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玲1,李俊义2
(1.赤峰市红山区文物局,内蒙古 赤峰 024000;2.赤峰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本文通过田野调查、文献检索,考证了赤峰市区东北隅之红山摩崖石刻文及其作者生平,纠正了石刻文的相关谬误,还原了历史的本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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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红山;摩崖石刻;张秉彝;考证
中图分类号:K8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040-02
一、关于红山摩崖石刻
赤峰市区东北隅的红山西半坡有一摩崖石刻,人称“木兰碑”,撰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笔者曾多次前往调查。此摩崖石刻共12行,每行7至9字不等,凡92字,其文曰(“』”表示换行):
今之红山,即古之鸿雁』关也。木兰从征曾』军①于此,山之上遗跡』尚有可攷者。民国十』三②年,岁次甲子,余奉』简命,以外交部特派』热河交涉员驻节』此邦。公务之暇,尝偕』林君西赓来游于』此,抚今思昔,不禁增』感。爰誌③之,以昭来者』。朝阳张秉彝书。
摩崖石刻文中提到的“今之红山,即古之鸿雁关也”,不确。
摩崖石刻文中关于“木兰从征曾军于此”之说,误导了很多文人雅士。民国期间,赤峰辅仁国民义塾教员慕长青(赤峰县北毛山东人,今属翁牛特旗毛山东乡)曾作《赤峰红山嘴子》七律云:“红山山上四徘徊,美景当前入眼来;鸟似有情依客语,花犹含笑向人开;曾知替父从军地,尚有木兰点将台;久变沧桑传胜迹,流芳千古女英才。”④诗中所云红山为木兰从军地,盖源于红山摩崖石刻文。
实际上,“木兰从征曾军于此”之说“牵强附会,附庸风雅”,⑤已被后世许多学者所诟病。究其源,“(此说)是被悬挂在红山脚下龙王庙门上的一块匾额所误导。清初以来,翁牛特旗捐献大片山林、牧场给皇室兴建木兰围场,并担负守护围场职责。清末热河副都统到赤峰视察,在翁牛特右旗王爷的陪同下到红山游玩,并在龙王庙小憩,对翁牛特王爷守护围场的作为大加赞赏,运笔挥毫为王爷题写了‘木兰拱卫’四字作为奖掖。王爷后来将‘木兰拱卫’刻成牌匾悬挂在龙王庙门额上用以炫耀。张秉彝作为洋派外地人看此匾后,误以‘木兰’为‘花木兰’,理解为‘花木兰拱卫红山’了。”⑥
关于“木兰围场”名称的由来,文献有载:“国语谓‘哨鹿’曰‘木兰’,围场为哨鹿之所,故以得名。”木兰围场“在承德府北境外蒙古各部落之中,周一千三百馀里,东西三百馀里,南北二百馀里,东至喀喇沁旗界,西至察哈尔旗界,南至承德府界,北至巴林及克什克腾界,东南至喀喇沁旗界,西南至察哈尔正蓝、镶白二旗界,东北至翁牛特旗界,西北至察哈尔正蓝旗界”。清康熙年间,圣祖仁皇帝“秋巡塞外,举搜狩之典,因喀喇沁、敖汉、翁牛特诸旗敬献牧场,遂开灵囿”,⑦谓之“木兰秋狝”。赤峰地处翁牛特右旗境,因此称赤峰为“木兰拱卫”亦不为过。
“木兰秋狝”与“花木兰从军”本来风马牛不相及,而张秉彝却将二者无端地联系起来,“以昭来者”,结果却适得其反,误导后人,贻害无穷。
二、关于红山木兰碑的作者张秉彝
红山摩崖石刻的作者张秉彝,乃直隶承德府朝阳县人。关于其人之行实,据民国《朝阳县志》载:“张秉彝,字子良,县东北照星沟村人,由京师满蒙学堂毕业,为热河都统署蒙旗厅科长,积资委署开鲁县知事,旋迁为赤峰商埠交涉员。民国十五年(1926年——引者),擢升热河实业厅厅长。”⑧
张秉彝来赤峰任职之前,曾任开鲁县知县。民国《开鲁县志》有张秉彝的小传:“张秉彝,字子良,朝阳人,由茂才(即秀才,东汉以后因避汉光武帝刘秀之讳而改成‘茂才’——引者)入筹边学堂,最优等毕业。受熊前都统秉三(即前热河都统熊希龄——引者)知遇,调充都署秘书兼热河全境团练筹备处参议、内务厅科长。民国三年(1914年——引者),姜前都统翰卿(即前热河都统姜桂题——引者)委充蒙旂科长暨总务处第三科主任。民国五年、九年间,两次署理知事,兼三旂新旧垦总办,晋阶简任聀专办热河全区垦务。勤慎爱民,农商感戴,招携怀远,蒙汉相安。督率商会修关岳庙,筹款建小学校,扩充警察,重修狱署,设财政所,创办亩捐,为警学两端的款捐廉,造两河渡船,又推广电线以利交通。诸多新政,措置裕如,而且善风迎人,宽宏大度,与地方各界,有家人父子之风焉。升任后,地方暨三旂公碑联匾繖,以志遗爱(文载《艺文门》)。现由热河实业厅长兼全区烟酒公卖局局长,升任民政厅长,又足见今主席(即热河省主席汤玉麟——引者)之知人善任焉。”⑨
上文对张秉彝颇多溢美之辞,纯粹是为了“取悦和吹捧地方官员”。⑩而张氏真实政绩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其人在赤峰的所作所为,给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张秉彝爱修饰,留八字胡,穿笔挺西装,脚着皮鞋,手拎文明棍”;来赤峰任职后,“与密友、开埠局秘书林西赓(林为天津人,幼年曾随父到日本福冈经商,因此会说一口流利的日本话,人们背后指点他是交涉员的谋士)经常一起出入茶坊酒肆或游山玩水”。张秉彝“平日自诩名士,好大喜功”。由此可见,一个急功近利的政客只是为了捞取政绩,以便于升迁,不可能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张秉彝作为来赤峰挂职锻炼的官员,“自己吹嘘在赤峰做了三件事:第一,为故赤峰县知事叶大匡立了一块墓碑‘故赤峰知县兼观察使叶公大匡之墓’;第二件事是在英金河下游近北岸处河心垒筑一座‘钓鱼台’;第三件事是在红山顶为花木兰立一座丰碑(他认为是最得意的杰作)。”而事实如何呢?弄巧成拙,贻笑大方耳!诚如赤峰知名摄影家、文史学者孙国辉先生所说:“所谓的《木兰碑》不过是民国时的小官吏留下的刻有他错误见解的留言石而已。”
注 释:
①传世抄本此字误作“居”。
②传世抄本此字误作“二”。按:“民国十二年岁次癸亥,非“甲子”;民国十三年岁次甲子。
③“誌”同“志”。
④[民国]慕长青撰,李俊义校点:《慕长青诗草》,待刊稿。
⑤参见贾世谊:《所谓红山顶上的木兰碑》,载高云华主编:《红山文史》第三集,政协赤峰市红山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1989年1月印行,第6页。
⑥参加贾洪榛主编、张松柏总撰稿:《赤峰沧桑》上册,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1年12月版,第18页。
⑦以上引文参见[清]海忠等纂修:《承德府志》卷首二十六“围场”,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完成,清光绪翻刻本。
⑧[民国]周铁铮修,孙庆璋、沈鸣诗、赵俊儒等纂:《朝阳县志》卷二十一“仕宦·张秉彝”,民国十九年(1930年)铅印本。
⑨[民国]盖允恭修、曹濬纂:《开鲁县志》之“名宦门·张秉彝”,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抄本。此资料承蒙内蒙古图书馆研究馆员、内蒙古历史文献与民族文献研究专家忒莫勒先生惠赠,至为感谢!
⑩忒莫勒撰:《建国前内蒙古方志考述》,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223页。
(责任编辑 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