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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思考

张倩倩 ZHANG Qian-qian

(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裕华区大队,石家庄 050000)

(Shijiazhuang Public Security Fire Detachment Yuhua District Brigade,Shijiazhuang 050000,China)

摘要: 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对于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动员,统筹协调,标本兼治。

Abstract: The management and security of pension agency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people. For fire control safety problems of the pension agency, it needs social mobilization and coordination to thoroughly tackle the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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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重点监管

Key words: pension agency;fire safety;fire control facilities;regulatory focus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6-0316-02

0 引言

在老年人口逐年递增,家庭养老又无法满足正常养老需求的背景下,养老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由于缺少相关服务的保障,同时,处于行政部门监管的相对盲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显。如何正视问题,解决问题,避免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1 社会的发展需要老有所养、养有所安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占我国人口比重逐年递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需求日益强烈,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为应对社会养老的需要,除传统的居家养老形式外,只能向入住养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机构的方式逐步发展。目前,我国城乡养老机构共有4.19万个、床位355万张,每50人拥有不到1张床。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求。另一方面,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养老的安全压力急剧增加。在养老机构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各种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却跟进不及时,消防安全现状令人堪忧。分析近年来该类场所的火灾事故,主要特点有:①多人伤亡火灾屡有发生。②火灾的起数逐年递增。③人为因素是火灾发生的主因。用火用电及吸烟不慎引发火灾占全国养老机构火灾总数的88%以上。④放大效应大。养老机构属于特殊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尤其是有老年人由于火灾造成伤亡的话,极易引发社会和媒体炒作,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2 找到问题根源,才能破题求解

要解决安全养老的问题,必须找到当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的根源,透析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2.1 建设起点低,历史“欠账”多 据调查,一些养老院、敬老院是在废旧厂房、学校等基础上改造而成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相对较大,加之准入标准不高,且多由国家或政府开办,这些建筑存在的消防隐患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显现,同时,随着时间推移,原有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等已不能满足当前使用性质的要求。

2.2 前期规划不够合理,导致后期问题难治理 据不完全统计,大部分养老院设置在居民小区内,有的甚至直接设置在居民住户内,没有预留的防火间距,有的消防水源不足或缺失,有的周边违章搭建房屋挤占消防通道,很容易被相邻建筑的火灾等突发状况影响。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无法靠消防部门出台几套法律、采取查封关停等措施就能彻底解决。还需城建、规划等多部门协调破解。

2.3 消防设施欠账多,维修保养不到位 养老业本为服务行业,根本上属于微利行业,而消防投入又属消耗型的投资,对于他们来讲,投入和收入存在极大落差,消防设施和器材缺失或带病运行现象普遍存在。

2.4 消防常识欠缺,消防意识淡薄 由于消防安全常识缺乏,用火用电不注意,生活习惯等各种因素影响,老年人随意吸烟的现象十分突出,加之年龄等现实情况,如发现不及时,极易诱发火灾事故。同时,养老院工作人员多为外来务工者,素质参差不齐,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安全方面的培训,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且岗位不固定,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没有正确的自防自救方法保护,也无法做到有效快速的疏散老年人。

3 要想彻底解决养老机构安全问题,就必须抓本源、治根本

3.1 政府、行业、社会共同担责

3.1.1 政府统揽 除公办养老机构以外,政府应鼓励多种形式的民办机构的建设,同时将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行政部门应把好建设源头,将消防审批作为前置审批项目,建设、民政等部门等应认真核实单位是否经过了消防行政审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消防行政审批的养老机构,各部门应联合执法,责令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并督促跟踪直至隐患全部消除。

3.1.2 行业约束 城建、民政等部门应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将消防安全的内容纳入养老机构行业的准入标准,严格审查消防行政审批文件,并作为依据规定开办规模及用途等。推行标准化的管理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消防管理办法,在现有人员基础上积极培养发展兼职消防队伍,使其切实掌握消防安全制度,有效开展日常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建立行业户籍化管理机制,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户籍化平台,充实并完善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风险及薄弱环节并加以分析解决,确保切实提高养老机构自律意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3.1.3 社会扶持 各级媒体、网络等等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优势,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养老机构的公益性、福利性等特点,大力改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环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2 “源头、中间、末端”全程管控

3.2.1 源头把关 规划部门在规划建设养老机构之初,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的需要,对建筑安全距离、消防水源等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的范围,并做好相关衔接。按照“高标准设防”的要求,消防部门在前期审批阶段,应提高养老机构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消防设施等准入门槛,提升养老机构抗御火灾的能力。

3.2.2 过程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应将辖区内养老机构列为消防重点监管对象,既要依法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应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督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整合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现有力量,组建专兼职的义务消防队伍,加强对厨房、配电房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和巡查,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2.3 强化治理 依托各级政府及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平台,建立消防及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养老机构的联查联治机制,一旦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指导各类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整改现有火灾隐患,避免恶略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对于整改确有困难、短期内无法保证安全使用的场所,各部门应创新合理的执法治理机制,采取关、停、并、转、迁等办法分期分批解决,尽量实现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同时,解决社会问题。

3.3 “人防、物防”多管齐下

3.3.1 提高人的素质 从岗前培训、日常培训、阶段性考核演练等几方面入手,重点强化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再上岗,切实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同时要加强对老人的经常性教育,抓好宣传,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保证用火用电安全。搞好阶段性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序地灭火和疏散,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3.2 加强物的管理 人为因素是养老机构发生火灾事故的主因之一,其中用火用电不慎、对易燃可燃物控制不到位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要想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强火、汽、油及可燃物的管理,遏制火灾发生的源头。养老机构自身应制定详细的火、电、油管理规定,定期没收并处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及可燃易燃物,设置吸烟室,定时定位集中管理,对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要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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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高凌.老年人群消防安全问题刍议[C].节能环保 和谐发展——2007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四),2007.

[2]朱方龙. 相变消防服装的传热性能研究[C].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一),2008.

[3]覃文清.古建筑防火保护技术的研究[C].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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