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 孙娜
[摘要]探索建立“校中厂”,将现代工厂引入学校,将职业教育的教学行为融入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环境中,符合职业教育的根本要求。文章分析了推动高职院校“校中厂”运行的三个主要内在动力,积极探索学校、企业以及政府三方在“校中厂”运行过程中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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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院校 校中厂 运行
[作者简介]安娜(1979-),女,河北邯郸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管理学、职业教育;孙娜(1978-),女,天津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制药学、职业教育。(天津300402)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1-0032-02
探索建立“校中厂”,将现代工厂引入学校,将职业学校的教学行为融入现代企业模式下的生产经营环境中,符合职业教育的根本要求。经济效益上来讲,“校中厂”可以将校内实训基地实现从“消耗型”到“收益型”的转换。根据高职实训基地的几种典型建设模式经验,只有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和维护,学校适应市场、机制创新,“校中厂”才能有效运行。
一、高职“校中厂”建设深入实施的需求动力
1.“校中厂”建设符合“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根本要求。“以就业为导向”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强调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要求和职业教育与市场的紧密联系。学生通过“校中厂”实训与岗位“零距离”接触,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更成熟地把科技成果、专利等转化为现实生产效益,可以说“校中厂”建设直接体现了高职学校面向社会需求的办学水平,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直接支持。
2.“校中厂”符合高职教育教学特点。“理论适度,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是职业教育教学的特点。理论知识通过课堂教学环节传授,而职业技能只能依靠实践。只有建立了良好的职业技能环境,具备了质量可靠、数量充足的实训设施,高职学生的专业技能才可以在校内培养。正是基于职业教育教学这一特点,高职院校“校中厂”的地位尤为突出。
3.“校中厂”一定程度实现了学生的学费补充。通过“校中厂”的顶岗环节,学生在实践专业技能的过程中获得一定工资津贴,用以支付相应的生活与学习费用,甚至可以“免费”接受职业教育。企业也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正是“学费补充”驱动“校中厂”基地运行的体现,这种需求动力不再是学校而是来源于学生和企业双方。这样,学生选择高职院校的意愿也会不断增强,学校的生源空间也因此而迅速扩大。
4.“校中厂”为校企双方提供了互惠互利的培训和就业。依托“校中厂”,学校充分利用专任教师和聘任企业技术人员及能工巧匠来培养学生,形成了教书育人的“双师资”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工厂车间进学校,企业在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的同时发现人才,适时组建“订单班”,有助于安排学生就业。企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培养熟练的技术工人和一线的管理人才。
二、企业参与,保障“校中厂”运行
1.通过设备采购,强化校企合作关系。为了让教师和学生在生产过程中提高专业技能,在实践教学设备仪器的采购中,通过真实的采购合同关系,企业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设备、零部件与技术支持,学校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优质企业,仍然以企业为生产主体,根据校企合同,将生产场地转移到学校,实现生产过程到教学过程的转化。
2.借助企业研发平台开发校企合作项目。学校利用现有资源和项目提供的机会,借助企业研发平台,通过企业人员、教师、学生三方参与项目拓宽校企合作的领域。将新产品研制开发融人现有课程的实施过程,产品的生产技术过程即为课程的实施过程,生产技术标准即为课程的考核标准,完成产品生产任务的同时实现了课程的最终开发。这种做法使学校获得企业的技术支持,教师的技能得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潜能也得以发挥。
三、政府助力,推动“校中厂”建设
校企合作中,通过契约、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契约约束下的学校企业合作运行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更高层次的政府助力。
1.校企合作项目开展离不开政府推动。“校中厂”的建设需要学校与企业相结合、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学校方面为了生存发展,提高办学实力,合作的积极性比较高;但由于学校主动地为企业服务的能力不足,企业也只提供实践基地或横向课题研究,不能深入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当中,与学校合作往往只停留在表层。加上保护和运行校企合作的机制还不完善,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企业管理者个人情感,校企合作难以稳定持续。针对以上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推行合作教育,政府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将财政和其他支持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校企合作的有力推动者。
2.校企合作过程依靠政府监督。“校中厂”既是企业和学校的合作,也是经济与教育的合作,离不开政府统筹监督,政府需要为校企双方搭建平台,对合作提供指导意见,通过适时发布地方产业发展状况与趋势、人才需求、产学项目等资讯,结合校企协议及合作相关规则,指导具体的合作实施操作,在合作过程中监督,对合作效果进行评价、考查,保证双方应有的地位和利益。
3.校企各方利益需要政府协调。一方面院校与企业共谋发展的出发点不同,双方的利益诉求在某些方面甚至存在冲突,由于这种差别导致校企合作意识和积极性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学校的教学周期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往往不尽一致,经常会出现企业有生产需求,学生还在理论学习;学生进入实习环节,企业面临生产淡季又无法安排学生这种窘况。实践过程中,企业对学生的丁资报酬、人员管理等问题会有所顾虑,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诸如生产安全等问题若处理不当,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乃至企业声誉,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合理的学校、企业和其他要素间的互动关系,必须依靠政府部门参与进来,才能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
四、“校中厂”运行过程中学校的策略实施
1.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实现校企双赢。避免校企合作中“学校热、企业冷”这一尴尬局面,学校一方应积极推行“校企互动”新模式。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是“校中厂”良性运作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一,校企双方明确各方权利,一方面,明确企业有提供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参与育人的义务,并确保企业的实训岗位与实训时间能满足学生的实训需求;另一方面,明确学校在合理范围内通过无偿或者优于市场价格的租金提供给企业生产以及其他合作。只有通过法律保障的协议才能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使得育人工作持续开展。第二,将数字化的管理手段引入“校中厂”,通过设备数字化管理系统,获得设备的开机率、待机率、加工时间和利用率,对教学、培训、生产所需设备进行平衡分析,为“校中厂”的设备使用、能耗等管理提供便利;库房数字化管理系统对物料进行快速、准确的全程跟踪管理,为成本核算提供各类数据,简化“校中厂”的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育人的效果。第三,成立“校中厂”合作管理小组,由校长、实训中心主任及企业负责人担任负责人,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作为组员,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证合作的有序进行。
2.校企“订单”合作,满足企业需求。订单式培养模式下,企业提出对学生的需求,借助学校平台,通过合作“订单”培养自己需要的员工,企业会更加关注学生的培养质量,更加愿意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来,从而避免了企业积极性差、校企合作停留在表面这一弊端。而学校为了满足企业“订单”要求,必然保证人才培养符合企业所需。互惠互利、相互支持与推动是校企合作教育的成功基础,选择好的切人点是建立紧密联系的关键,这种“订单”合作堪称校企合作的最佳途径。
3.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校、企、协”联手构建人才共育新局面。在专业建设中,高职院校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行业、协会平台,学校、企业、协会三方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践基地;积极开展协会专家对毕业生的有针对性的就业适应专项培训活动;共办企业人才招聘会;行业协会专家到校交流行业发展需求、开展专题讲座、与专业教师座谈等多种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学校、企业合作过程中的协调纽带作用,开创学校、企业、行业协会三方联手开创人才共育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