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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治疗失败的原因分析

高淑慧,陆有宽

(高碑店市农业局,河北 高碑店 074000)

1错过鱼病治疗的最佳时机

由于大多数养殖户的预防保健意识比较淡薄,在鱼类开始出现小量异常时,都没有引起注意,如鱼类发生暗浮头、食欲减退、体色与水色的不良变化等,这些都是鱼病即将流行与爆发的信号,一旦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鱼病便由潜伏期迅速发展到显现期,即池塘中的大部分鱼类已经深度感染疾病。表现为体色变黑,离群独游及食欲大大降低,并开始发生鱼类死亡,此时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一般在鱼病流行高峰季节应增加巡塘次数,仔细观察鱼类与水体的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异常便可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不注重池塘水质的调节与改良

养鱼先养水,水好鱼才好,也就是说一旦水质有问题时,养殖鱼类的健康必然受到影响,可以肯定地说,治病不治水叫做治标不治本,即经常发生鱼病反复爆发,关键原因是水质没有得到有效调解与改良。也就是说在鱼病治愈后,一定要及时调节好池塘水质,才能使鱼类真正的健康生长。在高密度、高强度投饵养殖的今天,水质很容易富营养化(如氨氮、亚硝酸盐及硫化氢等有毒物质严重超标),使养殖鱼类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所以在治疗鱼病后,一定要及时调节好水质,如在使用水体消毒或杀虫药3~5 d后每米水深使用利水素3 000~4 500 g/hm2,能有效地降低水质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和恢复水体有益的藻相、菌相平衡。

3药物的选择失误

药物的选择不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根据鱼病的种类选择药物,治病先杀虫的现象较普遍,由于水体杀虫药一般毒副作用较大,即对鱼类的刺激性强,所以在使用杀虫药前最好使用显微镜对鱼体进行确诊,以便能准确用药;二是药物理化特性的选择不当,如草鱼细菌性肠炎应选用脂溶性药物,而细菌性烂鳃应选用水溶性药物,如果选择不当则达不到治疗的目的;三是选用低档的劣质渔药,必然会使鱼病难于治疗,优质的鱼药是鱼病有效治疗的前提。

4药物的使用方法不当

在鱼病防治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科学的药物使用方法,一是药物配伍的随意性大,既不根据药物的配伍禁忌,任意将两种或三种药物混合使用,使药物失效或毒副作用更强;二是药物的使用频率不当,如杀虫药连续使用2~3次或使用杀虫药后立即使用消毒药等,如此高强度的药物刺激使鱼类体质下降,从而加重鱼的病情,一般杀虫药要根据鱼类寄生虫的种类确定合理的使用次数,水体的消毒药与杀虫药最好能间隔3~5 d使用,在治疗鱼病时水体的消毒药一般连用2次,最多不超过3次为好;三是内服药饵不按疗程使用,一般药物投喂1~2 d后认为无效就立即改用别的种类,从而无法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一般内服药要连续使用5~7 d,但也不宜使用太长时间。

5病原菌耐药性的产生

由于反复低剂量的使用药物,如水体体积与鱼体重量计算偏少,此时必须重新选择药物,即选择病原菌敏感的药物进行治疗。

鱼病的治疗过程是鱼体内外环境恢复平衡的过程,选用内服药与外用药物的有机结合,做到科学用药,才能达到高效治疗鱼病的目的。

(收稿日期: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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