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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回家一次,特别是高中之后,记得有快四年了吧,不是很清楚,不过从墙角上铅笔记录身高的痕迹看起来,也有很长一段日子了。

几乎忘了这里了吧!我对自己讲。

同高楼林立的闹市不一样,我还是喜欢这儿空旷得近乎疯狂的田野,那不远处,就是山……

夕阳如同冰凉的火炭,仍能刺痛我的视网膜。我和一个朋友在大道上漫步,钻进了路旁的一个已荒弃了的,我从前从未来过的小树林中。朋友说:“这儿死过2次人,记得吗?他为我指,我感到一阵阴森,就拽他窜出了树林,而此时,西垂的火炭已不那么红热了,它连拉长我们影子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有惭愧,扯了些碎棉絮捂住脸,连那湛青冰凉的背影也映红了,它垂得更低了。

朋友百无聊赖,指着田野中的一条路:“我们过去吧!”“你走过?”我激他。“没走过,怕什么?”说着,他捡了根残枯的树枝,扫了扫路旁的萎草,算了吧!看,太阳也不想让我们过去了。不约而同的,我们把头一齐扭向西边的山,与其说是山,却更不知说是丘,低矮,却成片连在一起,太阳马上就要钻进去了,像小孩钻进狗洞一样的被窝。一眨眼,金色蹭在了山顶上,踌躇着,不肯进去。我和朋友目不转晴,死命的盯着那火球,看它一点点被丘岭染成山青色,渐渐地,红橙的光芒被死青死青的一点点吞噬,我不由得咂咂嘴,仿佛替山尝到了美味,熟悉却又陌生,“以前没有看这?”我很突兀地问,不约而同地,我们两人回答:“没有”。就在这时,火球突然加快了速度,转眼只剩下一块破碎的金红卡在山的牙隙之间,咯着了吧!我偷笑,朋友只是张大着嘴:“好快啊!”这一瞬,连那一丝金色也不复存在了,只剩下天边那映红的太阳的背影。天还未黑,我心中暗喜。

夕阳的沉寂下,是众星捧月的华美。

不知怎么,住在城市很难看见天,那种“天”,不过是灰蒙蒙的白色,像白内障,什么也没有。有太阳,有星星,有云有月亮,有鸟这才是天!天只有在这里才看得到,家乡的天。

冬季的夜晚,猎户、金牛晴空斗舞,有明月给它们见证,它们就一直这样,永续了千年的对峙,我不倦,因为我不是它们,它们倦吗?不倦,总会有结果的,无论怎样。

夜总是静谧的,像有心事的女孩,只是传来些琐碎的音响,这儿,白天,夜总是静,不知不觉,心也沉默了,面对着无边的夜,感到无比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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