传入,避免了养殖户损失。
3. 动物疫病防控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画、明白纸等宣传形式,营造一个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宣传已深入到各乡镇;宣传栏已深入到乡镇驻地和各村委;宣传画和明白纸、动物防疫告知书已分发到各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畜禽及其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仓储场所,尽可能地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分期、分批层层举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班、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动物疫病监测抽样技术培训等。规范规模养殖场防疫工作。已健立健全了动物防疫及消毒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档案。中心把疫情监测作为驻村兽医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任务,要求驻村兽医发现疑似疫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果断处置重大动物疫情。对零星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迅速派专家确诊,按照规定及时果断予以处置,防止其蔓延扩散。
4. 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完成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强制免疫以及鸡新城疫的计划免疫, 确保规模饲养场和散养户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牲畜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完成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畜禽及其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仓储场所、主要野禽及候鸟栖息地的全面消毒,杀灭环境中可能存在的病原。同时对新补栏的畜群以及春秋季不符合免疫条件的畜禽进行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补充免疫;对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畜禽及其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仓储场所、主要野禽及候鸟栖息地进行第二次集中消毒。开展了口蹄疫、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四种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对每月动物疫病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落实外调动物进入指定通道, 抓好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和村级防疫员按照农业部的要求, 在防疫工作中, 对牲畜全面佩戴新型二维码畜禽标识, 确保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对无新二维码耳标的牲畜, 不得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不准调运, 不准收购、销售和进厂(场)屠宰。
5. 村级防疫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兽医改革的要求,全盟已健立和完善了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机制。按照《兴安盟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员业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绩效考评,实行报酬与绩效挂勾,并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建全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逐一与村级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和任务到人;每月开展村级防疫员工作绩效检查考评,对强制免疫、消毒、协助检疫、疫病检测等业务工作不到位或存在空白点,免疫、消毒质量不达标的,追究相关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责任;根据各村级防疫员工作完成情况核定其每月补助经费的发放数量,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通过检查、考评,督促村级防疫员建立健全各村畜禽免疫和消毒记录,及时对新补栏畜禽和相关场所进行免疫和消毒,准确掌握各村养殖场(户)免疫和消毒实际情况,消除各种隐患。加强村级防疫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定期培训计划,确保本地区所有村级防疫员每年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