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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的调研和分析

文/崔风华

摘要:本文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与合作企业间的校企合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省内外百余家长期合作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研究了目前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校企合作的现状、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意愿度、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因素,并提出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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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企合作 机制 调研 分析

课题:2013年河南省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建设中原经济区背景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JKGHB-0102)。

随着《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主角河南省正在全力提升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内陆开放高地、人力资源高地。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需要大量的理论基础扎实、实践技能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了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校企合作越来越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人才,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目标的一种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学校能够准确掌握人才需求的信息和发展方向、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体系和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的效率高、质量好。当前,我省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正在不断地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校企合作中仍存在职业院校积极性很高但合作范围小、模式单一、合作层次浅、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的深度不够、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们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及其合作企业间开展的校企合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调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校企合作调查分析

针对职业教育如何开展校企合作,破解校企合作难题,笔者有针对性地按不同所有制结构、不同生产行业、不同规模的100家企业进行了市场调查与分析。

调查企业对校企合作的态度和看法: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62家非常愿意开展校企合作,比较愿意的有31家,无所谓的有5家,不愿意的仅有2家。此结果说明校企合作是企业和职业院校人心所向,但还有个别企业没有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

调查企业对影响校企合作最重要的因素: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57家认为缺乏合作机制和平台,34家企业认为是企业利益得不到保障,31家企业认为缺乏政府引导性政策, 5家企业认为学校缺乏主动性,2家企业认为企业没有主动性。

调查企业是否愿意与职业院校进行项目合作时: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愿意接受学生顶岗实习的有74家;愿意参加校园招聘会的有62家;参与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的有45家;共建实训基地培养企业岗位技能的有45家;选派员工到院校培训技能和提升学历的有40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教师的有31家;合办订单班培养适用人才的有31家;邀请学校到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和学历的有21家;接收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的有19家;为学生开设技术和文化讲座的有14家。

调查企业采用校企合作最好的方式: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共创实训基地的支持者有60家,共商专业设置的支持者有40家,共评人才质量的支持有33家,共建课程体系的有31家,共研教学模式的有29家,共组师资队伍的有28家。

调查企业认为较好的校企合作方法时:被调查的100家企业中认为“工学交替,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有62家,“学校帮企业渡过用工高峰”的有41家;“企业委托学校进行培训职工”的有28家,“学校送教进企”的有22家,“共同开展研发工作”有17家。

由以上调查综合得出,校企合作的既要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要共同培育技能型人才,与社会需要接轨,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校企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所呈现的现状,我们认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机制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如下。

1.缺乏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目前,有关校企合作的立法保障不到位,缺乏建章立制;在实际推进过程当中,可操作的条例与制度缺乏,不足以保障校企合作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

2.缺乏组织机构和沟通平台

校企合作是由校企双方共同推进的,但无论是在高职院校,还是在企业的机构设置中,均缺少独立的管理机构。高职校企合作的校企工作有的由招生就业处兼管,有的由就业指导中心承担,也有的由实训处管理,有的则是学院的各个院系各自独领风骚,还有的院校则是在形式上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却没有专人专职去做这件事情;企业内部有的由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有的由总裁办负责管理,还有的各生产部门自行管理。可谓是多种多样,均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况,特别是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以完成绩效考核的指标为中心时,校企合作的事项就会受到影响,直接影响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效。

3.缺乏激励机制和奖罚措施

校企合作需要校企双方的多个部门参与,职业院校内部的教学、实习、学生管理等多个部门均需要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而企业则需要人力资源、培训、生产、研发等多个部门参与。在合作过程中,往往是双方对接的部门对合作最重视,而后续部门随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流程呈递减趋势。

如何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设立合理的奖罚措施,来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4.缺乏约束机制和合理评价

企业对自身在校企合作的角色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不明晰。大多是从本位角度思考问题,短期行为较为常见。不少企业特别一些小企业没有深刻认识到校企合作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认为是为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进行的面上的合作,没有实质地将校企合作纳入到企业发展中。此外,还有的企业误将校企合作作为解决人力资源短缺的砝码,存在一定的短期行为,甚至有不诚信的现象存在。

对于校企双方均有众多的合作伙伴,在评价合作情况时,内部未能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以主要负责人的主观意见为主的多,客观评价的指标少,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全面反映合作情况。

三、关于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与人才培养的结构性矛盾,其作用已被社会共识。尽快建立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校企合作的合理、规范、科学的长效合作机制势在必行。

我们认为,构建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需要加强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动力、激励和约束机制,将有利于保障校企合作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1.动力机制

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利益驱动是校企合作的动力所在。职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是为了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为了能得到最准确最及时的人才培养定位和最充足的人才培养资源。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是为了解决人力资源需求,获得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二者的结合点首先是学生,而学生在校企合作中能够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学习更多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大幅提高职业能力,提高了适应能力和发展能力。校企合作符合三方的共同要求。

从操作层面,笔者建议:

(1)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将校企合作纳入地方人才培养体系,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等各方在校企合作中的位置。

(2)建章立制,政府应建立校企合作的章程和考核制度,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等各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协调统一各方需求和力量,形成合力整体推动校企合作发展。职校内部建立动力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对校企合作的合力。

(3)政府对职业院校和企业给予一定的自主权,同时,实施绩效考核,通过对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给予的政策、资金、人力、物力等的重新分配,来调动各方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2.激励机制

通过调查和访谈,目前,校企合作的主要问题在于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和持续性不强。虽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保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获得相应的权利和补偿,以此来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极为重要的。只有建立良好的参与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从各方根本需求出发,满足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学生等各方面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的各种诉求,才能持久、稳定地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

从操作层面,有以下建议:

(1)明确政府的激励主体地位,由其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各级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所辖企业、职业院校均纳入其中,将新建的激励机制与其他已有的考核奖励机制互相融合,出台政策法规,营造舆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全面协调,整体推动。

(2)从企业的需求出发,以校企合作的参与度为考评重点,将职业院校的人力资源供给、企业员工培训、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校中厂建立等作为核心进行激励,全面保障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地位。

(3)从职业院校的长期发展出发,以校企合作的参与度为考评重点,将企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订单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队伍建设、社会培训等作为核心进行激励。

3.约束机制?

将企业是否参与职业教育作为考核标准,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数量、效果等列出合理的考核指标,奖先惩后,形成激励和约束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有力措施。同时,应强化舆论监督、引入行业组织管理、建立互评机制,或引入第三方评价模式,形成社会各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的约束机制。政府应鼓励建立非政府非市场的行业组织团体或第三方机构,通过立法赋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在政府的指导下,让其参与校企合作的监督管理。

从操作层面,有以下建议。

(1)发挥校企合作专门机构的作用,将校企合作奖惩制度与其他已有的制度对接融合,形成有效的评价系统,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2)将各类培训及资金使用的政策全面社会化,吸引校企多方参与,使得社会资源使用更加公开透明、有效利用。

(3)明确将企业的人员培训社会化,提高职校参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建立对企业的用人方式纳入地方政策的考核范围,将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本地员工比例、接纳本地职校生比例等社会贡献度纳入考核体系。

(5)将职校对各企业的贡献度、校企合作参与度等与生均经费等挂钩。

(6)建立互评机制,根据企业、职校在各自体系中的排序给予奖惩。

(7)将社会组织、媒体机构等引入到校企合作的监督管理中,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校企合作、宣扬校企合作的氛围等。

四、小结

总之,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在中原经济区的建设过程中,职业教育也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背负着新的历史使命,走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道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院校和企业提出的共同要求。校企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起培养和使用高技能人才的责任,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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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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