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改革“三同时”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建管处

近年来,重庆市环保局严守“五个决不能”底线,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加快环境管理转型,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2014年,全市环保验收建设项目2100个、涉及投资2800亿元。市环保局审查设计备案项目90个,批准投入试生产项目111个,验收项目185个,审查后评价项目6个,在促进环境保护的同时,服务了社会经济发展。预防为主,改革“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建设项目管理中预防新污染、保护环境的“法宝”。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重庆市环保局进一步简化设计备案手续,服务经济发展。

简化和规范房地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对生活污水能直接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房地产项目,不再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试生产审批及竣工验收监测。项目建成后经现场检查满足环评要求的,直接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环保部门主要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服务。

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内容及形式。2014年5月23日印发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备案名录(2014年修订版)》,对备案内容及形式进行了简化,并强化了环保设计备案企业的主体责任。新名录在原来的基础减少了53类,将备案形式由原单一的审查备案调整为审查备案和形式备案两种形式,其中审查备案项目仅为原名录的1/3。

快捷高效,简化试生产审批

新《环境保护法》对行政审批有更加严格的要求,需尽量避免超期试生产。对现场检查符合试生产条件的,按审批程序办理试生产批复,首次试生产期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符合试生产要求的,通知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复核后,再按程序重新报批。

规范试生产延期项目的审批。对试生产3个月后需要延期的项目,企业申请延期并制定整改计划和验收计划,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验收计划批准试生产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9个月。将试生产负荷能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调试,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符合上岗条件环保管理人员,具备自行监测能力并公布监测结果等要素作为试生产审批条件。

改革规范试生产制度。将试生产审批实行分类管理,颁布不需要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管理名录,简化审批环节,进一步减轻项目业主的负担。在审批试生产时更加严格试生产的审批,在试生产满一年的前3个月,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进行跟踪督促,促使企业在试生产一年的有效期内完成验收。

关口前移,推进环境保护监理

环境监理作为环保部门改变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一项新的重大措施,也是当前环保监管引入中介机构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非常有必要的举措。重庆市作为全国环境监理试点的14个省市之一,着力推进重大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目前在建的42个环评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已签订正式环境监理合同,合同金额1895万元。

探索制定了规范环境监理制度的一系列技术文件。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细则编制技术大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理报告编制技术大纲》、《各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要点》等一系列技术性文件,为顺利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南。

齐抓共管,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要将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到位,环保系统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必须紧密配合。重庆市环保局建立完善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内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规范了工作的运行。形成了建管、环评、一总量、监察、监测、固管等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规范了总量减排、违法查处、技术审查、档案管理等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效率。同时,主动加强向环评司、西南督查中心的汇报,建立了与西南督查中心关于“三同时”及验收管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对部批建设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进行联动检查。

重庆市环保局建管处与评估中心就建设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相关工作建立了四项协调机制。一是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工作分工。建管处和评估中心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设计备案的相关要求共同制定专家现场核查表。评估中心负责召集专家、组织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会议并形成现场核查专家组意见、通知项目所在地区县环保局参与核查。二是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专家确定。评估中心原则上邀请3名专家库内专家参与现场核查,专家中至少有一名参加过项目环评或设计备案审查。评估中心确定项目专家名单后,及时书面告知建管处。三是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专项费用的管理。试生产现场核查由建管处年初纳入环保专项,项目试生产现场核查产生的费用按进度拨付给评估中心。四是试生产核查项目的周报通报,指定专人为联络员。

重庆市环保局建管处与市监测中心针对建设项目(工业类)竣工监测验收管理工作建立了五项机制:一是建立项目试生产现场检查机制;二是建立验收项目的月通报制度;三是建立验收监测方案的联合审查机制:四是建立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前的集体会商机制:五是建立项目的及时沟通机制,并明确了关于验收监测合同签订的有关事项。进一步规范提高验收监测工作质量,严格依法审批、按章监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主动服务的水平。

科技主导,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重庆市已建立了拥有320名专家的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涵盖了环境影响、环保工程、技术经济等各类专家。建立了严格的专家考核制度,实行了区县使用专家报备制度,注重专家培训与激励,定期开展技术评估优秀专家的评选工作。依托成熟的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在试生产现场检查、竣工验收现场检查、后评价审查等环节均邀请业务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专家参与,为行政审批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建设项目电子审批系统和台帐管理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台帐系统,将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行业、区域、审批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建设进度、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等全部纳入台帐系统进行实时更新,并实现分行业、流域、区域分别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为行政决策和监督管理提供支持。同时,重庆市依托台帐系统建立了定期跟踪检查制度,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现场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底数清楚、进度清楚、问题清楚,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此外,重庆市还积极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率先实现建设项目数据通过环保专网上报。

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碧水青山。重庆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着眼形势任务,锐意改革创新,扎扎实实地抓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为加快推进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下载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