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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依法治国思维看待劳动者超工时现象

雷钟哲

当下哪些行业加班最多?哪些人群加班时间最长?近日,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发布《2014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研究发现,我国九成行业周工时超过40小时,过半数行业每周要加班4小时以上。除此之外,中国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时间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亚太国家平均水平。(11月30日《西安日报》)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又是一个屡被证明的事实。

《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重新修改发布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每周工作时间改为40小时,即实行双休日工时制,当年5月1日起实行。可是一个已经实行了20年的法律法规,到现在依然有“九成行业周工时超过40小时,过半数行业每周要加班4小时以上”的现象,“加班”成了职场中人最为痛恨的事情,你要说守法情况良好,法治水平很高,谁相信啊?

一部法律法规颁布,有一个缓冲期、适应期,有一个逐步走上法律正轨的过渡,这些都好理解,但如果过渡时间过长,长达一个人一生工作时限的二分之一,乃至一半时间过后仍然看不到依法办事的迹象,就有些匪夷所思。

不惟这些,如今非但加班成了职场常态,加班之后不按法律规定足额付给劳动者报酬的现象,也是一个十分常见的情形。有的单位,想方设法稀释劳动者劳动时间所含报酬的含金量,让你不得不加班加点,才能完成计件任务,并把此视为管理高招。殊不知,他们缺乏人性化、缺乏公平公正的所谓制度,早就化合成扼杀员工创造热情的毒素。

不可否认,“带病工作,不休病假”已经成为某些单位的独特“文化”,成了一种职场“气候”。企业员工、科技工作者、行政工作者、教师等群体少休或不休病假的现象最为普遍;工作时间长带来的过度劳动已然成了引致职业病和过劳死频发而又直接的原因。这也被无数事实所证实。

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是战略层面的清醒,是治国的根本大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是对某个法律的伤害,更从心灵深处,摧毁了人们对于法治的敬畏。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一部法律总被践踏,而又总不能彻底改观,长此下去,试问信仰从何而来?所以,从根本上遏止这种普遍违法问题,就是依法治国的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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