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华
成都市温江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四川成都 611130
[摘要] 目的 分析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的疗效。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2年6月—2013年12月该院妇产科门诊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的临床资料,按照终止妊娠方式的不同将其分为两组,对照组55例孕妇采用常规人流手术终止妊娠,研究组55例孕妇采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妊娠,观察并比较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胚胎自然排出、一次清宫成功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 结果 研究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总有效率为94.55%,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8.18%(43/55),相关有效性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同时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率也高于对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研究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47.27%(26/55)例,与对照组的40.00%(22/55)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的疗效显著,且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具有临床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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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清宫术;终止妊娠;疗效
[中图分类号] R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12(c)-0124-02
8~12周妊娠由于孕妇宫颈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若要在这一时期终止妊娠,采用引产方案的阻碍性较大,且易发生其它严重并发症,会直接危害到孕妇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状况[1]。因此,临床通常采用常规人工流产术进行终止妊娠,但是由于该手术操作难度系数较大,易给患者子宫造成损伤,甚至会引起术后感染等严重并发症,不仅未达到理想治疗目标,而且会给孕妇带来很大痛苦[2]。该研究中将对2012年6月—2013年12月该院妇产科门诊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在分别给予不同治疗方案后的疗效进行综合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妇产科门诊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临床资料,按照不同终止妊娠方案,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55例;对照组孕妇年龄19~38岁,平均年龄(25.26±1.26)岁,孕周8~12 w,平均孕周(10.23±1.33)w;研究组孕妇年龄18~40岁,平均年龄(26.38±2.63)岁,孕周8~12 w,平均孕周(9.56±1.20)w;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44例占40.00%,高中28例占25.45%,大专至本科20例占18.18%,本科以上18例占16.36%。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孕妇均经妇科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B超检查确诊为宫内妊娠;孕妇均为自愿终止妊娠,并在认真阅读治疗知情书前提下同意并签字;试验配合度高,资料完整者[3]。排出标准:血、尿常规检查结果异常者;凝血系统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病症者;该研究相关使用药物禁忌症者;资料不完整者[4]。
1.3 方法
对照组孕妇给予常规人流手术,术前患者需口服0.2%利多卡因(H50020226),在局部浸润麻醉状态下按照预先制定的手术方案进行规范操作[5]。给予研究组患者第1天顿服150 mg米非司酮(H20000628),并配合1 mg维生素B6片,在患者空腹状态下用冷开水服药,服药前后需禁食2 h。于第3天早晨顿服0.6 mg米索前列醇(H20084598),配合1.5 mg地塞米松(H19994083)。观察患者阴道出血情况,待胚胎排出后立刻进行清宫术,术后给予患者适量益母草膏和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1.4 观察判定标准
根据B超、CT等影像学检查结果评价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评价标准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3种。有效:孕妇宫颈充分软化,宫口完全扩张,不用扩张宫口即可进行清宫术;有效:孕妇宫颈软化较佳,宫口稍微扩张,需进行扩张宫口才可进行清宫术;无效:宫颈软化一般,宫口未扩张,需进行扩宫后再实施清宫术;总有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6]。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手术时间、出血量、术后阴道流血时间及VAS疼痛评分(注:分值介于1~5分之间,疗效与分值成反比);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不良反应情况[7]。
1.5 统计方法
研究数据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用百分比(%)表示,以χ2检验。
2 结果
2.1 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情况
研究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总有效率为94.55%(52/55),比对照组78.18%(43/55)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
研究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两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
研究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率分别为30.91%(17/55)、100.00%(55/55),高于对照组的0.00%(0/55)、80.00%(44/55),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P<0.05),见表3。
2.4 两组孕妇不良反应情况
两组孕妇均发生恶心呕吐、体温升高、头晕乏力、腹泻、手指麻木等不良反应,其中研究组孕妇不良反应总发生例数为26(47.27%)例,对照组为22(40.00%)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对于妊娠8~12周孕妇来说,这一时期胎儿骨骼和头颅已形成,加之羊水较多,子宫增大[8]。为有效避免、减少手术给孕妇造成负面影响,临床上多采用药物配合清宫术对妊娠8~12周有意终止妊娠的孕妇进行治疗,疗效甚佳[9]。因此,在该研究试验中,对该院妇产科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怀孕8~12周孕妇分别给予不同治疗方案,根据其疗效进行综合分析。结果显示:研究组宫颈软化与扩张总有效率为94.55%,显著高于对照组78.18%,说明应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妊娠疗效比常规流产术疗效佳。这与常规流产术即钳刮术的术式操作较繁杂、风险较大相关,同时容易对孕妇子宫壁造成一定损伤,让其饱受精神和身体的双重痛苦。而药物联合清宫术中所应用到的米非司酮不仅可以使宫颈胶原纤维软化溶解,而且能够让孕妇宫颈成熟扩张,在临床应用上,此药具有阻止胚胎生长和发育、释放大量前列腺素、使子宫良好收缩等作用。加之与能够软化宫颈、扩张宫口、收缩平滑肌的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可使胚胎组织迅速排出,再配合清宫术则可达到终止妊娠的理想效果。因而,该研究试验结果显示,研究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率分别为30.91%、100.00%,均比对照组的0.00%、80.00%高,这一试验结果验证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的疗效显著。
该研究结果中针对关于终止妊娠孕妇的相关性有效指标组间比较情况给予认真调查分析,得出:研究组相关有效性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具体表现有手术时间及术后阴道流血时间均比对照组短,出血量比对照少,VAS评分比对照组少。由此看来,药物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不仅疗效显著且安全性也较高,临床治疗中可快速有效地结束手术,因而减少孕妇出血量,减轻疼痛感,增强机体对手术的耐受程度,更易于被要终止妊娠的孕妇接受和使用。另外,该研究结果不仅与吴妙时、魏素梅临床相关试验结果相类似,而且在该试验结果中两组孕妇不良反应情况比较未显示显著差别,进而验证药物配合清宫术的在终止8~12周妊娠孕妇的良好效果基础上还可以降低对孕妇子宫功能的损伤,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10]。关于该研究中两组孕妇均出现的恶心呕吐、体温升高等不良反应,这与孕妇自身体质耐受程度相关,但经过相应的处理后患者不良反应症状均消退,未对试验结果造成影响。但是关于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孕妇的后期生育功能影响情况,还有待进一步临床试验给予验证。
综上所述,对于8~12周妊娠孕妇采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妊娠的疗效显著,可快速有效达到理想治疗目标,且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具有临床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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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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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