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文网收录的初一作文就这样欣赏着美景长大,风景是李白床前的月光,是余光中笔下的浅浅海峡,是王勃的“落霞与孤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我.....下面随小编来详细看看就这样欣赏着美景长大吧。
风景是李白床前的月光,是余光中笔下的浅浅海峡,是王勃的“落霞与孤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我眼里,最美的风景不过他那上扬的嘴角……
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回家的车上,他只是离我一米远。第一眼看见他时,只是觉得他很帅,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充满阳光的男孩,那时候,我就觉得我和他只是陌生人,谁都不认吃谁。可是我却偷偷的看着他,看着他与前座的老人交谈,看着他呆呆的望着窗外的风景,看着他那甜甜的笑容。那时,我很奇怪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心里只是找个敷衍的理由:他太帅了,多看几眼是正常的。而我却在这样的理由下,心安理得的睡着了。心里也在庆幸,幸好中间隔了两个人,否则他会发现我在偷看他吧。等我醒来,车子还没到站,他也还在车上,此时已是夕阳,金黄色的阳光撒在他的身上,脸上像是镀了一层水晶。认识了解他,只是可望不可即的贪婪吧。
也是没有想到我会在学校里看见他。他把校服穿出了与旁人不同的味道。手中的篮球像是着了魔一样,在他的手心与地面之间来回跳动。他仍是笑着的,虽然不是对着我,但是看着他笑我已经很知足了。也许是人的本能吧,他发觉有人盯着他,一抬头变对上我那不知所措的眼神。想想那时的场景,我那躲闪的眼神也不知往哪瞟,依旧停留在和他对视的过程中。他看着我的时候,脸上仍是带着笑,只是,仅仅维持了一秒,我便转身上楼了。我想,如果继续这样看着他,我的脸一定是红着像个西红柿了。
第三次见到他,也是在学校里,那时候我们都在食堂,他和我只是擦肩而过,他没有和我打招呼,所以他跟本不认识我,我承认,我有点失落。都怪我,是我太自信,自信他是认识我的,我这一自信,便是第二次遇见他,到这次相隔的一星期。吃早餐的时候,我一直是看着他的,他把腿搭在凳子与桌子之间的铁杆上,虽然有点不雅观,但一点都不影响他散发出的光芒。他还是那样耀眼。
最巧的是,我们班打球赛,恰巧他们班也在隔壁,我毅然决然放弃观看我们班的球赛,像一个叛徒似的走到另一个球场。也许他真的是太阳吧,从他身上迸射出来的光芒然我一眼就看见了他。那种对篮球的喜爱,让他不自觉的笑了起来。就算是在球场上挥发汗水,也是那么好看。
他的笑,来的匆匆,去的悄悄。“除却巫山不是云”,在我认为,没有人的笑会有他那么耀眼,温暖,而我,就在这风景中青涩的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