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
摘要:从2004年开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开始推广,经过了多年的积累,取得了初步的成功。本文由简述国库支付制度入手,分析了该制度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意义,以及由此产生的新问题。探讨提出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思路,能够为我国科研单位的经费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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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科研单位经费管理;影响
在我国现阶段的科研体系下,科研单位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管理已经成为了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早开始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多年的实践中,该项制度的有效性得到了良好的体现。从2004 年开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我国开始推广,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大背景下,起初分散支付制度下的资金使用方式得到改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采用的资金拨付方式是直接拨付,并且给各预算单位下达的是经费使用额度,资金不流进预算单位账户,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挪用资金、截留资金的情况出现。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经过同级财政部门的审批,由国库直接支付,对于小额资金支付须经过授权银行的审批,由银行授权支付,这些方式使各种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杜绝,增强了对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过程的跟踪、监管力度,弥补了科研项目经费只有事前的预算监督、事后会计核算监督的缺陷,确保了科研资金在拨付、使用、清算的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透明性。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科研经费管理产生的新问题
1.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手续繁杂
在国库集中支付大背景下,科研项目的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需先走政府采购流程,鉴定合同,合同要到财政部门备案作为支付的依据。但政府采购流程复杂,从政府采购项目立项、招投标、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等至少要3 个月才能完成;另一方面在支付国库项目资金时,按要求,先以一定的项目预算比例向国库支付局申请授权额度,经审批同意后,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方式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这些管理方式都延迟了付款时间,使支付程序变得复杂。
2.使经费预算编制难度大,不规范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明确规定先有预算再有支出,向国库支付系统申请的每项科研经费的支出都必须细化到预算的“类、款、项”上,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支出科目相对应,而项目申报书上没有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再加上在我国的科研单位中,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立项、预算的编制,但其掌握的财务管理知识不足,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支出科目不了解,专业性不强,因此也就导致了预算编制随意性大,在一开始的申报阶段中所确定的预算存在一定的错误,个人意愿所确定的预算较多,难以体现整个科研项目的成本,也就失去了一定的科学性。
3.科研项目经费下拨滞后,难以满足项目计划执行
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的研究是一个连续不间断过程,项目执行期是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但往往批复的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在上年9、10 月份,国库项目经费下达的时间在当年10 到12 月,时间相差甚远;每年年终被注销的项目资金,到下年经过多环节批复,一般在下5、6 月份到账,在此期间如要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则需要从基本账户垫付大量的资金,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不允许向单位基本账户划拨资金,影响了课题研究的开展,项目资金得不到高效使用。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思路创新
1.建立配套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我国科研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科研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研,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构建起操作性强、有效性高、体系完整的科研经费管理方案,确保科研经费高效使用,合理支出,保证科研工作健康开展。
2.宣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科研单位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该制度的了解程度,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具有科学性。
3.全体人员共同参与,提高科研项目预算准确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科研项目资金只有在具有既定预算的情况下才能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经费的执行。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仅靠课题负责人是远远不够的,需财务部门、科研部门、项目组成员相互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互动,共同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度。特别是财务人员应改变以往事后监管的方式,将工作向前延伸至预算编制阶段。
4.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针对国库科研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执行进度不一致问题,建议按项目执行进度分年下达预算使用指标,减少资金被原渠道收回的可能性。科研项目经费下拨滞后,影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部门可以改变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经费批复、下达的时间节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使科研项目经费及时到位,保证科研项目研究时间不缩水。如科研单位当年申报隶属于下年的项目预算指标,保证项目申报、立项批复有充足的时间,使项目经费批准实施的时间和项目经费下达的时间大致保持一致。对于按有关规定允许由自有资金垫支的科研经费,待项目经费使用额度下达后,财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归垫申请,争取尽早收回垫支资金,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能真实反映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5.加强对国库支付系统的应用开发,实现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动态管理
财政部门应投入资金开发国库支付系统平台功能,实现系统平台与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等之间的横向联通,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使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能及动态的掌握科研经费预算的支出及结余情况。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背景下,我国的科研单位经过不断的探索,能够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优势,促进科研单位相关人员之间的合作,从而提高科研单位的工作效率,更好的促进科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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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汤贺凤.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创新.教育财会研究,2010(2).
[2]宋雯雯,陆学文,周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农业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江苏农业科学,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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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