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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营改增对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陈浩

摘要:本文依据现行的“营改增”的税收政策,结合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着重探讨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和应对措施,以便为今后扩大试点行业提供借鉴,切实为企业减负。

教育期刊网 http://www.jyqkw.com
关键词 :营改增;工程;税负

引言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一大税种,在促进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流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1994 年以来,增值税从生产型增值税过渡到消费型增值税,再到2012 年开始推行的营改增,从根本上杜绝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因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不仅仅是将我国的税收制度与国际接轨,也是健全税收制度的必然选择。

而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作为城市燃气公司的施工方(乙方),主要肩负着对城市燃气管网的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网的安全维护等工作。在税收征管上,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被划分为建筑业,缴纳营业税。附加税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一、原税制体系对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的影响

1.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作为城市燃气公司的施工方,随着城市燃气公司规模的扩大,施工范围也逐步递增。但是,因其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属于建筑业范畴,不仅外购所需物资的税额不能进行抵扣,而且在实际工程作业产生的营业收入也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每个环节的税收都进入了企业的当期成本,增值税无法为公司打开一个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能力。2.供应商发票管理体系尚待完善。工程安装企业不同于销售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时间跨度上。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更是要受到政府、城市燃气公司的制约。一条管线施工作业长者可达几年,短则几个月,而且所用的材料品种也比较繁杂,主要包括水泥、砂石、三通、堵头等零星配件。通常采购时也往往是当地取材。当地供应商不能开具正规的发票。这使得施工项目面临复杂而杂乱的市场环境。

3.税收筹划意识浅薄。因工程安装企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大部分工程企业都是基于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成本。所以,只有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才考虑税收筹划的问题,但在实际中,无论是营业税,还是增值税,若能统筹做好税收筹划,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合理分配每个会计期间的税收额度,可以在最大范围内为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营改增对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的影响

1.营改增降低工程安装企业重复征税。一直以来工程安装企业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工程公司依照收入的3%确定营业税。同时,将购入的工程材料物资等所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工程安装成本。若工程安装统一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将给工程安装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2.人工投入比率波动大。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能够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仅仅是外购产品和服务成本,而内部人力劳务成本无法获得抵扣。基于这种情况,对于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的工程安装企业是否执行营改增尚未明确。如果不能享受营改增政策,工程安装公司外包项目取得的建筑安装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如果享受营改增政策,外包项目大部分由零星的外包施工企业来作业,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本身无法抵扣,势必多缴纳税金。这部分税金在一定程度上必定转嫁给工程安装公司,直接导致和引发劳动力价格大幅度上涨。

3.分包工程支出材料成本波动大。在众多工程安装公司中,采用分包方式也占有一定比重。而分包中的材料往往都是由分包商自行采购。工程安装公司往往拿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抵扣。

4.部分财务指标比率波动大。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将以不含税的价值反映,企业的总资产相比“营改增”前明显有所下降,致使诸如资产负债率等相关财务指标有所上升。而在利润表中,工程安装企业在“营改增”之前缴纳的是营业税,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是“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列支的费用准予税前扣除。营改增后,企业缴纳增值税。在“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的会计科目中反映,致使原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将不包含城市燃气工程公司为燃气公司铺设中低压管道所应缴纳的营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程企业的当期利润,销售净利率等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都有增长的趋势。

三、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应对措施

1.加强培训和引导。通过宣传“营改增”的相关知识,基于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提高财务人员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吸收和更新,并关注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增值税成本、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

2.加强技术储备,减少劳务用工。通过提高设备性能,提高机器的自动化水平,优化资产的结构,改善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而言,外购或融资租赁自动化机器设备,在一定程度减少了部分一线施工人员,降低劳务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分包材料另行结算,取舍包工包料。鉴于部分材料可以按照17%的税率进行抵扣,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分包工程时尽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减少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自身的税负。

4.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工程施工服务应视为混合或兼营销售行为。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的实际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据比重非常大。人工费作为增值额征税直接导致企业当期税负大幅度增加。所以,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应将公司提供的施工服务与工程材料视为混合或兼营销售行为。其中,人工费用应当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选用的“6+1 模式”的建筑业劳务按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其余项目仍按照现行的标准执行。

四、结语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税制制度任重而道远。对于城市燃气工程安装公司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个挑战。企业应当基于“营改增”推行的相关政策,加强税收筹划的业务学习,重视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的筹划与核算,夯实包括工程材料在内的物资和工程管理,大力推进先进的国内外的施工工艺、技术与机械设备,逐步降低企业的人力投资的成本,调整和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努力把“营改增”视为企业发展的一个良好的契机,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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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孙卫.浅议“营改增”税改对企业税收及财务指标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18):17-18.

[2]黄翠玲.浅议“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3):206-207.

(作者单位: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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