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德利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白昼和黑夜是两种生命的色彩;对于一座城市而言,白天和夜晚是两种不同的存在状态;而对于一座建筑而言,日与夜就完全是一种一脉相承,却各自精彩的表达体系。
面对城市中蜂拥而上的耀眼天际,我们是否应该想想,我们真的需要那么绚丽吗?这样的绚丽跟建筑本身有什么关系呢?
如果说建筑的空间依赖光而得以视觉呈现,那建筑照明所要表现的主体显然是建筑本身,这二者之间需要实现一种恰到好处的契合。
没有谁比一个资深的建筑设计师更能深刻理解,并精准阐述光和建筑的关系。建筑照明设计不是游离于建筑之外的再创作,而应该是建筑设计的延伸,应该在“深刻”理解建筑的基础上,通过对光的控制和表现手段,来反映建筑空间性格与特征;同时,建筑设计师也应该为建筑的照明留有实现的基础空间。
有“节制”地用光,将通过分享其亲历或见证的许多典型地标性建筑的“寻光之旅”人手,解构建筑如何生于光。
引用建筑大师理查德·迈耶( Richard Meier)所言——“光就是空间( Light is space)”,通过课程带领我们走到建筑外面理解光,走进建筑中感受光。
下面将依次分为以下四个层面进行:
1、形态的描述:建筑体量的三维呈现;
2、建筑特征的概括:没有重点就没有艺术表现的概念;
3、质感与层次的表现:利用光线布置的强弱变化、明暗差异;
4、性格与气氛的渲染:光对空间品质的表现、艺术感染力和人的心理体验都具有决定性作用。
建筑为了什么存在?
前面讲了很多城市中的超高层建筑,比较热闹,这里想与大家回归一下建筑的本源,因为很多的问题,譬如说建筑的光、室内空间的光,要谈论这些,都避免不开要谈论这一切的根源——建筑究竟为了什么?
这个建筑和那个建筑的不一样,除了表面上看起来的不一样之外,不一样还在什么地方呢?这听起来好像有点玄的样子,其实并不然。
同样四堵墙一个屋顶,身处猪圈里和别墅里不一样的地方究竟在哪?
建筑本身是社会属性产物,如果不与人产生关系,建筑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在我看来,建筑作为一个人的居所,与人一样都具备性格,因此,其空间品质的表现、艺术感染力,对人的心理体验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简而言之,建筑空间里面的所看所感,是为了人的心理体验而存在的。
所以,负责被看的被感知的视觉,与光的关联简直太重要了。
东方文化的光影之美
日本大文豪谷崎润一郎在《阴翳礼赞》写道: “美,不存在于物体之中,而存在于物与物产生的阴翳的波纹和明暗之中。”
阴翳指的就是阳光下浓密的树荫。这句话我认为几乎完整描绘了东方人的光影偏好:封闭、内敛,与自然遥相观望,自觉地将自身圈入自我构建的一方圣地,以此获得最大的精神愉悦。这大概就是躲在阴翳背后(东方式的朦胧与温润)之精神诉求。
这跟国内那些希望把所有的立面都打亮的外立面照明一样,都亮了,就等于都没有了。
建筑的性格
因此,建筑的性格取决于建筑为谁服务,为东方人服务的建筑,就应该充分考虑东方人的审美哲学,一方水土养一方审美。
我曾经与很多国外建筑师讨论,通常的观点会认为东方人含蓄,西方人直接,奇怪的是,好像至少在国内,当下体现出来的,是比国外直接得多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