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燕 沈刚
他们是行走在崇山峻岭、戈壁荒滩的地质勘查一线职工,他们是甘守清贫为乡村孩子编织多彩梦想的乡村教师,他们中还有提早到工厂学习操作技能、体味岗位艰辛的稚嫩学子……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平时不大受关注的从事特殊工种、行业的职工。
委员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个方案,为这些“特殊”职工的权益维护建言献策,期待推动相关问题的逐步解决。
给无人区“勇士”多一些坚实防护
【镜头】远离繁华的都市,告别温暖的家庭,头顶烈日,脚踩寒露,在崇山峻岭,戈壁荒滩,茫茫林海,到处都留下他们辛勤耕耘的足迹……这是一段描写地质勘查野外一线职工工作状态的文字。
优美文字的背后,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野外勘查人员常年行走在高海拔地区甚至是无人区,工作环境极易发生车祸、中暑、冻伤、缺氧等恶性事故,并伴有头疼、眩晕、耳鸣以及呼吸、消化系统等多种疾病。
【困境】这群本应得到更多关爱的职工,眼下在劳动保护方面却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资金来源缺乏保障。多数钻探项目亏损运行,无力改善职工劳动保护条件。劳动保护经费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简称“安措费”)使用不对接,“安措费”在使用上受到财税部门的限制,不允许将其“越界”用于职工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用品良莠不齐。劳保用品配备缺乏性能、材质和技术标准;劳保用品在采购渠道和采购方式上较为混乱,质量缺乏保证;部分工种的劳保政策严重滞后,原有补贴政策已时过境迁。
【委员建议】加快制定、修订相关法规和规定,使劳动保护有“法”可依。一是制定和颁布《地勘行业劳动保护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劳动保护经费由财政列支,明确资金来源,实行专款专用,劳保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允许在税前列支”。二是制定和颁布《地勘行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明确其种类、规格、性能、材质以及发放条件、使用时限等规定。三是制定该行业特有的劳动人事制度。对长期工作在野外地质找矿、生产一线特别是在高海拔地区作业的野外职工实行带薪休假、疗养、康复以及提前退休等制度。
同时,探索地勘行业劳动保护用品的供给模式。建议对野外一线职工实施准军事化装备,提高野外一线职工的装备水平。
推行地勘行业劳动保护的认证制度。(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李世明委员)
让山村教师也能享受定期体检
【镜头】河北邯郸一名山区农村教师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治疗。原来他患高血压已久,但因为从未体检,竟然一直都不知道。
湖南一名教龄达30多年的农村教师从没享受过免费体检。对此,他很无奈:山区交通不便,进城体检太不容易。不少老教师身体抱恙,大多忍忍就过去了。
【困境】《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地安排教师进行休养。”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广大农村,教师享受定期体检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一些问题:
参加体检比例较低。以湖北省为例,农村中小学教师一年参加一次体检的比例仅占16%,两年参加一次体检的占4%,三年参加一次体检的占7%,从未参加体检的占63%。
教师体检缺乏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从全国情况来看,各级政府未就教师体检费用来源作出统一规定,教师体检经费难以列入政府部门财政预算,缺乏资金保障。
【委员建议】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财政、卫生、人社等有关部门及工会共同制定教师定期体检制度或者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资金来源、人员范围、体检周期、体检项目和列支科目。
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教师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教师一年或两年参加一次免费体检。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等举措,有效降低了患病教师的医疗费用负担。
建议将这些好做法予以推广。(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倪健民委员)
实习生劳动保护不应有“盲点”
【镜头】晓旭是某职专学校女生。她所在班的20余名女同学被学校组织到一家大型纺织企业开展实习,并被安排顶岗劳动。虽然她们付出的劳动几乎与其他工人一样,但实习单位每月只发给她们每人700元。
近年来,在校实习生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使用日益广泛,但某些行业和企业以实习名义安排实习生工作,甚至构成了强迫劳动。
【困境】一份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关于实习生使用和保护状况的调研报告显示,超过半数实习生的工作条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国家最低劳动保护标准甚至违法,其中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和行动受限是发生概率最高的3种情况。
调查发现,一些实习生如拒绝某一实习项目或想要退出时,学校会采取开除或不予发放证书等惩罚性措施,这种做法有悖于对实习生权利的保护。
与此同时,很多企业仅将使用实习生看做是缓解用工不足的短期解决方案,更不会跟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仅有很少的一部分实习生签了三方实习合同。
【委员建议】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成盲点,源于相关法律对其身份缺乏明晰的界定,使实习生没有受到像普通劳动者一样的保护。
政府、学校和企业应该形成合力:
国家从劳动法律体系和教育法律体系两个领域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尽早在劳动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范职业学校和大学实习生劳动保护及权益的最低标准。
学校要杜绝实习成为输出廉价劳动力或者创收的渠道。
在实习开始前,学校一方面要对接收学生的企业进行充分调查和严格选择;实习开始后,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实习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就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与企业积极沟通。
企业要善于挖掘实习生的特长和潜能,寻找到实习生知识结构和才能与企业人才需求的结合点,提升实习生的忠诚度和对实习的满意度。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