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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优秀读书笔记

参文网收录的范文作文高中优秀读书笔记,【篇一:读《张晓风文集》】 “除非深深感动了我的那些东西,否则我绝不去写它,所以,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下面随小编来详细看看高中优秀读书笔记吧。

【篇一:读《张晓风文集》】

“除非深深感动了我的那些东西,否则我绝不去写它,所以,这些作品容我缺少彩色,但说又缺少诚恳。”张晓风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四十年代的作者,字里行间总流露着对老事物的贪恶以及国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生出的感动,张晓风也是如此。在《我喜欢》一文中她写道:“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她在《平凡也有美景》里用普通的角度寻觅那些庸需的父慈子孝。她在《陈年老茶》中感悟:“没有烟火可以持续辉耀二十年,没有掌声可以一直敲响二十年,唯陈年老茶可以甘醇沉厚,入喉柔粹深美。”

我总觉得,人都是感情的,只是有大咧与细腻之分,而细腻总能使人表达出一些他人同样经历却之法言说的东西,张晓风也许就是由于细腻,能用文字与世界温暖对活的人。好在,我问能静下来读读她的故事,有幸感受她的感受,看她所看,想她所想。年过六十的张晓风曾读,“人生的道上,我是个感路人。”但愿我们能她的眼睛去领沿途更多风景,然后逐渐学会自己品味世界,最后,感思文字。

【篇二:民国风情】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蚤子。”

当你看到这一句话时,必定已经想到一个女人。她身着暗红祺袍,赭色的芍芍盛开在她的袍尾,下腭微抬,洞察世事的双眼似无意一瞥的扫过远处。她的双眸,像是一汪无波无痕的湖水,即使被人投石问路,似旧波澜不惊。她是民国烟雨滋润下的一朵奇葩,她以一个路人的角度看这个世界的戏剧变化,人生无常。她本该是这样的:不悲不喜,无欢无欲。但她又不该是这样:人生一波三折,跌容起伏,她终究是要陷入情网的。

盛世才女,怎可没有一场深陷泥沼的爱恨在装扮她的茕茕光阴,青春韶华?

一个人,在十七岁的年纪,就已经了解人情冷暖,嘲弄生命的虚妄之美和腐朽不堪。却又在最合适的时间遇到错的人,也就注定花开无果,从此一生为爱沉沦。她说:“男人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子,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一个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在想,这是她的境况还是她的愿望?

国家之不幸,文人之大幸;文人之不幸,读者之大幸。

爱铃只怕是也是这样子的吧?《半生缘》里:世钧和曼桢的爱情悲剧;《倾城之恋》里也隐隐透露出婚姻的凄惨。不论是长篇,还是短篇,最终的结局都像是深秋的一片枯叶,独自飘落在这广哀又空旷的时空里。

民国就像一场散去的戏,曾经锣鼓喧天的故事,早已淹没在岁月长河中,不知所往。她冷眼的在脑海里出演一场盛大的无声戏剧,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这倾城故事的主演,殊不知她所有的文章都是另一个自己。她痛恨父亲的软弱无能,在鸦片的缭缭烟雾中就此沉沦,所以她小说中男人的角色往往都是名门之后却碌碌终生。她欣赏着母亲的朝气蓬勃,在失败的婚姻中就此放手,远留异国,所以她小说中女人都是新时代的标杆和旗帜,都拥有一颗梨花似雪的心。

民国的男子多如星火,在上海的夜幕下熠熠生辉,编编最无情的一颗点亮了张爱铃。她甘心因为他、因为爱而卑微,卑微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朵小小的,染上淡淡太阳金黄的光晕的花瓣,朝朝暮暮不分日夜的为他开着。那沉甸甸的花托,托着的是装满爱的沉甸甸的心。他的转身离去,让她觉得明月失色,山河换颜。她终是要经历这场浪漫,邂逅这份爱情,也必要承受爱人离去的痛苦,跌落入黑暗的角落。作为读者的我们该要感谢胡兰成的她的创伤,让她在风起云涌的上海滩,掀起波澜壮阔的文字浪潮。

惊世才女也终有一天:星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浮沉几度,沦海桑田,她为上海为世界带来了文字的光明。她无须转世,因为这一世已经变成了历史的传奇。

那位叫张爱玲的女子,着一款赭红色华美的旗袍,穿过旧上海悠长的弄堂,越过民国的烟雨,正风情款款地向我们走来。

【篇三:平凡与伟大——《羊脂球》读后感作文】

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他的作品无疑是优秀的,但读过他的小说《羊脂球》后,使我对这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肃然起敬。

这篇小说的背景是1870年普法战争,普鲁士军队进攻巴黎后,被敌军占领的卢昂有十名居民乘马车出逃,描写的主要是马车上的三天三夜。马车上的十名乘客各自有着特点鲜明的身份:贵族夫妇、商人夫妇、两名修女、政客夫妇、政派爱国人士、妓女,小说的主人公便是妓女羊脂球。

情节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莫泊桑的过人之处,首先是冲突地设置。车上的十名乘客,因为所处阶级的不同,产生的冲突便是一大看点,因为身份的不同,马上的九人或多或少都有些看不起羊脂球,莫泊桑通过贵妇与商人妻子的对话,从侧面反映着她们对羊脂球刻薄地讽刺,但因逃亡匆忙,他们都没有带食物,只有羊脂球带了“一篮子”食物,她们发现这一事实后,立即转变态度,向羊脂球讨要食物,羊脂球也不计前嫌地将食物分给众人。这一前一后人物态度鲜明地对比,充分揭露了贵族们所谓“高贵的礼仪”下的自私丑陋,还肯定了羊脂球所代表的社会底层的珍贵品质。

小说的另一冲突,是普鲁士将领与羊脂球的冲突,众人想通过普鲁士士兵把守的关卡,必须答应将领提出的要求——让羊佛球陪睡一夜。羊脂球因热爱自己国家,坚持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其它人态度又发生了变化,他们认为羊脂球本身就是妓女,完全可以去完成将领的要求。众人的本来面目再一次展示出来,太太们的冷嘲热讽,政客的无耻言论,修女们甚至用圣经里的故事来劝说羊脂球……,羊脂球顶不住众人的压力,夜里悄悄地去了,故事回到了马上车,一切仿佛回到了小说开始的那一幕,太太们继续用尖酸、刻薄地语言侮辱着羊脂球,修女们继续祈祷着,唯一不同的,只有羊脂球悲恸的哭声。

小说的结尾是引人深思的,读完整个故事,心中便有一个巨大的疑问,平凡与伟大究竟是如何区别的?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世人眼中的平凡便是碌碌无为的一生,而伟大是巨大贡献的人的代名词,那么真的应是如此吗?莫泊桑通过《羊脂球》告诉我们并非如此。那看似高贵的贵族显赫外表下,内心品质极其自私厚颜、污秽不堪。而看似低贱的羊脂球却饱含爱国之情与牺牲精神,身处平凡却行事伟大。

福楼拜将这篇小说称为“可以流传于世的杰作”,在感受莫泊桑巧妙的构思,细腻生动的笔触,体现贵族与平民、平凡与伟大的对比的同时,也深刻体会到阅读给欠带来的乐趣与深思。热爱阅读才能保持精神力量的充沛,热爱阅读才能感受人生的价值,热爱阅读才能平凡而又伟大。

【篇四:读《平凡的世界》】

这样厚度的书,大概是我最快阅读完的一次,密密麻麻的小字,三天,课余、自休、体育课都不放过。没有办法,正如书名那样——《平凡的世界》,烙着过去印迹的平凡的人们中的生活,却是那样让人急不可待地去了解、去体味、去期待。

文革时期生活的书总能引起人们的深思共鸣。总能让人们为之产生情绪波动,感慨,叹息或欣慰。并不是在这样巨大的苦难下,人们所受的折磨、悲苦让人觉得多么心凉。而是在这苦难的背景下,一些如今已不那么明显或至灭迹了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不离不弃,深深的烙在人们的心头。这让我想起了余华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两部作品也是描述文革时期的故事。福贵的一生,大起大落,仿佛所有的不幸都是精心为他而准备的。父亲、妻子、孩子相继地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经历了一遍又一遍。但又仿佛所有的幸运都是为他准备的,无论是家业倒灭的打击,还是炮火的轰袭,亦或是饥饿与贫穷的折磨,他都这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有不离不弃的妻子和始终爱他的家人。命运的交织最终留他一人,独自在黄昏中吟唱。相比之下,《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这样沉重的喘息与鸣咽。来自一个平凡的小家庭中互相猜忌、报复,又始终不舍于这份亲缘之间的相互理解、包容以及最后收获的圆满结局。以一家之主三观荒唐的卖血理由开始,到最后为了家人一次次来到医院的血室,鲜红的血液从那根透明的管子里流出,是一个父亲,一个丈夫对于这个家庭浓浓的爱意。

不同于那样大起大落后平静的面对,就像路遥自己所说的那样,“平凡的世界,就该以平凡起笔,把高潮留到最后,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以一个平凡的农村学生孙少平开始,讲述那个年代所有农村孩子的期望、顾虑,对爱情的朦胧,对于未来的追求,以及对于变成一个优秀的人的渴望。如果仅按身份来说,孙少平至始到终都伴演着一个平凡的角色。从一个平凡的农村孩子到一个平凡的庄稼人,再到一个平凡的招工,最后变成一个平凡的煤矿工人。他并不像我们期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或走出那黑色的煤矿,而是选择留在了大牙湾,继续他平凡的事业。而我们却在这平凡的世界的历炼中看到了他所有的不平凡。他从一开始,就有着不平凡的思想。他不甘于这样的庄稼人的定格,不断丰富着自己的知识,对于读书的渴望,对于更广阔的天地的探寻,他不愿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读了一本又本书,一期又一期《参考消息》。他不愿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毅然背上铺盖,来到黄原的大桥底下,不要命了工作;他不愿一直平凡下去,所以他来到不见底的大牙湾,开始了他作为一个工人的新生活。他一直在这平凡的世界,叙述着不平凡的故事。不是他们平凡的身份,而是他对于青春,对于未来,对命运,不平凡的追求。

【篇五:《思考者》读书笔记】

一本书和一本好书的区别在于,好书的阅读量是可以与你得到的收获成正比,以便能够通过阅读来获得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而《思考者》正是这样的一本书,阅读它可以为我们净化心灵,洗去俗尘,更加可以让我们明白“我思故我在”的道理。

“有两样东西,我们越经常而越持久的思索,它们则在心灵上不断长出代表景仰和敬畏的幼苗,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于我心中的道德法则。”这是著名的古典学家康德的墓志铭。可是当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我却不能理解这句话本身的含义。

对于人性和生活自身的探索,直到我读了奥勒留的《思考者》后才有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思考,《思考者》这是朱总理的枕边书,也是小布什在《圣经》之后受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这本书来源于一位哲学家的思考,他穷尽一生思考“人性”和“生活”这两个最为本质的东西,也为无数寻求生命深层次的人铺设了灵魂的阶梯。

在这本书中作者好似一个异常严峻而又平和的人站在镜子面前的一次心灵对话,书中不断出现“你……”的句式更是从侧面突出了作者内心的人物,这是本我与自我的交谈,这是作者在解剖着自己的灵魂,并且对自己的灵魂进行告诫。比如他在书中这样对自己说道:“你错待了自己,我的灵魂,而你也不再有机会来荣耀自身”,他总是在书中这样的狠狠拷问自己,如果我们的精神水平尚不能达到自我批评的高度,那至少我们可以通过阅读,接受《思考者》带给我们灵魂的洗礼。

《思考者》不仅是对自我更深层次的探索,也充满对人类生活的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文明日益丰富的同时,我们的精神文明却在悄悄的退化,而《思考者》正是让我们重新找回“逝去的文明”的钥匙,在这本书中讲述了如神和道德在人类社会中地位,以及作者试图借助自己的创造力,用那些哲学伦理和逻辑来摆脱内心的困境,这是作者带给我们的力量,他用自己的自省来警戒他人。

就这样,我一页一页地翻过,说不通的《思考者》用零点零一的视野欣赏,然而,终究未能看够,我只能将此书献给读者诉听,不经意的将我们读者常进,这是源于一种灵魂的读物,我因此深记。

【篇六:虚拟实景下的思乡情怀】

我并不是很喜欢看推理小说的,从第一次看东野圭吾的《名侦探的诅咒》开始,只是陆续又看了几本,有些也都没看完。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本由台湾作家宠物先生写的推理小说《虚拟街头漂流记》。

这本书十分的小众,至少我周围没有人提及过,虽然它是第一届岛田庄司推理大赛决赛的作品,但论知名度,他仍然无法与福尔摩斯之流相比,当然,这并不能阻碍它的本身的优秀。

其实论案件设置以及推理流程来看,它十分的单薄,甚至不像一本推理小说,剧情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可作者硬是用多线叙事的方法,融入虚拟现实的科幻元素,将简单的案件推理打散到每条线中,让其变得饱满、充实。也充满了作者对人性的讨论。

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几年后的台湾,繁华的西门町因为地震而箫条,于是政府出资打造了一个虚拟的西门町供市民在其中消费娱乐,但一次在虚拟中发现的尸体却让整个社会充满了恐慌,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极富创意的设定,虽然后面剧情主要以尸体为重点发展,但作者却也在书中加入了大量关于西门町的描写,而且有的地方甚至是以意识流的形式出现,体现了作者对西门町的喜爱及担忧。

所以整本小说虽以推理为表皮,但内在的却是对科技与人类关系的探讨以及对台湾过去风土人情的怀念。

在虚拟的街头,每个人都是孤独。发自内心。而在现实之中,孤独却会隐灭在时间之中。

【篇七:再读瓦尔登湖】

天蓝的湖泊像钻石般镶嵌在苍绿的森林里,一个小木屋,一把破椅,一个模糊的身影平躺在上面,静静享受夏虫翁鸣,冬雪纷飞,春芽伸展,秋叶凋零。就这么看着,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又垂暮般化作漫天红彤的夕霞“我觉得就这么做,就这么躺着,看太阳东升西落,也十分有意义。”梭罗的意志让我一遍又一遍地沉思,他的执著让我理解为对城市生活的厌恶,对近代生活的不自信,对常规的挑战。他是那么地热爱自然,甘于宁静,他用行动告诉人们,脱离城市,远离纷扰,依旧可以快乐地活着,并收获一股宁静,他笔下描绘的那个世界,那种生活,让人看了不禁心动神往。那是特属于他的神圣的天堂,也是他寄身寄心两年的“故乡”。

再次品读《瓦尔登湖》,湖水依旧清澈,夕霞依旧迷人。他那孤独的身影在此情此景中却愈发的高大,像孤鹰、像独狼,但又完全不是。仅仅是要回了本该属于他的物品罢了,于是便显突兀,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和大多数城市人一样啊,总带着那种莫名的孤独。但他不同于我们的,在于他用孤独确实换来了自由,于瓦尔登湖畔,于那一小片空间,真正的随心所欲,天性自然。细数时间流逝,体验岁月的美。

那木屋,那木椅,那窸窣的轻鸣俨然成了他的家,是他心灵的寄托,寻家、寻根,我委实不懂何可称之为家,又何可称之为根。中国谓之居所,西方谓之亲人,可于每一个人,每一段不同的经历来说,又千奇百怪。于《瓦尔登湖》中,于无数先哲的思想下,我才弄明白原来只是寄托,并非身的栖息地而是心的养魂所。瓦尔登湖是梭罗的“家”。让他逃避不愿见,亦不喜欢的一切,有可能还会是别的什么人的吧,但决不是我的,仅管也向往淡泊,甘于普素,喜欢自然,但心之高远,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安贵乐道,以四海为家。

《瓦尔登湖》不是故事,仅是一个个片段,却向我们展示了“他”是如何将付出的孤独“追回”,并收获自由的喜悦。也告诉了我们,家不是唯一。只要心中安定,无南海北皆可为家。家,无须寻,安身立命罢了。或流连于瓦尔登湖畔,或漫步在乡野山间,或扎根于书山书海……

【篇八:读《西游日记》有感】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电视剧,然而却很少有人看过它的原书,也更少有人看过这本带给人不一样的西游的《西游日记》

这本书的主角不是那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不是那个想着回高老庄娶媳妇的肥猪,不是那个只会喊“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的木讷沙僧。而是那个在我们记忆中那个“被妖怪抓走就是最主要的工作”的唐玄奘,但是这本书里的他却不再忙于被妖怪抓,不再忙于念紧箍咒,而是在忙于寻找答案,那个他为何要西游的答案。即使观音告诉他等他找到答案时,那个答案也会被更改。他却也依旧义无反顾。《西游日记》以着三奘的口吻,用着日记的形成写着西游的事,却有着和以前我们所知道的西游不一样的角度,带给了我们不一样西游的感觉,书中的猴子经过五百年的时光和那个金箍,早已不乖张如初,那个狂长膘的肥猪也不再如以往好吃懒做,那个挑着行李默默跟随在后的的沙僧也不再只会听从唐三藏的意见,而那个在我们记忆中只会念着“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的白净和尚在书里也变成了一个会损队友,有着自己坚持的存在。只不过数百年的光阴。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也终究会改变一切的。

海子曾在诗中写道:“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而在《西游日记》这本书的最后,那只猴子因为有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答案,最终没能来到灵山。而三奘回答着天逢的那个“因为在灵山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做,才来此地吗”的问题,他说:“不,我们走这条路,只是为了路本身,在路上才是全部的意义。”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长成男子汉;一只海鸥飞过多少个海洋才会躺在沙滩上;一座山要矗立多少年,才会被冲刷到大海,答案都被吹在风里了。

我们曾经看《西游记》的时候年纪小,只会惊叹于六小龄童那七十二变的法术,却从未看到过西游这条路的意义,然而时隔多年之后,我翻完这本诙谐的《西游日记》才看透了一点点真正的西游。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件特别想去做,去寻找到的东西,而这个念想存在久了便成了一种执念,一种支撑着我们无论前方多艰难,也奋力把这条路走完的力量,书中的玄奘几人,现实中的我们,都是如此,当我们站在人生中的尾巴上,回头看着这一路上的脚印,或深或浅,我们都不会怎样后悔,因为那都是我们花了许久时光才完成的事情,嗯,就是这样的。

浮生面具三千个,谁人与我共长歌。

【篇九:生命的力量——初遇《活着》】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大跃进,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故事,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篇十:致那新雪初阳——读《雪国》有感】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篇十一:我对爱情的认识——读周国平《爱情不风流》有感】

很多人都认为爱,不过是性在躯体所达到巅峰时,所感受到的愉悦与欢快,爱情,不过是肉体与肉体在交织过程中所产生的感觉,是一种用于度过时光的精神鸦片,所以有人流涟忘返,沉醉不知归路,他是风流的,亦是空虚的,就像人们时常将孤独与寂寞混杂在一起,可孤独还是孤独,它是一种发自灵魂的不可排遣,而寂寞却可以用肉体轻松打发,所以爱情不是风流,无关风与月。

爱情不是性,却又关乎性,真正的爱情是灵魂与灵魂的相遇,而肉体的亲昵只是它的结果,这样的相遇是庄重又轻快的,就像苏轼掉念亡妻时肝肠寸断的痛苦与往昔回忆的美好的相互交织,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一旦爱情结束,就像太平洋少了水,只剩裸露的海床,是灵魂与心灵的空荡,仿佛行尸走肉,不知夕阳西下,唯剩老树残鸦。

爱在于自我的遗忘,是你心甘情愿的为所爱之人而忘记自己,桑塔耶那说过:“爱情的十分之九是由爱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是靠那被爱的对象”你的心会随你所爱之人而升空,旋转,降落,坠跌,你会不知不觉掏空你的灵魂,让他或她感受到你的真诚,而这种真诚的相悦又何其难达到,灵魂的剥离是刻苦铭心的,又有外力的阻拦,所以真正相爱的人,在如今才难以见到,只有风流韵事,不过尔尔。

我不亵渎爱情,有时宁可空缺,也不愿风流的将就,就如周国平所说:“一万部艳情小说也无法弥补《红楼梦》的残缺,一万件风流韵事也不能填补爱情的空白。”而风流只会让人更为空虚的活着,正真丰盈的灵魂的相拥的走下去,才叫做爱情,喜欢万花丛中过的,不谙是灵魂的空虚与残缺。

爱情不风流,因为风流不过你,爱情无价。

【篇十二:爱与孤独】

我曾品读过一本散文集,白色的封面上染上了斑斑墨迹,上面写着“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要依恋另一个生命,相依为命,结伴而行。生命纯属偶然,所以每个生命都不属于另一个生命,像一阵风,无牵无挂。”简单的素色配上一段亦是简短而深刻的文字,让我顿时恍惚,陷入了这本书名《爱与孤独》。

捧一杯清茶,坐在书桌前,细读文章,我思索。正如文章所言,孤独是人的宿命,在这茫茫宇宙中,其实人人都是孤儿,所以我们会渴望爱,所以我们心中有爱。当我们一无所有来到这个变化无常的世界时,当我们父母看到这小小的身躯,明亮的眼睛时,就产生了一种悲悯,而爱心最深厚的基础是在这种大悲悯之中,由此而生出一种博大的爱。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确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偶然地来到世上,又必然地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爱的理由。

反之,我认为,孤独亦是爱最意味深长的赠品,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其实,我们应享受孤独,因为你身边的朋友,亲人与你一起度过共同的岁月,但终究也会衰老、死亡。可是,你自己依旧要存于这个广阔的世界,接受在孤独之中岁月在你心灵上与身体上的刻痕。而孤独的宝贵,在于让你逃离片刻这浮世间的喧器,让心灵在静水中沉淀,唤回你内心最本质的思索,这其中有大快乐,一颗灵魂发现欣赏、享受所拥有的财富。

在我们的心灵之中,爱和孤独同属于一种情感,它们如影随形,不可分离,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对孤独的体验与他对爱的体验是成正比的,他的孤独的深度大致决定了他的容量,在爱与孤独之间并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它们互为根源,丰富我们精神世界,爱可以抚慰孤独,却不能也不该消除孤独,现实的人间之爱不可能根除心中对于孤独的体验,而且,人的生活,一旦没有了对孤独的体验,爱便失去了品格与动力,在两个不懂得品味孤独之美的人之间,爱必流于琐屑与平庸。

于我来说,整天和别人混在这灯红酒绿的世界,我更向往孤独,只有这才是我所探索到的沉静,我向往深切地感受呼吸,感受来自灵魂的呼唤,享受孤独的宝贵。但解除孤独毕竟只能靠相爱相知的人,其余的人扰乱了孤独,反而使人更感到了孤独,犹如一种官能,因为受到刺激而更加意识到自己存在。正因此,孤独永恒,爱也永恒。

爱与孤独,我在墨迹中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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