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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艺术特征与照明设计

文/李代雄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在古代艺术领域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使之得以延续至今。我们照明设计师的任何作品无不受到这种精神的评判,因此,有必要将古代艺术对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表现方式作一简单介绍。

一、中国文化基本精神影响下的传统艺术特征统艺术特征

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在古代艺术领域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使之得以延续至今。我们照明设计师的任何作品无不受到这种精神的评判,因此,有必要将古代艺术对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表现方式作一简单介绍。

(一)彩陶艺术

彩陶艺术始于8000年以前,是中国艺术的开始。中国彩陶分布的区域主要有三个:中原地区、西北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彩陶的装饰图案主要有:人物纹样(人面纹、群舞纹、蛙人纹)、动物纹样、植物纹样(花瓣纹、叶纹、树纹、谷纹)、几何纹样(方格纹、网纹、波纹、三角纹、圆图纹),最多的是几何纹。

中国彩陶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彩陶图案从具象到抽象的过渡过程与中国文化观念的演进同步;二是彩陶图案的结构特点与中国美学的基本法则相合。就具象到抽象而言,最有代表性的是鱼的抽象、鸟的抽象、花的抽象、蛙的抽象、人兽合一的抽象等。这种抽象的过程,就是艺术理性化的过程,是中国文化中原始的神转变为人间的帝王,神话被历史化以及帝王和神又转化为气的宇宙。神是实、气是虚,神到气的转变就是实到虚的转变。彩陶图案由具象到抽象的变化正应合了文化中的由实到虚的思想演进轨迹。

彩陶艺术的结构特征已暗含了中国传统美学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散点透视。当彩陶是圆形的,面向四方,具象图案把人的注意集中在一面,倾向于形成焦点、定点。而图案转变成抽象后,整个图案就是游走的了,面向四面,使四面形成一个既没有起点、又没有终止的一气呵成的整体,彩陶的绘制自然而然地成了散点透视,它让人围绕着彩陶进行“步步移、面面看”的欣赏,又在彩陶有限的圆面中体会到一种“无尽”的意味。这就是所谓的“游目”,这就是后来中国绘画和园林创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二是“仰观俯察”。这是指在设计和制作作品时非常注意由上观下的效果。这种审美原则是后来的诗、词、画和建筑中广泛使用的基本原则。

(二)青铜纹饰

这是中国远古艺术的高峰之一。中国的青铜铸造在商代达到了鼎盛状态。中国青铜器之不同于西方者,就是其作品主要是与意识形态有关的礼器。在所有青铜器上都铸造有大量纹饰,如兽面纹、龙纹、凤鸟纹以及兽体变形纹、火纹、几何纹、人面画像纹等。

在诸多纹饰中,有两个现象最突出,其一是饕餮纹。饕餮纹代表了中国传统美学原则中的重组变形法则。从青铜纹饰中我们可以看出,饕餮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动物组合而成的,最常见的是由两夔龙组合而成的。通过大量资料比较可以发现,前人经过不懈努力,将图案不断线条化,多种动物拼组的饕餮终于变成具有独立整体的威猛狰狞的饕餮了。彩陶代表了中国艺术虚灵飞动的一面,青铜则代表了中国艺术厚重质实的一面。

中国文化一方面是气的宇宙,一方面又是礼的世界。饕餮纹不仅反映了中国文化重视秩序整一的内容,更反映了中国文化中的权威意识;其二就是人兽共面。它的具体表现是,一个类似虎的动物张开大口,口中有一人头,有的则是两个动物对称地张开大口,口中各有一人头。这种纹饰反映的是上古人关于人兽观念的变化:人兽一体,均为神物;人兽分离,人通过兽与上界沟通;人驭兽(战国以后帛画常见图案)。这种变化反映了中国文化从原始到理性的演变过程

(三)建筑和雕塑

中国古代建筑大体上可分为四大类型:宫殿、陵墓、寺庙和园林。所有建筑都与“天圆地方”的古代宇宙观紧密相连。

宫殿建筑(主要指皇宫)都要显示帝王之威,因此,其特点有四:高、大、深、庄。“高”是指皇宫高于其他建筑;“大“是指占有空间众多;“深”是指建筑群立;“庄”通过整个建筑完全沿中轴线对称排列和墙柱门的深红色显示出来的。人在对称建筑中行进,内心会产生肃穆之威。

中国寺庙建筑最早者乃洛阳白马寺。中国的佛教寺庙不同于印度而纳入了中国礼制建筑体制之中。整体对称是所有的寺庙的共同特点。通过对称实现对信教者形成心理压力。在四个殿的寺庙中,第三殿是高潮和核心。

魏晋后士人园林的兴起,中国园林才获得了自己的独特品位,并影响了皇家园林。园林的核心是情趣,在结构上绝没有使人紧张的对称。情趣以自然情趣为主,亭台楼阁均随地赋形,巧夺天工,一切布置都考虑到人与自然的情感交流,而且通过园林揭示和领悟自然之美。

中国建筑一般不注重单体建筑的高大,而强调群体的宏伟;不追求纯空间的凝固的画面,而追求在时间中的展开,在时间的流动中展现自己的旨趣。中国建筑在形成群体结构时,无论大小,都有一道墙,形成一种封闭自足、不待外求、自成一体的意蕴。在每个群体中都有核心部分,主次分明,照应周全。但在一墙之中,又追求超一墙之外。恰当处理好了虚实结合,所谓的虚就是在建筑群体结构中屋与屋之间的“空”,它表达的是实中之虚。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秩序”思想的具体体现。

中国的雕塑没有像西方那样的独立地位,从来没有脱离建筑而是建筑的一部分。

中国雕塑有如下三个基本特点:

第一、群体性(整体性)程式化,尤以佛教雕塑为最。所有佛教雕塑都以群体为主,每一个寺庙或窟之中必有一个中心,该中心既是观者的视点中心,又是整个雕塑群中最高大者,其余雕塑都服从之、呼应之而构成总体效果,而雕塑整体体量大小又由建筑整体决定。同样是石狮,建筑的门的大小决定了石狮的大小,同样是佛像,寺庙内的空间大小决定了佛像的大小,同理,佛的两个弟子伽叶、阿难以及罗汉和菩萨的形象总比佛小。程式化特点,往往压倒了雕塑的自身特质;

第二、平面性,能够四周观赏本是雕塑的特点,而中国的雕塑都是让观众从一定的方向和视点去看,这样,雕塑注意的都是让人看的那一面,看不见的一面就少费功夫(有点马屎皮面光);

第三、彩绘,西方雕塑是通过材质本身的起伏凸凹来显示对象的特质,不施彩绘使得雕塑必须显出自己的特点。中国雕塑的程式化往往忽略细部,平面性减弱了雕塑的特质,而彩绘却可以帮助中国雕塑起到雕塑以外的功能。因此,中国雕塑中很多细部不是雕出和塑出来的,而是绘出来的。(对之进行照明时就要特别注意整体中的核心、光线照射方向以及光的显色性)

二、中国传统艺术特征对照明设计的影响

作为中国的照明设计师,应该主动、自觉地领会、消化中国的传统艺术特征,才能在自己的设计活动中体现和传承中国文化,才能使自己的作品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标准而具有“文化性”,也才能真正地体现自己的价值。理解和消化中国传统彩陶艺术和青铜纹饰对灯具设计有着积极的影响。就个人经验而,我认为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图案构成元素的选择;

2、结构形式;

3、色彩的把握;

4、质感控制。

5、使用区域的匹配;

6、神话和历史传说的抽象。

理解和消化中国传统建筑和雕塑的特征对景观照明设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更多的制约和必须的遵守。在对中国传统建筑和雕塑(包括仿古建筑和雕塑)进行照明设计时,如果放弃了某些遵守或主观任意去突破某些制约,常常会导致自己的作品对景观对象的原有审美造成破坏,所以,在设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对单体对象以及单体对象的局部进行照明时必须充分考虑整体性,要从整体的角度审视单体。必须充分表现宫殿、寺庙以及园林建筑的中心、高潮和核心,对非中心、高潮和核心部分的照明要严格控制;

2、对彩绘部分的照明要充分考虑灯光的显色性,但又要充分顾及整体色温不能偏冷;

3、要严格控制入射角度和方向;

4、要细心把握色彩搭配;

5、严格控制灯光的动态性;

6、对镂空部分宜用内透手法而不宜正面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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