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
摘要: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是当今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它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平正义以及政府政策的制定,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了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构建的必要性、面临的困境以及构建路径,并从利益表达主体、利益表达客体与利益表达渠道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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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
“弱势群体”在我国是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弱势群体因为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致使其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并且日益边缘化。这种现象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也不利于人权的保障。我国必须尽快构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一、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基本特征主要表现为经济收入低、生活质量差、政治生活参与度低、组织分散、心理脆弱等。在目前的中国,主要是指贫困的农民,城市当中的农民工,下岗、退休与无固定职业的贫困者,残疾人,城乡中的孤寡老人以及天灾人祸中的受害者。构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是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安定有序,但弱势群体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危及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近些年来,我国弱势群体参与的恶性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且呈现出参与人数增多,涉及方面扩大,表现更加极端,暴力行为加剧等特点。这些现象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只有通过构建合理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使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及时得到满足,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2.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现阶段,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但实际上,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结果与其他群体是不一样的,即使是社会能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中的一部分人在实际的竞争中也会处于不利地位。通过利益表达机制构建,对社会利益格局进行调整,规范利益分配,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是政府制定科学政策的的必要前提
政府要制定科学的政策就必须了解各个群体的需求,在充分了解各群体人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但是弱势群体往往因为地位低下、占有的社会资源少、信息机制不畅通等原因使得利益表达机制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基本上成为了决策的被动接受者,政府也不能全面、及时的了解他们的需求,这严重削弱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困境
1.利益表达主体自身能力不足利益表达主体是构建利益表达机制的基础性因素,它是由承载社会不同利益的阶层、群体和个人构成的。①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时常陷入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利益表达主体自身能力存在不足。
⑴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意识较弱。一般而言,弱势群体受教育程度较低,政治文化素质也较低,社会关系资源也较弱,而且往往受封建文化的影响较深。这就使得他们经常基于在政治生活中的顺从的角色,服从决定而不知道如何为自己的利益主动争取权、行使话语权。
⑵弱势群体利益表达能力不足。我国弱势群体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经济贫困,缺乏必要的资金条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解决生存的问题上。经济窘困使他们缺乏相应的利益表达能力,纵使有利益表达的意思也无法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利益表达权利。
⑶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组织化程度低。虽然我国弱势群体在自身利益维护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他们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社会组织,通常都只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利益表达,以个人微小的力量进行抗争表达力量过于薄弱且不具代表性,这就使得他们在利益诉求时屡屡挫败。
2.利益表达客体态度消极
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只是维护其权益的第一步,最终决定利益表达效果的还是利益表达客体的回应程度。②在我国,利益表达客体一般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政府工作人员。但是,部分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因为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对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更是经常采取漠视、拖延,甚至是不予理睬的态度。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导致弱势群体维权失败,使得他们的利益表达苍白无力。
3.利益表达渠道不健全
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展,民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表达自己的合法诉求,但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仍然不够健全。
⑴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效率低下。虽然我国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多种体制内的渠道,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等,但是这些渠道在运行机制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并不能高效、准确地将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传达到决策层,从而阻碍了弱势群体利益的实现。
⑵体制外的利益表达频繁发生。当弱势群体无法通过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使其正当利益诉求得到满足时,他们便会寻求体制外的渠道,其利益表达方式渐由理智型转为情绪型。体制外的利益表达不仅不利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愿望的实现,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成为了威胁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
三、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路径
1.促进弱势群体自身的发展
⑴提高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能力。
政府应该通过外部启蒙的方式,使弱势群体树立维权意识,懂得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自主进行利益表达,开展一些相关的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能力。通过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逐步使弱势群体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能力。另外,广泛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弱势群体可以更全面、及时、有效地了解到社会的运行机制以及自身所处社会的具体情况,这样就更有利于弱势群体在参与政治时有针对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党和政府应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努力增强弱势群体的民主参与意识,实现弱势群体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培养弱势群体独立的政治人格和自主、自治能力。
⑵改善弱势群体经济状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无保障是造成弱势群体经济贫困的根本原因。政府应创造更多适合弱势群体就业的岗位,使他们在经济上走出窘境。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格局,切实救助社会弱势群体。除此之外,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对于提高弱势群体的经济水平、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对利益表达客体的约束
⑴加强对利益表达客体的执政理念教育。部分官员往往服务意识和仆人意识不强,各级官员应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把民众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并树立利益共享的执政理念,要求各级官员要以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作为公共政策制定的依据,将公共资源公平地分配到不同的社会群体中,真正做到利益共享。
⑵改革利益表达客体的考核制度。
可以采取民意测验的办法,把官员的政绩考核直接与民意挂钩,使各级官员不敢忽视民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完善监督机制,人民群众、媒体与专门的监督机构可以对领导者执政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以保证其执政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必须从严处理,警示他人,从而在全体公职人员中形成一种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
3.完善利益表达渠道
⑴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合理安排人大代表的人员构成,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可适当增加代表弱势群体的代表人数。建立人大代表的竞选制度,选民可以从民间选出能够代表其利益的竞选者作为人大代表,这样既能保证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利益代表关系,又能保证他们能进行及时的沟通。完善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对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人大代表,如果情况属实,应当予以立即更换。
⑵完善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应当尽可能地包含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代表人物,最大限度的凝聚起他们所联系的群众,把他们各自的利益充分表达和协调起来。要坚持参政为民的使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优化民主监督的方式。还要加强与各社会团体的联系,如与大众传媒进行合作,积极反映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问题,促使政府关注并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
⑶改善信访制度。信访部门是利益表达的重要环节,信访部门可以考虑强化信访部门对案件的交办权、通报权、查处权和追究权等,并通过法律法规使信访部门的这些职权明确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只有赋予信访部门必要的实权,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信访部门的效能。
引文注释
①刘美玲.构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设想[J].科技资讯,2011(5).
②张义军.当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研究[J].新西部(下半月),2009(7).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