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飞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1)
摘 要:主要针对国内在专利保护与转化方面仍存在的缺乏适合专利等知识产权执法的证据采集设备和联合执法的信息平台,提出一种:利用APP嵌入式开发技术改造智能终端手机,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研究思路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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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移动执法终端;物联网;远程执法;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9.048
作者简介:薛飞(1972-),男,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信息经济与信息技术。
收稿日期:2015-04-06
1 研究的意义
当今时代是科学技术发展最为迅速的时代,新的发现和发明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虽然国家不断出台一系列保护专利的法律法规,但国内在专利保护与转化方面仍存在着诸多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于缺乏适合专利等知识产权执法的证据采集设备和联合执法的信息平台。
通过研究如何将先进的移动物联网技术应用于专利保护工作中,摆脱原有专利保护工作中时间、地域的限制,研发适合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执法终端和信息平台,实现专利保护工作的实时化、智能化是对我国基础性、战略性知识产权的有力保障和技术支撑。
2 研究内容
基于移动物联网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平台研究内容包括:
利用带有APP客户端的手持智能终端手机在任何现场,实现实时查询了解产权信息的状态;实时采集知识产权违法现场的有关声音、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并上传至后台数据库进行存档,可实现自动定位、实时调用等;信息核心处理调度模块主要负责前端数据采集与远程管理之间的逻辑协调,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解码、分类、调度及分类转发。远程管理模块主要从系统内部对采集信息进行实时分析并得出执法依据及参考结论,供现场执法人员快速判断,完善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系统,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2.1 平台架构
平台大致可分为:知识产权信息实时查询模块、现场信息实时采集模块、核心处理调度模块与远程管理模块(见图1)。
2.2 子系统设计
(1)实时查询子系统。在装有APP客户端的智能终端登录系统后,输入产品知识产权信息的相关查询条件,通过移动网络与知识产权数据库接口实现互通,实时查询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状态。
(2)实时采集子系统。主要应用于物联网的移动客户端,知识产权执法检查人员输入必要的身份验证信息可登陆此系统,登录系统后可进行专利检查执法工作的电子化操作(见图2)。
(3)核心调度子系统。核心调度系统虽然不可见,但是整个平台的核心与枢纽,通过此系统处理,可将采集端上传的信息解码、分类、存储,对现有任务进行分类、调度、系统比对分析等。此部分为整个平台的信息智能系统,一般用户的客户端操作对其无任何干预,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与可恢复性(见图3)。
(4)远程管理子系统。远程管理子系统主要用于管理端的工作调配及日常事务管理,通过移动网络远程管理知识产权执法进度、状态,可通过手机或计算机等移动设备进行管理(见图4)。
2.3 接口设计
(1)与国家专利检索查询库通联。本平台建成后,通过预留接口设计,实现与国家知识产权检索查询库的互联互通,登录本系统输入相关专利号等既定查询信息,即可实时得到查询结果。设计与国家库的接口,既保证了查询的速度与准确性,又解决了专利数据重复建设及更新不同步等问题。节约了资金投入,提高了工作效率。
(2)与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信息通联。此平台以省内知识产权工作为服务对象,不仅适用于省级的知识产权维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可接入地市州各级知识产权维权执法管理单位,做到执法信息的逐级同步查看,同步汇总,统一分析、统一决策。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形成统一的管理环境提供保障。
2.4 系统主要功能
2.4.1 应用于日常执法管理
(1)实时采集数据多种形式上传。借助于此平台,维权执法人员可在现场输入要查询的专利信息:如专利编号、专利持有人等现场采集到的文字、图片(专利二维码图片)等信息,通过选取既定查询项的方式查询专利信息。
(2)执法远程调度历史信息存档。将在知识产权检查工作中遇到的较为复杂的情况传送到上级,上级主管部门通过远程管理子系统对现场情况进行研究判断,给予现场必要的决策支持。对于不能当日解决的问题,在系统内标注存档,存档资料可在日后随时调出作为分析素材及执法凭证。
(3)数据实时反馈电子标识验证。通过此平台客户端的广泛应用,可做到管理对象全覆盖、数据采集全覆盖、监管监察全覆盖。通过与国家库的联通,做到查询数据的实时显示,通过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信息的共享达到专利检查工作开始与结束的电子化标识,在双方均无异议的环境下推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4.2 应用维权投诉工作
(1)在线投诉举报功能。通过移动客户端可填写简要投诉维权表单,如投诉对象、投诉事件描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即可,不受时间及空间限制。可同时采集声音、图片、视频等相关证据信息供受理人员参考。
(2)投诉进度查询功能。提供受理中的进度查询服务,用户通过输入受理编号及身份验证即可通过客户端查询受理进度。
(3)受理结果告知功能。对于已经受理完成的,通过发送相关通知(如通过声音、闪烁或短信等方式)提醒诉求提交者,使投诉维权者在第一时间掌握受理结果。
2.4.3 应用于数据统计支撑决策
(1)存储信息分时段量化。此平台得到应用后,系统会自动根据标签识别相关执法信息,分类汇总不同类别的执法管理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可人为设置每月、每季度、每年的数据分析需求。设置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将结构化执法数据量化分析。
(2)知识产权分比重比较。针对不同行业、领域设置不同的知识产权维权管理方向。如对于不同领域的创新比重、环保比重、转换比重设置不同的参考指标。指导专利申请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作的申请更加科学化、智能化。
(3)挖掘分析用于决策支撑。将系统内的统计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如每年不同行业的专利申请数量与实际转化率的比较;各领域专利更新速度与假冒伪劣产品的查货数量关系比较;通过进一步的信息挖掘制定未来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保护重点或转化领域研究。更好地保护现有知识产权,更快地促进相关专利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
2.4.4 有利于知识产权维权全民监督推广应用
管理平台提供专用APP客户端,可供广大市民下载使用,提供知识产权维权相关信息查询,在线举报,维权过程、结果监督等,推动知识产权维权全民参与。
3 本研究的创新点
3.1 技术创新
平台创造性的利用无线数据通信通道、手持智能通讯设备、语音服务的信息技术手段,有效地拓展办公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解决了信息传输空间、时间上的局限,节约了执法人力物力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同时,系统又是一个开放式的综合管理平台,通过云计算可以将不同地方的业务服务模块接入系统中,成为服务体系的一部分。未来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将不断吸收先进的服务模块,从而保持系统的先进性和生命力。
3.2 服务模式创新
在移动互联时代,APP作为重要的发展领域,已经被广泛应用,应用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监督领域,顺应时代潮流,稳稳地抢占先机,为知识产权系统的众多业务办理及日常事务办理提供了一条便捷选择渠道。
利用此APP移动在线服务平台,执法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执法工作,查询数据库相关信息并实时给出处理结果。一般用户可随时随地了解最新的知识产权资讯。
基于此平台,可对在库已收录的专利信息按照其编号不同生成各自的专利二维码,相关的转化产品应附带此二维码信息。通过客户端APP对专利二维码进行扫描,则可查询专利的合法性及转化成生产力情况。可以提高信息采集的速度,同时利用二维码是高密度编码、容量大等特性,在少数无网络环境下仍可阅读专利相关信息。
将会议活动通知推送服务将于随身携带的智能手机相结合,按实际工作需要主动推送信息至对应人员并提醒其进行查看。通过此平台可定制不同内容的知识产权服务项目:如政策法规类服务,申请类查询等服务。
4 本研究的预期效果
4.1 提高执法效率
此平台可应用于移动客户端,使得专利检查工作能拥有持续、高效、快捷的反应速度,利用移动通信技术的优势,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获取所需的信息,特别是图像及相关图片;可以通过系统获取执法现场周围的环境状况;案发处地理位置;通过系统比对专利信息可以及时了得到处理方案并传递反馈至执法检查现场。
4.2 降低执法管理费用支出
将日常知识产权维权执法管理数据全部即时化、明细化,可以很有效地杜绝执法管理的反复性,节约执法管理的用车用人成本,做到短时间内规模化执法。
4.3 完善现场执法记录
通过多媒体传输技术提高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沟通能力、协同工作能力,可以将现场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的记录,包括采用声音、图像、图片、地理位置等各种载体信息,进而做到把现场情况精确复制和描述,并且可以使得这些信息得以保存归档、以便日后便捷地检索到,便于工作过程中的实时沟通和协同执法,以及后续全民监督。
4.4 简化维权投诉工作流程
实现知识产权投诉维权手续的简化。投诉人(举报人)只需要轻点手机屏幕就能完成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投诉举报,信息通过网路高速、实时传播,处理结果将及时传达至投诉人,从而大大提高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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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王长林,冯玉强,方润生.中国移动政务研究的现状及特征[J].信息系统学报,2011(1)
2 宋伟东,孙贵博.移动GIS与移动政务的结合[J].地理信息世界,2010(8)
3 孙国民.转型期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3(9)
(责任编辑 晓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