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萍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摘要:劳务派遣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部分。近年来,企业劳务派遣工在企业用工中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越来越高,以其优势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本文通过剖析企业劳务派遣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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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务派遣 问题 对策
一、劳务派遣的内涵
关于劳务派遣,从不同视角有其不同解释。从用工单位视角看,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从派遣员工视角看,劳务派遣是一种就业方式;从派遣机构视角看,劳务派遣却是一种经营活动;从法律的视角看,劳务派遣在企业用工中则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
1.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工使用上存在的问题。第一,劳务用工单位一般都将劳务派遣工安排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技术要求低、体力消耗大的苦、脏、累的工作岗位上;第二,用工单位给予劳务派遣工的劳务报酬与企业正式职工的薪酬实行双轨制,同工不同酬,用工单位给予劳务派遣工的薪酬待遇一般都比企业正式职工低;第三,用人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协议时,用工单位一般都会明确劳务派遣工的人身安全(包括工伤事故)责任全部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从而规避或避免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转嫁管理成本和用工成本,致使劳务派遣工的生命安全、工伤等劳务纠纷处理得不到法律保障;第四,有的用工单位明确规定在辞退劳务派遣工的时候不给予经济补偿金,企业在大量需求用工的时候就大量接受派遣工,淡季时就无理由撕毁合同将派遣工辞退。由于有明确协议,派遣工在被用工单位辞退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2.派遣机构存在的问题。第一,派遣机构的派遣行为不规范。《劳动合同法》中专门对劳务派遣做了规定,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依然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第二,派遣机构的准入门槛低。《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派遣机构过多的要求,只要注册资本高于五十万元,均可成立派遣机构。有的派遣机构为了招揽用人单位,大大降低管理费。
3.派遣员工存在的问题。当派遣行为不规范时,侵犯的是派遣员工的利益。大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还可以节省许多精力和时间;派遣机构开展劳务派遣活动既可以揽到业务,又可以获得管理收入,两者是互惠互利。同时,派遣机构还通过采取克扣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区别对待传统用工和派遣工、回避职务晋升和推诿责任等方式来侵犯派遣员工的利益。
4.政策法律存在的问题。因为劳务派遣工作在我国推进时间不长,仅有《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并且监管没有标尺,轻重难以把握,不知如何监管和监管疏漏松散现象严重。这样,许多用人单位和派遣机构就对派遣的一些环节人为地肆意扭曲。
三、解决劳务派遣问题的对策研究
1.加强立法,依法规范各相关方行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的行为规范,仅靠一部《劳动合同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制定全国适用的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使劳务派遣做到有法可依。
2.严格界定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范围。企业应遵从法律规定,对劳务派遣工与企业正式工做到一视同仁、同岗同酬,给予劳务派遣工与企业员工一样的培训、晋升机会。同时,企业在接受劳务派遣工的时候,应根据企业工作需要,按照劳务派遣工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身体素质,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
3.慎重选择派遣机构。随着企业用工荒的到来,劳务派遣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导致劳务派遣机构鱼龙混杂。企业在选择派遣机构时,应综合考虑其资质、信誉、服务能力及服务经验等各方面指标,慎重做出选择。在确定合作对象后,应及时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除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必要条款外,还须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使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据可依。
4.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行为监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协议后,企业应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如与派遣员工的合同签订情况、是否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等,以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还应积极与资信较好的派遣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使其成为企业的外部人才库。
5.畅通内部沟通渠道。通过正式的沟通渠道和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派遣员工和企业在劳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化解双方的矛盾。
总之,解决劳务派遣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用工单位、派遣员工、派遣机构三方共同的努力,更需要国家制定有关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使劳务派遣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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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姜颖.劳动合同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宋群英.关于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
[3]成之约.浅论非典型聘雇关系工作形态的发展与影响[J].劳工行政,1999
[4]丁薛祥.人才派遣理论规范与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