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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养老现状调查与对策

肖霞 高镕 熊文 博李东

摘要目的:了解宜春市老龄化状况及养老机构现状。方法:采用统计资料收集、问卷调查和个人深入访谈等方式对宜春市60岁以上的老人及各登记注册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进行调查分析。结果:通过调查发现,我市60岁以上的老人75.48万人,占总人口的13.8%。宜春市养老机构多为公办性质,占91.6%,从业人员存在学历低、年龄偏大且大多数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多数机构存在辅助器具配置低的状况。结论:宜春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问题复杂,已是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养老机构主要由政府承办,存在着总量不足、床位缺口大、机构设施水平参差不齐且管理不规范、养老护理队伍数量短缺、医疗康复与精神慰藉等专业性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现有的养老服务市场与人们的养老需求发展不同步,社会养老力量非常薄弱,构建多元化养老模式、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及规范养老机构市场管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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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养老机构;养老意向;类型结构;人力资源;辅助器具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4.11.056

作者单位:336000宜春市江西省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年护理院

肖霞:女,本科,副主任护师,科主任

2013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14.8%。失能老年人口从2012年的3600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3750万人。慢性病患病老年人从2012年的0.97亿人增长到2013年的1亿人。到2025年之前,我国的高龄老年人口将一直保持年均100万的增长态势。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方面需求,既是中央的战略部署,又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1]。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不断扩展,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而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却日益增长,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已十分紧迫[2]。针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宜春市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等重要举措。为了深入了解宜春市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向和掌握养老机构的现状,开展此次调查,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养老方面的政策时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调查的养老机构为宜春市在民政部门有登记注册且在正常运营的214所养老机构。

1.2研究方法

1.2.1机构基本情况、是否收住失能老人、护理人员的配备情况采用普查的方法,由宜春市老年护理院和宜春市民政局共同完成,对宜春市各登记注册正常运营的214所养老机构在全国养老机构数据直报系统上上传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2.2养老机构辅助器具配备的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和深入访谈等方式了解各养老机构辅助器具配备和护理人员配备情况。

1.3统计学处理采用Excel表格建立数据库,运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处理,进行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1宜春市老龄化现状截至2013年12月31号,我市60岁以上老人75.48万人,占总人口的13.8%。其中空巢老人为33.35万,城镇为49%,农村为40%。高龄老人中80~89岁的85 898人,90~99岁的9969人,百岁以上的235人。老龄人口基数大,高龄化、空巢化严重且增速快。

2.2宜春市养老机构性质、数量、床位数及入住情况我市现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214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为196所,拥有床位29 127张,入住老人26 827人,入住率为92.1%。收住失能老人1237人,占入住总人数的4.61%。民办养老机构18所,拥有床位2200张,入住老人1783人,入住率为81.05%。收住失能老人198人,占入住总人数的11.1%。养老机构及社会化养老床位缺口大,分布与配置不合理,有待加快展速度。见表1。

2.3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配备情况196所公办养老机构中,农村敬老院175所,主要由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个别农村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具有医疗专业知识或参加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养老知识与技能培训,县市级的养老机构及部分城区民营养老机构配有少数医师护士。养老护理队伍数量短缺和质量不高,文化水平和职业能力远低于职业标准要求,社会化养老严重缺乏专业护理员。见表2。

2.4失能老人收住及康复辅助器具配备状况196家公办养老机构均能接收失能老人,但农村敬老院通常只接收五保和三无老人,不收社会失能老人,县市级的养老机构及民营养老机构均会接收社会失能老人。康复辅助器具配备低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见表3。

3讨论

3.1宜春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养老问题复杂,存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问题宜春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属农业城市,经济尚不发达,青壮年多喜外出务工谋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少有青壮年留在家中务农,家中常常只留老人和小孩,所以高龄化、空巢化情况严重。

3.2宜春市养老机构数量、床位已有一定规模,但总量不足我市60岁以上老人有75.48万人,但养老床位仅29 127张,百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不足4张,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9.61万人,而目前我市养老机构收住的失能老人仅1435人,社区居家养老在中心城区虽然开始了试点工作,但推广面不广。养老机构及社会化养老床位缺口大,只有加快发展速度才可满足我市养老服务的需求。

3.3康复辅助器具配备低,城乡发展不平衡绝大多数农村敬老院仅配置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等简易辅助器具,县市级的养老机构及部分城市民营养老机构配有氧气装置、紫外线消毒车、站立行走架,但防压床垫、淋浴车、呼吸器等配置率极低,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专业性服务在养老机构中供给缺失。

3.4宜春市养老机构主要由政府承办,社会养老力量薄弱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数占总数的91.59%,公办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的92.98%,公办机构收住老人数占总人数的93.77%。养老机构床位的入住率达91.3%,其中90%为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社会养老力量非常薄弱,政府几乎承担着机构养老服务的全部重担,存在市场分布与配置不合理,养老产业没有对社会资金形成吸引力。市场分布与配置不合理,有待发展多元化格局。

3.5养老机构人力资源配备情况不容乐观我市养老从业人员1887人,万名60岁以上的老人拥有的养老从业人员为25人,百名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所拥有的专业人员与养老护理员为0.6人,若将没有进行任何专业培训的工勤人员也划入养老护理人员中,百名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所拥有的养老护理员为4.5人,且养老护理员及工勤人员多为频繁流动的以城市“4050”下岗再就业和农村务工人员为主,素质不高且年龄偏大,绝大数护理人员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无法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长期专业护理和安全保障[3];且工种受歧视,工作压力大,工资水平低,人员流动性大,文化水平和职业能力远低于职业标准要求,社会化养老严重缺乏专业护理员。

3.6各养老机构设施和管理存在不统一,养老工作缺乏一个系统、权威的管理体系政府对养老机构收入范围和功能定位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机构质量管理随意性大。部分机构存在出于经济利益驱动超范围收住老年人,却不能提供合乎老年人需求的服务,养老机构监督机制缺乏,技术操作也无规范[4]。在机构管理上,民政部管社会福利养老,主要针对三无和五保老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管老人退休金,老龄委管出主意等,由于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自身条件局限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条块分割,那些不属“三无五保”高龄空巢、失智失能老人由家庭照护,而越来越多的“四二一”结构家庭、核心家庭养老功能弱化,难以长期照护这样

的老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我市现有的保障服务能力不相适应,老年卫生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尚未形成针对老年人特点的专业化医疗卫生服务。

4对策与建议

4.1政府主导,优化养老结构,打造“9064”养老体系即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5]。构建起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服务需求的老人。

4.1.1积极发挥街道、乡镇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做好居家养老工作整合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家庭医师责任制的作用,对辖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全面掌握社区老人健康状况及家庭情况,为社区老人特别是高龄、空巢老人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构建社区老人“养老、护老、终老”为一体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服务好90%居家养老的老人。

4.1.2加强政府主导,联合各方面的支持力量,抓好社区养老工作发挥社区养老功能,抓好社区养老建设。建立起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完善社区托老服务模式,扶持一批有一定专业规模的居家养老服务商进入和驻守,实施连锁式、规模化经营,积极为社区老人提供好个性化、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托老服务。

4.1.3增强社会养老力量,提高养老产业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减轻政府养老压力做到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公平分配养老资源。对非盈利性民营养老机构,公平享有政府在建设经费、运营经费补贴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待遇。在“五保三无人员”养老方面,开放政府兜底政策红利,平衡民营养老机构在竞争和盈利前景上弱势地位,增强养老服务业对社会资金吸引力,以减轻政府养老压力,满足养老服务业的需求。

4.1.4调整我市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护理院、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等面向老年患者的延续性医疗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机构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6],逐步构建分级医疗、急慢分治的医疗模式。建立健全的针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这一社会特殊群体“医养结合”的专业养护机构。

4.2加强老年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不管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离不开护理,离不开护理人才的培养。要解决养老护理员供需矛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个问题,国家就应重视和关注养老护理人才的培养和建设。一是应将养老事业与护理和护理教育相结合,加大对养老护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同时可参照国家对师范生给与志愿毕业后从事养老护理的学生予以免学费的政策优惠,鼓励护理人员从事老年护理事业;二是鼓力职业培训学校和大型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培训业务,结合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培训,将老年人护理列入培训内容,提高护理员的素质;三是解决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编制、晋升、晋级问题,使养老机构工作的护理人员能获得与卫生机构同等的待遇。

4.3政府统筹,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和指导,打破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自身条件局限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条块分割。建立健全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使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和运营状况挂钩,积极完善高龄、空巢、失智失能老人的社会救助制度、养老金、医保、社保政策,同时简化手续,服务前移,对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失智失能老人采取最为简便的方式,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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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吴玉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新闻发布稿[EB/OL].(2013-02-27)[2014-02-27].http://www.cncaprc.gov.cn

[2]宜春市人民政府.《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0】21号)[EB/OL].(2011-01-31)[2014-02-20].http://www.jxmzw.gov.cn

[3]李蔚.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建议[J].经济与管理,2008,22(11):71-73.

[4]陈雪平,章冬瑛,倪荣,等.杭州市养老机构为老服务现状调查与对策[J].护理学杂志,2008,23(21):13-15.

[5]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EB/OL].(2008-12-24)[2014-02-25].http://wenku.baidu.com/view/835b0cc22cc58bd63186bd3c.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EB/OL].(2013-08-16)[2014-02-15].http://wenku.baidu.com/view/835b0cc22cc58bd63186bd3c.html

(收稿日期:2014-03-11)

(本文编辑 崔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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