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亚萍
中图分类号:D5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7-0013-03
一、国企制度反腐的现状
如何反腐倡廉,从历史的实践看,比较常用的策略有思想教育、社会运动、制度建设,而最好的反腐倡廉策略当属制度建设,这是制度的特点和功能所决定的。制度所具有的规范性、强制性、程序性、稳定性、长期性特点使其在反腐倡廉中发挥规范指引、预见制约、惩罚威慑的巨大功能。[1]
近年来,不少单位以各种形式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建设,此举为规范管理,固化良好实践成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通过自身实践以及业务交流、专题调研和媒体报道,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国企并不缺乏制度,而是缺乏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缺乏制度有效严格的执行。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就是这个道理。
二、国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缺乏用系统的观念和思想去设计规范制度体系,这正是目前企业制度设计中的关键性缺陷。国企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往往习惯于就事论事,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在制度的细化和配套,以及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考虑甚少,导致各项制度在彼此衔接、相互配套上有所欠缺,形成不了综合效应。[2]同时,制度冗余与缺失并存的现象在企业也普遍存在,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特别多,但企业在某些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新以及新开拓的业务领域制度建设上仍存在缺失。另外,只顾禁止性规定的设置,缺乏相应的惩处性规定;只注重实体制度的建设,忽视程序性规定;热衷于新制度的出台,不考虑制度的联动和旧制度的及时废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制度后补等做法,导致了企业制度单件性、现实性、应急性的多,整体性、超前性、预见性的少,总体上缺乏系统性。而且,反腐制度也往往缺乏前瞻性,没有针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适时调整,存在明显的滞后。这与上级部门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不够,也与纪检监察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
2.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忽视制度出台的宣贯和工作联席机制的作用。企业对一些制度的出台宣传不够充分,大多数企业制度的出台仅是一个制度发布令,做得好些的就是再以文件通知形式告知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但这种做法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宣贯远远不够。反腐倡廉制度是企业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大家只有知法才能守法,才能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当前,企业在从业回避、公务回避、接受馈赠的限额等禁止性规定和特定关系人的界定方面,由于宣传和解释不够,使得领导的自律和群众的监督失去了标准,导致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常有发生。由于制度宣贯环节的弱化,各忙各的,等到工作撞车了才知道大家都在为这忙,而最苦最烦的莫过于执行者就一个事要多头应付,从而产生对制度的厌烦情绪。企业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由于重视不够往往是被动执行的多。国企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主体,并未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能动性,基于追求效益的目的,抓生产经营硬,抓思想工作软的现象普遍存在。
3.受特权思想和制度意识缺乏的限制,以及设计制度者固有思维方式的限制,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企业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这种对违法违纪行为姑息迁就的“就事论事”态度,使企业的制度、纪律失去严肃性、权威性,丧失了约束力和威慑力,必然助长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另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根本作用在于制约权力的滥用,这就使有权力的领导者面临着遵纪与贪利的选择。因此,廉政制度的推行必然会受到特权的抵制。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制度意识的缺乏也是制度执行难的重要原因。“制度千万条,不如领导的批条;制度原则的话,不如领导的半句话。”这些潜规则大行其道更让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制度的权威性产生怀疑;还有制度本身设计的缺陷。在制度设计时,往往定格于党员干部大多数是好的,且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良好的品德这一基点上,偏重于引导、疏导的自律性规定,缺乏对违纪者应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使贯彻落实纪律规定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很难裁定,因此也很难起到制约作用。
三、国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路
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为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央明确提出了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具体要求。针对上述情形,结合在国企的工作实践,提出制度建设的以下思路。
1.设计企业反腐倡廉制度的体系框架,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配套、轻重缓急。具体做法就是以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为线设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表,设计好每条线上应该建立的主要管理制度,考虑各项制度的相互衔接、相互照应。在制定具体制度中,既要有实体性的规定,对行为规范提出要求,也要有程序性的规定,保障实体性规定的落实;既要有惩戒性规范,又要有激励性机制。制度之间要统一、配套,互为补充,形成整体,逐步由单项、临时向系统、长期规范方向发展。当然,在这个体系设计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与企业制度体系的衔接,厘清层次和隶属关系,有机融为一体。
2.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思想引入制度建设。前面我们曾提到,由于制度设计思想定格于党员干部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良好的品德这一基点,导致制度设计过于原则宽泛,失去效用。如何才能有一个好制度?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说,制度设计关键在于假定,从“好人”的假定出发,必定设计出坏制度,导出坏结果;从“坏人”的假定出发,则能设计出好制度,得出好结果。所以经济学里,必须把人假定为“经济人”,把人都看作是自私的。西方政治学家也有一个很有名的假定:政治学家无赖假定。其实,这些假定就蕴含了风险管理的思想。列宁同志也曾说过:“把希望寄托于人的优秀精神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企业在反腐倡廉制度设计时,一定要从最坏处着眼,找到看住掌权者的办法,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让权力运行的轨迹清晰可见、防止权力滥用。所以,引入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思想,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从部门、班组、岗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在控制滋生腐败和潜在风险上量化为具体防范目标,固化为制度,并从制度层面解决廉洁风险防控对象、责任主体、运作方式、成果运用、工作评估等问题,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种腐败的风险,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洁风险防控网。
3.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当前,从地方到企业,从单位到部门,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大形势下,纷纷都在开展制度体系建设。笔者以为,制度建设不只是重在参与,还要重在见效。鉴于制度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和借鉴性,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对于下属单位较多的企业来说,可以选取系统内具有代表性、基础工作扎实的若干单位按指导意见要求进行制度建设试点,通过试行、评估、完善的反复趋于成熟后,形成典型模板向系统推广。这样,可以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高效率实现制度建设的重点突破。对于单一企业,则可以选取业务复杂的重点关键部门进行试点,从而有效推动制度建设的整体开展。
四、结语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强化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预防要靠制度来深化,严肃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有效地执行制度又是真正实现制度惩贪防腐倡廉作用的根本。
领导干部是权力的执掌人,提高制度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干部。50多年前,毛主席在莫斯科接见留苏学生时曾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在制度执行上,现在已到了领导干部认认真真、规规矩矩“从我做起”的时候了,这是应尽的责任,这是必须的担当。[4]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制度绝非“紧箍咒”,而是“护身符”,监督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也是自己对国家、对企业、对家庭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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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徐延国,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EB/OL〕,论文BBS网站,2008-12-14。
[2] 佚名,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EB/OL],知识词典网站,2010-9-30。
[3] 甘肃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研究与思考[EB/OL],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2009-7-13。
[4] 董宏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系列报道之三〔EB/OL〕,《党建周刊》2010年前沿观察专栏,2010-3-24。
作者简介:熊亚萍(1969-),女,汉,江西南昌人,工程师,监察部纪检专责,研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监察部)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