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新环保法,向污染亮剑

文/ 唐玉佳

古人言:“使法峻,民无奸者;使法不峻,民多为奸。”一个“使”字道出了一部法律能够有效执行的重要性。2014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并以国家主席令颁布,新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史上最严”法律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提升了环境执法力度,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区域批限以及行政拘留等强硬的处罚措施。严法应时而出,既反映了党和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也凸显了我国在发展转型阶段所承受的巨大环境压力。新环保法实施已小有半年,结果可说是喜忧参半:“没经费、没人手、没车辆”、“没威信、没动力、没地位”成为了基层环保的执法之殇,“尚方宝剑”已在手,“环保雄师”何处觅?然而当“约谈”、“违法查处”、“最贵罚单”等字眼频频出时,我们也必须肯定,“长满牙”的新法已经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铁剑直指“三大战役”。正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所说,“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呵护碧水蓝天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更需要最严密的法治为其保驾护航!

下载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