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菊丽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浙江省重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4C25014);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SCC074)。
摘要:本文深入研究美国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四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支付体系、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互联网信用业务、互联网货币。通过对美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其模式形成过程的了解找出其目前存在的优势,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合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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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发展模式 美国经验 启示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1.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Herbst(2001)认为,因为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呈爆炸式发展,这就给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带来了前未有的需求。金融业务信息化是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初业态,也是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根本动力来源。1994年4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作为全世界第一家没有任何分支机构的纯网络银行在美国成立,1998年1月,环球网(WEB INVISION)系统诞生。这项服务是SFNB通过因特网为客户打造的。WEB INVISION是一项金融管理系统,此系统建设在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PC INVISION 之上。客户无需安装特殊软件,利用该系统即可通过因特网访问他们最新的帐目信息,对最新的业务报告或通过直接拨号实时访问财务状况和投资进度有所了解。WEB INVISION系统主要针对小企业业主和会计师。通过WEB INVISION系统,这些小企业业主和会计师就可以了解到公司最新的资金情况,并且能够通过环球网系统使他们的电子邮件与SFNB连接,获得区域性或整体的各种相关数据和整体的经济状况。
2.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支付体系。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依附移动终端来实现的一系列金融活动。谷歌Apps 是一项用于传输企业消息、协作和安全的“软件即服务”产品。基本所有企业都在使用谷歌Apps,因为它能明显降低企业IT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谷歌 Apps还可以保持员工之间的联系。
3.互联网信用风险管理。美国联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坚持持续的信息公开,要求P2P网贷平台不断提高其管理风险的能力,对其平台上的相应信息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P2P网贷商业贷款朝着透明化、合法化的方向发展。具体说,就是联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确保P2P网贷平台的发行说明书和一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应加大审核力度,将对投资者做出购买、出售或者持有该收益权凭证的有着重大影响决定因素予以公布。如果在一些附属材料或者招股说明书中的关键信息有错误或者遗漏,而投资者可以通过相应的方法给予证明,那么投资者可以就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优势
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大优点是不断积极创新。不同的银行的优势都有所不同,因为并不是每一家银行都会有相同的市场定位和相同的战略,其后期对金融服务的路径依赖也是不同的。例如汇丰银行可能在于工商和金融机构业务这方面比较擅长,而花旗银行的优势却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优化资源的配置。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欧美银行利用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其比较优势。例如花旗银行,它不管是在服务的精细程度还是综合咨询方面都一直处于一种领先地位。2012年,花旗银行就开始用IBM Watson系统对大数据信息进行处理,极大地提升了现有的投资风险分析方式和现有的贷款,将客户的交互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三、美国互联网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1.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互联网企业应当抓住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这一良好契机,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区,先支持一批排名一线、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使之成为后来者可以参照的榜样。信息网络具有高效、快捷的特点,这使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开发和营销变成可能。互联网企业应积极寻求与传统金融积极合作,依靠传统金融积累下来的强大信息库,共同打造安全、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打造全方位的,多元化的线上线下支付方式。
2.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为了确保信用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正常运行,我国人民银行应全面实施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及时地更新补充,以确保个人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实现全国联网进行信用查询,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的给予惩戒。
3.完善现有金融法律法规。我国应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对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包括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应尽快从法律法规层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法律责任、机构形式、业务范围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规定本行业的底线,对业务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但凡是触碰到安全警戒线的某些互联网金融业务行为,绝不姑息,及时对其进行批评、处罚乃至停业整顿。
(指导老师:尹国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