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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排涝规划保证措施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价

刘 磊 刘 建 孟宪俊

(宁河县河道管理所,天津 宁河 301500)

【摘 要】天津是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做好区域的排涝安全保障是重要而关键的基础工作。为保证天津市的排涝安全,统一规划排涝体系,安排合理的排涝工程布局,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科学合理地为城市建设发展留足空间,确保天津排涝安全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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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排涝安全;工程布局;保证措施;实施效果

作者简介:刘磊(1984—),助理工程师,宁河县河道管理所,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刘建(1983—),助理工程师,宁河县河道管理所,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孟宪俊(1978—),助理工程师,宁河县河道管理所,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0 前言

虽然目前天津市已分别形成了中心城区雨水系统和农田排涝体系,但由于一直以来城市排涝和农田排涝各成一体,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全市域排涝体系结构,加之排涝工程设施的建设一直滞后,迫切需要规范涝水排放出路,调整排涝工程布局。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及早开展排涝体系的统一规划工作,使排涝设施及河道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定位相匹配,防止缺少规划或不完善的规划使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得不到保证,威胁城市排涝安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规范并完善不同区域各自的排涝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包括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及外围五区县的全市域排涝体系结构,为排涝建设服务,为今后排涝设施的建设提供规划指导。

1 规划保证措施分析

1.1 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规划实施

天津市排涝规划是天津市排涝建设的总体部署,包括合理安排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外围各区县的涝水排放出路,规划布置泵站和河道等排涝工程设施等内容,其中大部分工程属天津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程的建设必须以政府行为为主体,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天津市排涝规划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把排涝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排涝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推动天津市排涝事业的发展。

同时各级政府应做好规划实施中的协调和监督工作,使工程建设和管理能够依照规划进行,各园区、功能区、新城等的涝水排放出路及排涝工程安排都要符合排涝规划的要求,严禁任何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同时应加大前期工作的投入,加快前期工作的进度,按照规程规范要求,逐步完成不同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1.2 制定措施,分步实施

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落实排涝规划的实施安排,要分轻重缓急安排好近期和总体的建设内容。

1.3 建立可靠的投资保障体系

天津是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排涝规划关系到我市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安全,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在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的同时,应加大对排涝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投入力度,并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投资渠道,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得以落实。

充分发挥政府对排涝工程建设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按照中央、地方分级负担的原则,共同确保建设所需资金,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积极探索工程建设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使工程建设有充足的资金来源。

进一步加大排涝工程建设的财政支持,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保障工程正常有效地运行。

1.4 建立面向未来的科技保障体系

加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要多方开辟渠道,逐步建立稳定的科技经费投入机制;通过科研立项和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采用先进的水情监测、预报、调度、通讯技术和设备,确保水情监测数据的准确、快速传输,提高水情预报的进度和精度,为我市的防洪排涝减灾和雨洪水资源利用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利用信息集成、数学模型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起全市排水管理、雨洪水管理等大型综合信息系统,实现雨洪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水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引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先进的减灾、治污引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不断增强排涝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排涝调度、雨洪水资源利用的现代化水平。

1.5 加强管理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排涝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检查工作。工程所在地政府要做好工程的征地、拆迁等工作。

加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严格基建前期工作项目立项程序。各级计划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加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排涝工程的建设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和验收工作,提高排涝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2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天津市排涝规划的实施,对支撑天津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防洪排涝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规划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排涝体系,总体上形成防御标准内涝水的能力。

根据本次排涝规划安排,通过今后十多年的建设,天津市各项排涝工程设施按照规划目标将基本建设完成,共安排河道治理174条,河道总长2499.38km;安排更新改造、扩建、新建泵站390座,全市各类雨水泵站排涝总能力达到7723.01m3/s;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市统一的排涝体系,总体上形成并具备农田防御十年一遇、城区及规划城区防御市政一年一遇涝水的能力。

2.2 排涝体系建设对天津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天津处于海河流域最下游,是容易发生沥涝灾害的地区,如果天津发生涝水灾害,不仅严重影响自身经济发展,同时将波及国家能源化工等基础工业生产,威胁国家交通大动脉及通讯中枢安全,直接冲击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长期不利影响,可见排涝体系建设对天津市经济发展有非常巨大的作用。因此排涝规划的实施,关系到天津市乃至国家的安定和发展的战略大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3 为天津市水环境改善、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规划实施后,通过清淤、扩挖等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174条二级河道或其他排水河道将得到治理,治理范围内的河流自然水质净化能力得到恢复,有利于维持河流健康;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水库、洼淀的蓄水功能,实现雨洪水资源化,增加水面面积,可调节局部小气候,给当地人民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有利的影响;河流景观及环境的改善,为人们观光旅游提供了去处,也为维护水生物多样性和完整性、促进河流水生态与环境良性循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还将产生巨大的生态环境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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