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华
一些企业在改制运行一段时期后开始进入新的发展困境。是什么致使一个获得新生的企业重新陷入困境?如何才能使企业从改制开始就步入规范管理的新阶段?
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期,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大背景下,众多中小建筑施工企业,纷纷在政策引导与支持下走上改制之路。改制实施中,由于企业历史包袱重、员工数量多、固定资产大,在缺乏外部战略投资者的情况下,采取全员持股的方式更易操作,但这种改制方式会带来一系列遗留问题,如股权分散、机制不活、代理成本高、管理力度不大等,严重制约企业发展。优化股权结构已成为这类企业改制后亟待解决的问题。
某建筑企业改制后的现状及面临问题
某施工企业(以下简称E公司),始建于1970年,是华中地区一家以房屋建筑施工与安装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是中央企业某钢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E公司于2008年底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改制为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产权多元化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员工除少数人选择退出套现外,绝大多数都将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置换为本公司资本,从而持有股权。其中除6名公司高层以自然人股东身份持股外,其他职工加入职工持股会,通过持股会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包括企业改制时的经济补偿金和自愿出资)为限对持股会承担责任。此外,公司还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以社会法人身份持股。
公司的股权分配非常平均,300多名普通职工组成持股会,共持股42,5%,人均持股0.1%左右,而核心经营层(公司副总以上,共7人)的持股比例相对于持股会来说微乎其微,人均持股仅在1%左右,由此给企业发展带来以下突出问题。
出现新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目前的股权分配方式更类似于全员享有的固定福利,职工持股数量大致相同,且无论效益如何,都固定享有每年18%的分红,难以起到激励作用,违背了改制初衷,在利益分配中出现新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
股东与雇员的身份难以协调。员工在改制后由雇员身份转变为股东身份,但身份转变并未带来思想观念的转变。在公司发展前景不明朗、持股数量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搭便车思想,认为企业无论好坏,都与己关系不大,因此不关注企业长期发展,着力追求短期利益,使企业资金困难,发展受阻,竞争力下降;同时个别人还因持有股权而自恃股东,认为即使不认真工作,企业也不能拿自己怎样,因此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产生高昂代理成本。核心经营层持股比例极低,所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很少,无法对其形成有效激励。而持股会虽是名义上的最大股东,但其存在缺乏法律依据,在实际运作中也没有参与企业决策过程,广大股东无力监督企业的核心经营层。因此在企业内既缺乏对核心经营层的激励机制,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容易使其因激励不足而怠于工作,甚至因约束不足而侵害股东,产生较高的代理成本。
难以形成员工的正常流动。改制后全员持股的产权结构形式与改制前的全民所有制有相似之处,公司上下仍然难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思想观念,由于员工是股东和雇员双重身份,启动辞退流程时,还需要按照股东的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退出,这种退出机制更为复杂,造成被辞退的可能性进一步下降。
由股权结构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使企业在改制之后的发展比较缓慢,在全国建筑业产值连续高速增长的大背景下,E公司没有能很好抓住这一历史性的机遇期,实现产值的高速增长,近年产值增长率仅在7%左右徘徊,而净利润率也仅有1%左右。
以激励约束为核心的股权结构优化思路
在对E公司进行深入调研访谈后,发现该公司存在的很多管理问题,都可以归结为进取心不够、执行力不足,其根源则在于激励约束机制缺失。而股权结构的优化调整,是重塑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良好切入点。
股权结构优化的四项基本原则。基于以上认识,首先确定股权结构优化是“二次改制”的工作重点,而制定和实施股权结构优化的基本原则是:以企业稳定为前提,以股权集中为手段,以激励约束为核心,以双方共赢为保障。
保持企业稳定原则。股权结构优化要以稳定为前提,应努力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使全体职工认识到股权结构优化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取得全体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股权集中原则。通过股权结构优化,使股权向核心经营层集中,实现核心经营层绝对控股。
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核心经营层集中持股既是激励,也是约束,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需要完善对核心经营层的激励约束机制,核心经营层必须付出一定成本,承担一定风险。
互利共赢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历史情况,兼顾职工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保障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
股权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基于对以上基本原则的考虑, “二次改制”确定方案的总体思路是:解散持股会,集中分散的职工股,处置未到位的社会法人股,最终实现核心经营层控股、骨干员工持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解散持股会,职工股全部退出,公司给予合理补偿。持股会既缺乏存在的法律依据,又没有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起到应有作用,应予以解散。解散后,持股会会员退出股权,同时,6位自然人股东也退出全部股权。公司按净资产折算或原始出资额给予补偿,补偿金的支付采取E种方式:全额现金支付;转为公司集资;抵扣未来的股权认购款。
核心经营层和骨干员工重新认购公司股权。按工作年限与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具备股权认购资格的员工,并将其划分为核心经营层和骨干员工层。接管理层级确定核心经营层和骨干员工层的持股系数,按持股系数分配股权。最终使公司股权全部由核心经营者和骨干员工持有,其中核心经营层将持有股权67%以上,获得绝对控股地位。
现金加信贷的股权认购出资方式。鉴于认购股权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涉及的人员范围较广,考虑到公司各层次员工的支付能力,为确保认购能够顺利完成,采取多元化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认购方必须拿出不低于总支付额度50%的现金支付,现金支付资金由认购方通过自有资金、个人借款等方式自筹,认购方在公司回购股权时所得的款项也可用以抵扣认购股权时所需支付的现金。
信贷支付:信贷支付部分由公司向认购方提供贷款, 贷款利息按公司集资利率计算,认购方需在三年时间内以月为单位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认购方分期还款的资金来源包括:每月固定工资;与业绩挂钩的年度奖励;股权的年度分红。
股权认购、转让、退出的管理办法。 “二次改制”方案还规定了认购方向公司贷款的约束条件,以及后续股权转让、退出和新股东加入的游戏规则。
一是向公司贷款支付认购款的约束条件。规定信贷支付部分以月为单位从认购方工资奖金或其他稳定收入来源中扣除偿还,必须在3年内全部还清,3年内未能还清全部借款的,已认购股权的10%和未还清部分的股权将由公司无偿收回,转让给公司内部其它股东。
二是老股东退出。老股东离开公司时采用“股随岗走”原则,公司以相对优惠的价格收回股权,以保证股权始终保留在企业在职职工的手中。
三是新股东加入。新晋岗的骨干员工要持有股权,或企业要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时,由核心经营层股东群体协商,拿出部分股权的分红权作为干股奖励给个人,个人如要取得所有权,需按一定价格出资认购,一次性全额付清认购款项。当企业发展壮大,更多骨干员工有持股需求时,可通过增资扩股使其持有股权。
四是股权内部交易平台。规定所有内部股权交易均由公司统收统支。即先由公司回购老股东股权,统一支付或制定统一支付办法:再由新股东向公司认购,统一向公司支付认购资金。
以上方案改变了股权人人持有的现状,把股权集中到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人员手中。首先,核心经营层控股,实现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核心经营层可以完全行使大股东的权力,充分发挥大股东的监管和控制作用,另外,核心经营层需投入数额较大的个人资金获得股权,就意味着核心经营层不能出现重大的决策失误,这样必然会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其次,让骨干员工持股,员工个人也需要有部分出资,若公司经营效益好,则分红收入不菲,若效益差,个人利益会受损。这就使股权变为真正的激励而非固定福利,可以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股权结构优化的配套措施
实施股权结构优化方案,还需要若干配套措施的支持。
首先,应梳理组织管理体系,优化公司整体组织布局,明确部门与岗位职责,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组织变革,完成组织中的新老交替,保证股权集中在能对企业发展产生长远贡献的人手中。为此,顾问组制定了E公司的组织优化方案,裁撤了部分部门和岗位,编写了新的部门和岗位职责说明,并协助E公司完成了组织人事变动。
其次,应优化薪酬结构和薪酬管理体系,一方面使广大员工充分享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实际收益,‘另一方面将核心经营层和骨干员工的薪酬与企业效益更为紧密地挂钩,在以股权进行激励和约束之外,再以薪酬分配方式进行激励和约束,强化股权结构优化后的激励约束效果,使认购股权的员工看到企业效益增长为个人带来的收入增长,有信心、有动力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为此,顾问组建立了以岗位价值定等级、以能力高低定档次、以岗位类别定结构、以工作业绩定实得收入的薪酬分配体系,在精简人员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了薪酬水平,拉开了薪酬差距,增加了薪酬中的浮动比例。同时,还针对核心经营层制定了年薪制管理办法,使其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股权分红三部分组成,其中后两部分都与其经营业绩紧密相关,在总体薪酬中占到约70%的权重,进一步将其个人收益与企业效益绑定在一起。
股权结构优化方案及其配套措施的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该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方案及配套措施的实施按照“三步走”的办法来实施落地的。
第一步,董事会和核心经营层换届。首先由有推荐资格的股东按规定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在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上届董事会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下届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股东按出资比例对下届董事会候选人行使表决权,候选人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成为下届董事会成员。下届董事长由下届董事会根据上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召开董事会议选举产生。总经理拟任人选由董事会董事长推荐,董事会决定是否聘任。总经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推荐副总经理若干、总会计师1名、总工程师1名,董事会决定是否聘任。
第二步,组织结构调整。组织及岗位调整可采取组织任命与竟聘上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完成组织机构调整后,新旧部门、员工之间要根据新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工作交接。同时根据调整后的部门岗位和人员情况,按照薪酬优化方案确定各人的岗位级别和工资档别,并根据考核制度对其工作业绩和能力态度进行考核。
第三步,股权结构调整。成立股权转让工作小组,由董事长牵头,领导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上届董事会成员作为特别顾问参与实施。首先召开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经会议决议解散持股会,同时启动股权退出程序和股权认购程序,按以下步骤实施。
具有股权认购资格的员工按照股权结构优化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股权转让工作小组申报认购股权,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股权认购申请书等文件资料:
股权转让工作小组审核股权认购方资格,确定股权认购名单和认购金额;
确定股权认购名单后,股权转让工作小组安排认购员工与公司签订股权认购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认购方的名称与住所、认购股权数量、认购价格、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相关费用承担、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等;
股权认购方按照协议约定付清全部股权认购款,若需要向公司贷款,还需与公司签订贷款协议:
股权认购完成后,修改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文件;公司根据工商注册的要求,在新老股东的配合下完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建筑企业“二次改制”的实施要点
经过从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转换的一次改制后,太多数建筑企业都普遍存在股权分散、缺乏进退机制、公司治理职能发挥不到位等现象。结台E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的实践,我们认为建筑企业在“二次改制”时必须关注以下几点。
股权结构要更加科学合理。改制企业的经营层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人员,在股权结构优化设计时应坚持“经营层持大股”的基本指导思想,经营管理层的持股比例应在50^,60%0同时,企业的管理骨干(主要包括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等)、业务骨干(业务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权。
股权进出机制要更加完善。为保证企业经营活力,激励员工积极性,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股权进出机制:当员工因岗位变动持股需要增加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包括价格、数量等)增加持有相应的股权;当员工因岗位变动、离职或退休等需要减少或退出相应股权时,也必须及时办理相应的股权退出手续。
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要更加规范。 “二次改制”后的企业应更加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应更加科学,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应更加规范。对“二次改制”企业而言,公司治理规范的重点包括:董事会到期及时换届,董事会人员结构更加合理,监事会人员及职责发挥更加到位,对经营层实施目标管理与业绩考核,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对企业决策的专业支持与智力支撑作用等。
(作者系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
本栏目主持人:李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