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发展电子商务是当今社会的必然趋势和必由之路,然而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落后于发达国家。本文分析和讨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制约因素;对策
电子商务是利用因特网和万维网通过电子信息传输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作为一种全新商务运作模式,电子商务具有独特的优势:低成本——大大降低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有效传输和处理的成本;高效率——打破地域的分离,缩短信息流动时间,使生产和消费更为贴近,推动企业的业务重组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正是由于这些突出优势,使得电子商务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目前,全球化与信息化互动将成为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随着国际互联网在全球日益普及,电子商务也迅速发展,成为国际贸易信息化的集中体现。据统计,1994年全球电子商务贸易额为300亿美元,2000年约为2万亿美元,2004年则达7万亿美元。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也十分迅速,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相继实施金桥、金关、金卡、金税“四金”工程,2000年起我国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2000年我国网上交易额为8亿元,2002年约300亿元,2004年则达7 000亿元。到2003年7月初,中国的上网人数已达到6 800万人,列全球第二位。在外贸、金融、证券和保险业等行业电子化日益普及,更多的传统企业已参与到电子商务中来。
1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
尽管电子商务在我国蓬勃发展,但是我们发现,我国电子商务还停留在网上信息发布,浏览信息等初级阶段,支付结算等交易大部分还依靠传统方式进行,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根据2001年底国家经贸委发布的“中国企业互联网应用和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调查结果”可以分析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有:
1.1安全性问题
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直接关系到电子交易各方的利益,其安全技术包括:数据的安全保证、交易的安全保证和支付的安全保证。我国信息安全保密体制尚不健全,虽然也采取多种措施,但仍无法阻止黑客的攻击。由于种种风险存在,使人们对网上交易心存疑虑。据统计,2001年,在美国由于信用卡欺诈而造成网上经销商损失达7亿美元,占网上经销商销售额的5~8,有5.2的网上经销商经历过被信用卡欺诈。所以只有确保电子商务通讯网络及数据资料的安全,获得用户的信赖,电子商务才能广泛的推广和使用。
1.2电子支付问题
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要实现安全的电子商务必须有完善的支付手段,实现网上支付。电子支付方式包括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及电子钱包等。第一,目前我国金融手段落后,信用制度不健全,人们喜欢现金交易,不太习惯信用卡支付,他们担心信用卡上的信息被盗取,因而存在排斥的心理,不信任网上支付。第二,参与电子商务的人员都有这样的体会: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toC)中,大部分银行卡,网上支付比较麻烦。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toB)中,各大银行在网上之间的业务没有联通,资金的划拨比较困难。第三,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前几年都推出网上银行业务,但是由于网上支付收费高、效率低,大部分还采用离线支付,如“货到付款”或通过邮局或银行等方式“汇款”,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交易的灵活性,从而对电子商务的扩张起着制约作用。
1.3物流配送问题
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包括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业的发展程度,反应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综合配套能力与社会化服务程度,是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标志。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一般的商流都必须伴随着相应的物流活动,即按照购买方的需求将商品实体由卖方以适当的方式向购买方转移,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通过网上搜索购物,表面上完成了商品所有权的交割过程,即商流过程,实际上商务的活动并没有完全实现,只有通过物流配送将商品和服务真正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购买方结清货物后,商务活动才算结束,所以物流配送的效率成为消费者评价电子商务满意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实现“以顾客为中心”理念的最终保证。我国的物流业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一定成绩,货运业的设施、设备的保运力和作业能力增长较快,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物流服务还处于较低水平的自理物流阶段,成本高、速度慢、渠道不畅通、规模不大,而且零散、没有一个全国性货物配送体系等,这些因素存在都无法满足快速、准确、低成本的要求,从而严重制约物流配送的快速发展。
1.4企业信息化的问题
从国情来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最具有潜力的是企业对企业(BtoB)的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化程度直接关系到现代企业进行BtoB的电子商务的基础。我国的企业正处于改制阶段,现代化制度尚未建立,企业信息化的进度也不令人满意。在15 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10左右的企业基本实现了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较好,约有20左右的企业拥有计算机主要用于文字处理和计算产、供、销、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的管理,大多尚未实现电子化,信息的获取和处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另外,许多企业对上网工程淡薄,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不够,认为上网速度慢、发布信息费用高、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少。因此,如何通过提升上网速度、降低收费标准、改善上网条件,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政府应制定出相关政策。
1.5法律法规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正在迅速改变人们经济活动中传统的交易方式和流通技术,它与传统的法律制度、社会法规之间必然发生冲突,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协调。目前我国尚未对电子商务发展制定出整体的方案和规划,也没有框架性规范的文件出台,电子商务的法律、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严重滞后,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也存在较大的问题,特别是电子合同中的认证、电子支付、电子交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及隐私权保护等问题的解决,还缺乏相应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在这种背景下,电子商务发展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政策的不明缺、不统一、立法进程的缓慢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1.6购物方式问题
我国居民的消费正逐步呈现个性化倾向发展,电子商务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方式,方便、快捷的网络为顾客提供丰富多彩的产品展示、详细的说明和支付方式,消费者上网购物,节省了耗费在购物路途的时间,并以一种十分轻松自由的方式来完成交易,大大提高了对服务业的满意度,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了多种选择机会。而目前我国传统的购物习惯“眼看、手摸、耳听、口尝”方式仍然盛行,特别是消费者购买高价商品时,更要眼看为实。这种传统的购物心理很大程度上妨碍了网络上经营高价商品,使电子商务应用市场受到限制。
2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发展电子商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社会主体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并从各方面加以完善。当务之急,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2.1增强政府职能作用
首先,政府应实施政策引导,对于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制定出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框架,并根据框架创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保障机制。其次,政府应解决好法律建设的问题,因为只有一个完善、配套的法律保障,才能使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法律建设也是解决法律问题和信用问题的基础。最后,我国政府作为信息的最大拥有者和使用者,要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起着积极的示范效益。从政府行政管理到社会公共服务系统都改变过去那种信息基本封闭的状态,建设政府电子政务系统,构建政府网络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化,通过网上交税和网上审批等项目实施,增强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互动与沟通,促进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2.2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良好的法律氛围、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使它纳入依法活动的轨道,逐步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商务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要完善原有的法律体系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另一方面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我国立法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涉及关税、税收、支付、版权、专利、网络加密、个人隐私、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3完善安全认证体系
安全性是电子商务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安全的系统,必须具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以保证交易安全、传递迅速;必须保证数据库服务器绝对安全,防止黑客闯入网络盗取信息。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需通过相探应的技术加以解决,如使用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身份认证技术等,但是现在这些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安全问题,目前应用最广,具有效力的安全措施:网络服务层、加密技术层、安全认证层和交易协议层。
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的关键在安全认证层(技术手段有数字摘要、数字信封、数字签名、数字认证以及CA认证等)和交易协议层(常用安全协议:安全套接层协议SSL和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安全认证层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交易各方身份、资信的认定,它是为维护交易活动的安全,从根本上保障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虽然我国行业性和地方性的CA认证机构不少,但是他们认证机构各自为政,不可相互认证,其颁布的数字证书也不能通用,因此,我国应尽快由国家政府部门牵头或授权,建立一个全国性统一的网络公正平台(中国公正网),整合公正行业的优势资源,建立公正信息咨询和公正网络业务一体的网络公正系统,有利于发挥公正制度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督作用,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第三方法律服务,保证我国电子商务认证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电子商务安全协议即SSL协议和SET协议,它们各自有优缺点,SSL协议是通过安全通道来提高通信双方应用程序间交换数据安全性,从而实现浏览器和服务器(通常是Web服务器)之间的安全通信,而不是对客户、商家的身份认怔。SET协议是一个安全性能很高的交易安全协议,但是SET协议流程复杂,成本较高,并对环境要求较高。SET协议适用基于银行卡的电子交易,需要安装专门的软件以及需要通过权威的CA认证,因此,SET协议有可行的应用前景。
2.4设立电子支付制度
安全的金融认证体系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重要基础,它关系到银行支付系统的安全和银行自身财产的安全。目前我国各家银行都推出网上银行业务,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了自己的CA认证中心,但至今缺乏统一、全国的CA认证中心,所以迫切需要由中央银行牵头组建全国统一的网上支付资金清算中心,承担跨银行之间的网上支付信息交换和网上支付资金清算的职能。第二,建立电子商务付款协议。在发达国家已经采用收取一定数额的固定费用,再加上交易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的方法,一般适用于交易金额在5美元、10美元或以上的中等以上级别的交易。第三,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网络公证的电子提存中心。网络公证的电子提存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买方不必将货款直接支付卖方,而是将货款提存到网络公证的提存中心,在其收到货物并签署完相关单据后,提存中心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这样,通过电子提存消除了双方的不信任感,保障了交易支付的安全。
2.5构建物流配送网络系统
电子商务使我国物流市场具有相当大的开发潜力,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交易,根据自身的规模与资金,为了达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竞争力的目的,大多数企业势必将商品的配送外包给专门物流公司承担,因此出现了“第三方物流”。政府应该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构建大型社会化的综合物流中心。建议在全国各大中心城市,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加以扶植和培育,使之成为符合现代商品配送要求,具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专业化骨干物流配送企业,并以它们为依托向四周地区辐射,建立若干贯通全国的物流配送联运干线,尽快构建全国性的商品物流配送网络体系。第二,由于缺乏大型物流企业为依托,目前许多电子商务公司与一些物流快递公司签约,或独自组织配送队伍,为客户运送货物。如8488借助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进行商品配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成功范例。
2.6加强人员的培训
我国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障碍在于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缺乏以及人才的缺少。政府应加大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计算机、认识网络、了解电子商务的知识;坚持人才引进和培训并重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各种教育,改善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有条件的各大专院校应开设电子商务经济管理和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专业,培养一批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懂金融商贸知识的跨学科、跨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去有效地掌握和开拓电子商务市场,使我国的电子商务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谭浩强等.电子商务应用基础与实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2).
[2]高成兴等.国际贸易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6).
[3]沈扬等.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及其对策[J].情报杂志,2005,(5).
[4]孟雪梅.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及信息网络建设[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3,(1).
[5]马维克.电子商务与网络公证[J].情报杂志,2004,(9).
[6]黄福建等.阻碍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与对策[J].商业研究,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