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文网收录的初二作文那一次,我真羞愧,秋天凉爽的夜晚,丛间的秋虫鸣叫个不停。吃过晚饭,我穿着拖鞋外出散步。习习的凉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散步散.....下面随小编来详细看看那一次,我真羞愧吧。
秋天凉爽的夜晚,丛间的秋虫鸣叫个不停。吃过晚饭,我穿着拖鞋外出散步。习习的凉风,吹在身上很是舒服。散步散得够了,便往家中走去。
拉开大楼的门,我顿时愣住了——住在我们楼下地下室的清洁工,手中拿着半根火腿肠,诱着一只狗跟着自己往地下室的楼梯一步步走去。那狗却是再熟悉不过的——瞎了眼,瘸了腿,脏兮兮地趴在宠物店门口,就是那只狗。
那清洁工非常不好意思似的:“真对不起,挡着您路了。”末了,又补上一句:“这狗真可怜,带回去做个伴呢。”
她用的是“您”,我听着这突如其来的“尊敬”,心底没有得意,反而有着强烈的不自在,与淡淡的悲伤。
第一次见到步行街上的那只狗,是在什么时候呢?约摸是两年前吧。
那时候它还是个圆滚滚的肉团子,无助地趴在步行街口。我走过去,它那两只乌溜溜的眼睛便会求助似地望着我。我有时想,那两只眼睛里仿佛有雾气要升上来似的。我顿了脚步,终还是向前走。母亲不喜欢小动物,我告诉自己,总有人会收留它的。
大约两三个月后,我再次在步行街看见它,它趴在一家小小的服装店门口。有人在店内喊它,它蹒跚地进去,拖着一身长乱的毛。它进去前回头望了一眼——一只眼已瞎了,另一只眼却已失了灵动,再不复原先光泽。
我没来由地觉得一阵心虚,心中想被钝器击中,一抽一抽的。过了良久,我缓过神来,没事的,至少有人收留了它。我如是想。
又过了多久呢,记不大清了,我渐渐忘了它的存在。可它突然又出现在宠物店的门口,唔,它竟已瘦得皮包骨头。
宠物店的主人忙着照料店内所有名贵的犬种,一只只干净、健康的名犬向过路人展示着活力与可爱,映衬得门口的流浪犬卑微不堪。我下意识地朝它走去,它仿佛认得我似的站起,我这才发现它瘸了一条腿。
然而我走到一半却被另一只圆滚滚,白生生的泰迪吸引住了视线,还是它更漂亮些。实然,别人也这样想,路过的人来来往往,却没有人愿意看这只肮脏不堪的流浪狗一眼。我的心,像被掰开,再紧紧地攥住。我望了它一眼,那眼里——是我的错觉吗——是深深的漠然,死灰一般。“都在宠物店了,不可能差到哪里去的吧。”我竭力安慰自己。
再后来……
待我回过神来,那一人、一狗已渐渐消失在楼梯后。清洁工阿姨不时回头看看它,那狗紧紧地跟着,是那么依恋。
我心头突然涌起一股深深的羞愧,似被潮水紧紧包围。为什么我就不能买几根火腿肠,不能弯下腰,低一低头,给它一点帮助呢?
我抱着膝盖蹲了下来,声控的灯光暗了,四周只我一人,安静得只听见秋虫的鸣叫。说不出的空落,我只能在心中,对着月影,悄悄地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