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云 黄榆
职工王燕、陈小玲、张明坤在工作中被查出“疑似甲醛中毒”,企业和职工双方就中毒问题争执不已;一位市民多次匿名反映其家属经常被单位拖延下班时间,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2012年2月18日,昆明市总工会副主席方越告诉记者,昆明市总闻讯后,迅速介入这两起事件中,在调查核实后,及时向有关企业下达了《工会维权意见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这两起事件均在企业范围内得到妥善解决。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所在,但怎样更积极有效地维护,却大有讲究。昆明市总为了在具体操作层面实现工会主动科学依法维权,2011年实施了《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形成了主动调研、主动反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维权模式——“企业有‘违法’,工会提‘意见’; 企业不整改,工会‘建议’管”。
据介绍,《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由市总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程序和统一管理。《意见书》由各级工会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并需要提出工会的相关意见时使用,一般由基层工会向违法企业发出,由基层工会主席签发。重要事项或者重大问题可由市总或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工会发出,但应由同级工会分管副主席签发并报市总备案。
“《建议书》的对象则是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环保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昆明市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贵红介绍,“它在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工会10个工作日前所发出的《意见书》时,提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它由市总或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发出,由同级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签发并报市总备案。”
在《意见书》发出后,违法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否则,由本级工会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签发《建议书》的申请意见,逐级报送至有权签发《建议书》的工会组织,由该工会组织审核处理。这就是说,《建议书》发出之后,违法单位等来的有可能就是政府职能部门来依法查处。
“这就是说,我们首先是给违法企业提个醒儿,告诉它应该怎样改正,而且希望侵害职工权益的事情在这个阶段就得能得到及时解决,不要等到政府职能部门来查处的那一步。”方越解释说,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得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由于有了工会组织前期扎实的调查核实,政府职能部门持工会的‘建议书’查处时,工作起来效率更高,职工的权益也会更快地得以维护。”
在一起涉及劳动关系法律的案件中,57岁的游绍良拿到了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认定自己为云南某保安公司职工的判决书,这也受益于昆明市总工会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庭上,该保安公司拒绝承认游绍良是其职工,但凭借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会联合会发出的一份有该保安公司某负责人签名的“工会维权意见书”,法院确定了游绍良与该公司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截至2014年9月10日,自昆明市总创立“工会维权意见书、建议书”以来的3年,全市各级工会至少发送了2597份“意见书”。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戚永宏对记者说:“各类用人单位存在的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全都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和整改。一些很棘手的问题,诸如建会、为职工买各种法定保险、工资集体协商、欠薪等‘老大难’问题,都用‘意见书’解决了。”
“由于感到工会维权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或平台,几位市总领导借鉴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觉得推出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很有必要。”昆明市总常务副主席赵涤群说,“‘意见书’是由各级工会查实用人单位存在对职工的侵权事实后,向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建议书’的作用是在用人单位拒不理睬工会‘意见书’,拒不改正违法侵权行为时,由工会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鼓励并监督政府行政执法或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该用人单位。”
迄今,工会尚未向政府管理部门发出一例“建议书”。赵涤群说:“这是我们追求的效果,也是预设的目标,工会维权,能提‘意见’就解决的,不‘法办’用人单位。”
昆明市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贵红用9个字来表述它的可操作性:“无门槛、无投入、无风险。”他说:“从工作情况看,采用它维权,从乡镇工会到更高级别的工会,从地方工会到产业、行业工会,均无障碍。”
昆明市各级工会表示,“两书”是建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各种法定保险、追讨欠薪等方面的“利器”。昆明市五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丽萍说,“用这样的方式维护职工权益很受企业重视,一般都会积极配合。往往在提意见阶段就能把问题解决了。”
“两书”设计者还特别设计了“上代下”发送“两书”的做法。昆明市总副主席彭萍安说,“某级工会遇到需要发送‘两书’而又有所顾忌,则由其上一级或者更上级工会代其向违法用人单位发送。例如,某乡镇工会不便向其乡镇用人单位发送‘意见书’,可以由县总以县总名义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